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芳聽說過,方綾是豪門貴族出身的大家閨秀。

到了方綾母親結婚的時候,她家的境況就開始破落下去了。爺爺一代的風光也名存實亡了。方綾的母親結婚時,她最值得驕傲和顯示身份的就是那件結婚禮服了。因為在當時,這件結婚禮服可算得上是相當豪華的奢侈品了。

以那時為分界點,方綾的家開始走下坡路。方綾從小就有了苦難生活的經歷。據說直到大學畢業時,她一直處在風雨飄搖的生活中,連上大學的費用也是勉勉強強應付下來的。

因此,從學生時代方綾就決心要改變自己的生活,起碼要嫁個有錢人。

後來,方綾在一家制藥公司裡就職,然而,由於她是個普通工人,沒人瞧得起,戀愛的季節一晃就過去了。雖然也有人向她求過愛,不過因為都不是她所希望的富家,所以一事無成。

如果對方有錢,所有其它條件都不成問題,方綾擇偶的唯一標準就是錢。因此,後來經人介紹,她與林剛毅結了婚。

林剛毅是再婚。他早在25歲時就娶過一房太太。與方綾結婚時他已經51歲了,而方綾在26歲時還不知道做一個妻子是什麼滋味。

從那之後過了9年。夫妻之間一直沒有孩子。丈夫比她大25歲,那麼,丈夫也許會早早地先妻而去的。

也就是說,如果林剛毅70歲病故的話,方綾才剛45歲。那麼她就會繼承丈夫留下的一大筆遺產。

“我這麼自傲有點兒不好意思,不過,我引以為豪的就是我丈夫很有錢。”

當時在東方飯店見面時,方綾就是這樣對隋芳說的。

與其說是“不好意思”,倒不如說她講的都是事實。林剛毅的確是一個有錢的人。

他是一名名醫,他的收入可以說是相當高。他還做股票生意,據說賺了不少錢。

對於方綾來說,青春期是一個沒有戀愛的荒蕪的季節。和年輕的男人結婚、生兒育女做母親,這些人間樂趣她都未曾有過。可以說,她最大的遺憾就是沒有過過這種平凡的生活。

但是,她和一個比自己大25歲的男人結婚,也終於有了自己的結果,達到了自己的目的。然而這一切都是以沒有自己的孩子、沒有生育過孩子為代價的。她的生活信條就是:一直到死也一天不想為金錢而煩惱。

當時,她是這樣對隋芳說的:

“隋芳小姐,我希望你不要誤會。你猜一猜,對我來說,在這個世界上最重要的人是誰?很遺憾,並不是袁順先生,而是我的丈夫。如果失去了我的丈夫,我的前途將變得一片黑暗。這種感覺,隋芳小姐再過10年就會明白的。對於30多歲的女人,最重要的是一位有錢的丈夫。

“對我來說,貧窮是無法忍受的。如果現在我失去了我的丈夫,我就不得不破落成一個窮人。不、不,我決不希望我出現這種困境!

如果像隋芳小姐所說的那樣,我揹著我丈夫幹出了不潔事情的話,我丈夫會馬上宣佈和我離婚的。那時我將在一夜之間失去一切一切,那我就徹底完了!我說隋芳小姐,你看我像是那樣愚蠢的女人嗎?”

這就是方綾,她是絕對不會幹這種蠢事兒的女人。當時,隋芳認為方綾說的是真話,她所希望的就是一生都過令人羨慕的生活。

方綾肯定就是這樣想的。至於齊江,她比方綾更甚,因為她和方綾一樣,信奉同樣的人生哲學。

齊江也是把存錢作為人生的一大樂事。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她是會不擇手段的。

隋芳已經看出了齊江隱藏在心中的這個野心。如果說得嚴重一點,她是不惜為了錢而喪命的。

這麼說,齊江會不會是那種容易被人收買的人呢?如果方綾給了齊江一大筆錢的話,她也許就會對她所知道的一切事情保持沉默的吧。

尤其是涉及到了殺人案件。儘管齊江知道方綾是殺害袁順的兇手,她也許會做方綾的“不在現場證明”的證人的。這樣,齊江也就成了同謀犯。

“隋芳小姐這會兒認為夫人是兇手吧?”

齊江雙肩一聳問道。

“這個嗎……”

隋芳一下子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不知為什麼,隋芳的腦子裡一下子閃過一個念頭:齊江肯定是從方綾那兒得到了一大筆錢,因此心甘情願地為方綾作偽證。

“您甚至都不僅僅只是猜測她是兇手,而是已經堅信不疑了吧?”

齊江一邊說著一邊把盤子中剩下的幾塊肉和菜一股腦兒地倒進了鍋裡。

“不,按目前的情況,還不能下這個結論……”

隋芳的聲音變小了,語言也含糊不清。

“對不起,我誤解了您的意思。也就是說,現在下結論太早了?”

“是的,這也是警方的看法。”

隋芳答道。

“我和警方的意見一致,這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我認為有幾點可以排除是夫人犯罪。例如,夫人殺害袁順先生的動機就沒有。”齊江說。

“不,不是沒有動機,而是還沒有找到動機。我是這樣想的。”隋芳反駁道。

“還有一點。”

齊江不顧一切地又接著說道:

“夫人穿的那件純白色結婚禮服上一滴血也沒有哇!”

“這倒是個事實。”隋芳點了點頭。

“案發當夜的11月1日凌晨零點四十七八分的樣子,我往袁順公寓打了電話,電話是夫人接的。隨後,夫人很快就回到了府上。當時還有兩名巡警也看到了。那時正好是凌晨1點左右呢!

“袁順先生的死亡時間,據法醫鑑定是凌晨零點至1點的時間,而這個時候,方綾夫人是有‘不在現場證明’的。”

齊江信心十足地說道。

“不一樣呀!”隋芳反駁道。

“怎麼不一樣?”齊江反問道。

“袁順先生在凌晨零點40分還往外打過電話呢!”隋芳沉著地說道。

“打電話……”齊江有些緊張。

“是的。”

“往什麼地方?”

“往他父母的家裡。”

隋芳仍舊很沉著地答道。

“往他父母家?”

“對。11月1日的凌晨零點40分,他父母家中的電話鈴響了。袁順先生的母親被吵醒後接的電話。她說是袁順先生親自打去的呢!”

“肯定是袁順先生嗎?”

齊江不甘心地反問了一句。

“當然了。他們畢竟一起生活了幾十年了,難道連真假還聽不出來嗎?”

“他在電話中說了什麼?”齊江又問了一句。

“電話的內容記不太準確了。不過也沒有什麼事兒,只是說想打個電話,而且說因為時間太晚了,有些對不起。說了這些就掛上了電話。當時他的母親還以為兒子喝醉了呢,誰料到第二天……”

“說了五六分鐘吧?”

“幾分鐘不重要,重要的是當時袁順先生還活著。因為如果他死了,就不會親自打電話給父母了。”

“那麼,袁順先生在11月1日凌晨零點40分時還活著?這麼說,他的死亡時間只能從零點40分算起,到1點鐘,僅僅為20分鐘了?”

“是的。”

隋芳果斷地點了點頭。然後她又問了一句:“怎麼,齊江對這件事也知道得十分清楚嗎?”

“因為5天前我在公安局刑警是這樣對我說的。但這20分鐘裡,夫人的‘不在現場證明’是完全的呀!”

齊江說完,用輕蔑的目光看著隋芳笑了笑。

不知為什麼,隋芳覺得自己和齊江並不構成敵對關係,也沒有必要要決一勝負。而此時此刻,齊江像是要把自己趕進死衚衕一樣,也許她因此會有一種快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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