出租屋中,蒲傑看著電腦桌面出神。

他在思考著,究竟是繼續留在啟點,還是直接離開,前往外站。

留在啟點,除非能賣出版權並一步一步成神,否則沒有繼續堅持的意義。

而前往外站,不少網站的稿費收入比之啟點要高。

或許,同樣的成績,在啟點只能賺到一百萬,而到外站卻可以賺到一百五十萬。

這就是區別所在,也是其他網站能吸引作者的主要原因。

畢竟,不是所有人都有雄心壯志,一心想要在啟點證道的。

對於大部分作者來說,寫網文,只是一個謀生的工具罷了。

與其他行業並沒有什麼區別。

努力賺錢,養家餬口,僅此而已。

至於夢想,能當飯吃麼?

只不過,蒲傑的內心深處,還是有一丟丟不捨的。

其一,他剛剛跟啟點簽訂五年長約,如果直接離開的話,未免有些不太道德。

最主要的是,他的筆名就不能帶走了,否則就違約了。

只能重新使用一個筆名,從新人開始。

這樣一來,之前積累下來的粉絲基礎就沒用了。

其二,他從初中開始,就在啟點看書,至今已經有近十年了。

熟悉了這個網站的所有規則。

而離開啟點的話,又得重新適應。

對於有些念舊的蒲傑來說,這都是時間成本。

其三,蒲傑的心裡,未嘗沒有一些念想。

萬一,萬一能在啟點證道成神呢。

或者說,萬一上一本書《朕》能賣出版權呢。

所以,蒲傑也有些拿不定主意,究竟是否要留下。

“呼...”

他點燃了一支菸,對著窗外出神。

“嘀嘀嘀...”

就在這時,電腦後面的音響傳出一陣清脆的聲音。

“嗯,來了訊息...”

將視線從窗外拉回到電腦上,蒲傑點開電腦右下角的企鵝訊息。

劍花鹿鳴:“告訴你一個好訊息,有一家公司想買《朕》的版權,現在版權部的同事正在和他們談,應該很快就會有結果了!”

“咦...賣版權...”

一看之下,蒲傑的嘴角露出一絲止不住的笑容。

這叫什麼,這就叫發睏給個枕頭,正合蒲傑的心意。

之前還想著版權的事呢,沒想到,居然編輯就發來了訊息,說的正是關於版權的事情。

老撲街:“哪家公司?什麼版權?對方出價多少?成功的把握大不大?”

丟掉菸屁股,蒲傑連忙操起鍵盤,噼裡啪啦就是一頓敲。

劍花鹿鳴:“具體的數額我也不太清楚,我剛剛接到版權部同事的電話,就先跟你知會一聲!等談好了之後,我再通知你吧!”

很快,編輯鹿鳴就回了資訊。

老撲街:“需不需要我過來簽字?還是說,我只需要坐在家裡等著收錢就行?”

蒲傑想了想,問道。

畢竟,這可是大姑娘上花轎,頭一遭啊。

他哪裡懂得版權方面的事。

劍花鹿鳴:“不用親自過來,你只需要注意接一下版權部同事的電話,別將它當作騷擾電話拒接就行!”

劍花鹿鳴:“版權部的同事會告訴你價格,如果你同意版權部談好的出售價格,版權轉讓簽約的站短會傳送到後臺!”

劍花鹿鳴:“當然,如果你想過來滬海散散心,玩一玩也可以!”

老撲街:“噢,那算了,我還是等站短好了,懶得跑了!或許,等哪一天賺夠錢了,會到處旅遊走一走吧!”

劍花鹿鳴:“也好,你喜歡就好!對了,新書有什麼想法沒?需要我幫助的地方,隨時可以找我,24小時線上!”

老撲街:“暫時還沒有,等我琢磨一下吧,有了頭緒之後,我們再合計合計!”

劍花鹿鳴:“ojbk,就喜歡你這種勤奮的精神!”

老撲街:“鹿大過獎了,誰還不是為了混口飯吃呢!”

劍花鹿鳴:“凡爾賽了啊,我一年工資也才十二K,你一本書的稿費就頂得上我工作三十多年了!”

老撲街:“去年轉工作室了,年終時的績效獎金應該不少吧?”

劍花鹿鳴:“還好還好,託你們的福,不至於餓死!”

老撲街:“那就好,有空來滬海玩的時候,請你吃飯!”

劍花鹿鳴:“這可是你說的,我可記著呢!”

老撲街:“ojbk,就這麼說定了!先不說了,不打擾你工作了!”

劍花鹿鳴:“新書有什麼好點子的話,隨時找我!微信、電話你都有,哪怕是半夜都沒問題!”

老撲街:“沒問題!”

跟編輯聊了一會兒之後,蒲傑停了下來。

他的嘴角,止不住的笑容。

賣版權,還需要作者簽字的版權,肯定不是小版權。

雖然沒有接觸過這玩意,但蒲傑可是在作者群裡聽其他人說過。

一般的小版權,如有聲版權、漫畫改編權...等等小版權,是不需要作者親自簽字的。

頂多是編輯通知一聲,讓作者知道有這麼一回事就行了。

然後,坐等著次月收到稿費,完工。

小版權裡,還有簡體出版版權、繁體出版版權,這些版權也需要作者簽字。

只不過,現在這年頭,實體行業幾乎都死得差不多了。

很少有出版社願意花錢購買網路小說的出版權。

對於這一點,蒲傑也不抱什麼希望。

言歸正傳,一般而言,需要作者簽字的版權,只有大版權。

大版權,主要是遊戲改編權、動漫改編權、影視改編權。

遊戲改編,顧名思義,便是將小說改編成遊戲,其中又分為端遊、手遊、頁遊等等。

這些版權費,最少是上百萬起步,甚至是上千萬。

而影視改編,顧名思義,便是改編成電視劇、電影、網劇、網路大電影等等。

這些都是版權中大頭的大頭,動輒千萬起步,甚至是三五千萬。

這種大版權,才需要作者親自簽字。

以前,簽訂這些版權轉讓合同,需要作者親自跑一趟啟點公司的所在地滬海才行。

只不過,現在科技發達,無需作者跑一趟,在網路上籤訂電子協議也是一樣的。

電子協議與實體合同一樣,都具有法律效應,受版權法保護。

所以,值得蒲傑簽字的版權,肯定是大版權。

只是不知道,這一次對方想要的到底是遊戲還是影視方面的版權。

“《朕》屬於歷史分類,按理來說,這種小說改編成遊戲的價值不大!”

“也不可能被改編成電視劇!”

“那麼,極有可能是動漫、網劇,或者是網路大電影了!”

盤算了一下,蒲傑大致猜到了一些。

歷史分類的小說,不是說不能改編成遊戲。

只不過,相對於那些爆火的仙俠、玄幻類小說,歷史類小說的侷限性更大。

所以,很少有這一類的小說賣出遊戲改編權的。

那麼,排除了遊戲改編之外,就只剩下動漫、電視劇、電影、網劇、網路大電影。

而《朕》屬於是穿越者攪亂真實歷史類的小說,怎麼可能被改編成電視劇呢。

不說會不會透過,就說那些影視公司,他們可沒這麼蠢。

公然篡改歷史,是不被允許的。

這樣的電視劇,有教壞未成年的嫌疑。

所以,對於改編成電視劇,蒲傑也不抱希望。

也就只有動漫、網劇、網路大電影值得期待一下了。

“算了,不想這個了,還是想想新書的事吧!”

琢磨了一會兒,蒲傑沒有琢磨出什麼名堂,轉而開始考慮新書的事。

有了編輯的這個資訊,堅定了他留在啟點的信心。

能賣出版權,說明他的版權具有很大的開發價值。

既然如此,如果去往外站,就有些得不償失了。

“上本歷史寫的是明末的故事,沒想到收官時獲得了三萬均訂的好成績,大大出乎我所料!”

“任務要求新書的完結字數不得少於300萬字,完本時五千均訂!”

“有著上一本書打下的基礎,只要不是寫得太爛,五千均訂倒是不難!”

雖然,網文界不乏有上一本書爆火,開新書撲到姥姥家的先例。

但蒲傑卻是極有自信,新書的成績哪怕是再不行,五千訂不過小意思罷了。

這一切,都是因為自他邁入超凡之後,整個人的思維能力、身體素質都得到了大大提升。

更不用說,第二階段的任務完成之後,獲得了《信仰成神》之法,凝聚神力,又進一步增強了實力。

現在的他,碼起字來,時速進一步提升,最少可以達到四千字。

不僅如此,思維能力也得到了進一步提升。

對於劇情把控、角色塑造、期待感營造、劇情的節奏、拉讀者情緒、情節鋪墊等等方面,也提升了許多。

通俗一點來講,彷彿同樣的一段文字,如果是普通作者來寫,或許會寫得乾乾巴巴、毫無營養,令讀者只是看了之後,轉眼就忘。

而如果是大神們來寫,那寫得曲折起伏、淋漓盡致、一氣呵成、行雲流水、樸實無華、妙筆生花。

讀者看了之後,三日不忘,仍有餘音繞樑。

甚至產生一種期待感,期待著後續的故事。

這樣的能力,就是通常所說的文筆。

舉凡大神作者,必有其過人之處。

有些大神擅長劇情的節奏,如紅毛怪。

有些大神擅長佈局,令人愛不釋手。

還有些大神的文筆雖然看起來很白,但讀起來卻很舒服,令人不知不覺就沉浸其中。

而如今,蒲傑的各項能力都得到了質的提升,雖然比不上那些有名的大神。

但他沒有短板,各項能力都很平均。

各項加起來,哪怕是不如大神們,也不遑多讓了。

所以,上一本《朕》的成績才會如此火爆,甚至一舉衝到了三萬均訂的高峰。

如今,各項能力比之前又有了一些提升。

所以,蒲傑很有信心,新書的成績不會比上一本差。

“那麼,新書該寫哪個分類呢?”

開啟啟點中文的官方網站,看著十五個分類,蒲傑陷入了選擇困難症。

“叮鈴鈴...”

這時,手機鈴聲響起,蒲傑回過神來,掏出來一看,一個來自滬海的座機電話。

“餵你好,請問你是啟點作者老撲街,真實姓名蒲傑,身份證號碼36XXXXXXXXXXXX,手機號138XXXXX的蒲傑蒲先生本人嗎?”

他隨手接通,電話那頭立即傳來一道女聲。

“不錯,是我!”

蒲傑定了定神,回道。

有了編輯的提前打招呼,他當然不會以為這是詐騙電話了。

否則的話,可能接都不會接,直接就結束通話了。

“你好,我是啟點公司版權部的小陳,負責跟你溝通關於版權轉讓一事!”

那道女聲自我介紹了一下,並說明了來意。

蒲傑換了個舒服的坐姿,說道:“哦,陳女士你好,有什麼話請講!”

“是這樣的,不知道你的責任編輯有沒有跟你說過,關於你名下的小說《朕》相關版權轉讓問題,我們需要取得你的授權!”

小陳接著說道:“XX公司欲購得《朕》的動漫版權,為期十年,經過我們版權部同事與對方商討,定價在一千二百萬,對於這個價格,你是否同意呢?”

“十年?一千二百萬?一次性買斷嗎?沒有後續的分紅?”

蒲傑聞言,皺了皺眉,問道。

他可是聽大佬們說過,舉凡是大版權,都是保底加分成的模式。

比如說,對方先支付一部分保底,而後再根據動漫、網劇、網路大電影的成績進行分紅。

作者分到的比例,一般是5%到10%左右。

通常情況下,這種方式比之一次性買斷的方式,對作者來說更有利。

正是因此,蒲傑才會有此一問。

“抱歉,蒲先生!我們版權部的同事跟對方據理力爭,對方堅決不讓步,最後只談得一千二百萬的買斷價!”

那道女聲有些歉意的回道:“蒲先生,如果你對這個價格沒有異議的話,我稍後就會下發一條站短到你的作家助手後臺,你簽字同意就可以了!”

“好吧,我同意了,你將授權合同發過來吧!”

聽到對方的聲音,蒲傑考慮了一下,最終還是答應了下來。

還是那句話,到手了,才是自己的。

版權也是一樣的道理。

就算蒲傑對自己小說的版權再看重,賣不出去,或是找不到合適的買家,又有什麼用?

哪怕是手握著再好的版權,也不能換成一毛錢。

對方開價一千二百萬,蒲傑到手六百萬,再扣除14%的稅,到手516萬。

五百多萬,已經比他連載時所獲得的全部訂閱稿費都要多了。

既然如此,他還有什麼不滿足的呢?

“好的,謝謝蒲先生理解,那我就不打擾蒲先生了,拜拜!”

那道女聲聞言,鬆了一口氣,歡快的說道。

“拜拜!”

蒲傑回了一句,結束通話了電話。

這會兒,他已經沒有心思去考慮新書的事情了。

結束通話電話之後,開啟作家助手APP,重新整理了一下,果然,後臺來了一條新的提示。

點選進去,出現了詳細資訊。

【親愛的作家,您好。】

【您創作的作品:《朕》經過我們的專業團隊稽核,已達到《啟點集團作品深度合作授權協議》的簽約標準。為了推動優秀作品進一步提升影響力,並使之產生更高價值,為了給您提供更好的回報,本著雙方自願、合作共贏的原則,我們非常榮幸地邀請您一起商榷更深度的版權增值開發事宜。點選檢視詳情!】

資訊的最後,是一個連結。

蒲傑點選了一下連結,畫面跳轉,出現了一份合同。

他飛快的掃了一眼,上面的內容跟之前電話中所說沒有什麼區別。

只不過,新增了更為詳細的授權內容,以及對甲乙雙方的規範要求等等。

蒲傑想了想,沒有急著簽名。

他掏出手機,先是在網頁上查詢了一番,然後撥打了一個號碼。

“喂,你好!你們是XX律師事務所嗎?我有點事情想要諮詢一下!”

隨後,經過一番操作,蒲傑付出了一千大洋的代價之下,得到了結果。

專業律師鑑定了一番之後,對方告訴他,這份合同沒有語言上的陷阱,就是一份正規的授權合同。

如此,蒲傑才放下心來。

不是他太過謹慎,實在是這種事情有前車之鑑,不得不防上一手。

混了三年網文圈,雖然前面混得不咋地,但對於網文圈的風吹草動,蒲傑還是有所耳聞的。

據傳,有不少大神在簽訂授權合同,也就是在賣版權的時候,沒有注意檢視合同內容,被人坑得血本無歸的。

雖然現在的法律比之當年更為完善,但這種事情,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小心一點,準沒有錯。

“呼,完美!”

既然專業律師說沒問題,蒲傑當然也不再遲疑,在合同上籤署上了自己的大名。

點選了傳送合同之後,他長出了一口氣。

現在,動漫改編授權合同已經簽好,錢的話,就等著下個月自動到賬就好了。

想了想,蒲傑還是沒有忍住自己的炫耀之心。

點開企鵝聊天軟體,點進劍花作者群。

老撲街:“賣版權了,發個紅包,大家樂呵樂呵!”

傳送了一條資訊之後,點開紅包,選擇運氣紅包,人數100人,金額1000元。

隨後,他就潛水了。

裝逼,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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