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會有人來喊他起床鍛鍊,教他做早餐做飯了。

再也不會有人關心他是不是長高了兩厘米,胳膊壯實有肌肉了。

再也不會……

找不到她,到處都找不到她,他把她弄丟了。

她拋棄了他,真的不要他了。

餘生安越來越慌,整個人都像瘋了似的,每天回到家裡,看到什麼都不順眼,將房子裡所有的東西都砸了個遍。

他再也不會收拾家裡,不會哪裡有一點髒了就馬上去拖,不會被子疊得不整齊,重新開啟重疊,不會去整理衣櫃,更不會去收拾廚房。

廚房裡頭已經積了一層灰,水槽裡面還有之前吃過的泡麵盒子和湯水,都發黴了也沒有人去管它們。

家,已經不再是以前那個乾淨溫馨,充滿著溫暖陽光的地方,成了他的旅館。

除了偶爾回家來睡,泡個泡麵吃,發洩一天比一天暴戾的情緒以外,再無他用。

他的眼睛如同深淵,現在只看得到黑暗。

他的胸膛裡關押著一頭兇猛的野獸,而那個能馴服它的人已經走了。

他彷彿又變回了當初那個被人遺棄的孤兒。

他是乞丐,他是小偷,他是流浪的野狗,人見人嫌,人見人避。

他的頭總是低著,眼睛從不敢跟人對視,他生活在橋洞,公園的雜草叢,地鐵站的地下通道里。

他的世界裡只有潮溼和陰暗,老鼠是他的夥伴,蛇蟲是他的食物,跟他爭奪食物和乾燥的一席之地的流浪漢是他最大的敵人。

他不怕黑暗,不怕敵人,但他最害怕生病。

因為病了後,只能餓著肚子,不能去尋找吃的,還會被人搶走棲息之處。

他的眼裡只有白與黑,從來沒有過彩色。

有人說彩虹是彩色的,是世界最漂亮的顏色,可他曾經在大雨過後看到過,它一點也不漂亮。

對他來說,就跟邊上的雲朵一般,毫無用處,還不如垃圾桶裡的一個小小零食袋好看。

那一天,大雨中,兩個流浪漢正在搶他剛在垃圾桶邊撿到的幾個爛了口子的梨,一個奇怪的女孩來了。

她長得很漂亮,儘管她全身都溼透了,長髮順著雨水胡亂地黏在臉頰上和脖子上,但他第一眼就被驚豔了。

那個時候,他還不知道‘驚豔’這個詞,他只知道她很漂亮很漂亮。

她很是兇狠地幫他打跑了那兩個流浪漢,還幫我撿起了散落在地上的梨。

那一刻,我覺得那爛了個洞的梨都是那麼地好看。

只因為,它正被一隻纖細的小手握在手裡。

之所以說女孩奇怪,是因為她在大雨中哭泣,卻硬是說那是雨,不是淚。

可他明明看到那水珠是從她眼角滑出來的。

她說謊。

還有一點,明明她自己也是隻流浪狗,卻說要收養他這隻流浪狗。

他一個人習慣了,他不想跟她走。

儘管他心底深處,其實是很想再次見到她,甚至希望能悄悄地注視著她。

但他知道,自己不配,不配去關注那麼美好的她。

後來,在她的強硬下,他還是跟她回了家。

那是一個小出租屋套房,兩室一廳,隔壁的房間原來有租客,不過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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