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這次她把我惹火了,我還衝她發了脾氣。所以,她透過她的律師向公安局提出了抗議。”

“什麼抗議?”

“說我使用威脅的語言耍她回答問題,侵犯了她的人權尊嚴。”

“如果她是兇手,當然……”

“我的上司婉轉地對我說,要我好好休息,不要氣壞了。”

“我想,若有了解剖和搜查的結果,請通知我一下……”隋芳換了一個話題。

“您不要緊嗎?”

田春達看了一下隋芳和代瑩。他擔心隋芳再聽到新的事情,又會經受不起的。

“不要緊的。為了今後能和方綾決鬥,我要做好一切準備,請放心吧。”

隋芳慢慢地但非常堅定地說道,並深深地點了一下頭。

“從哪兒說起呢……”田春達躊躇著。

“死亡的時間……”

“根據解剖的結果,是11月1日零點至凌晨1點之間。”

“死因呢?”隋芳又問道。

田春達看了一下她,又慢慢地說道:“沒有毒物反應,也沒有查到酒精反應和安眠藥殘留。死因是由於刺傷後失血過多……”

“刀傷是三處吧。”

“是的。左胸有兩處。雖然沒有刺中心臟,但由於太深,出血量估計不少。更嚴重的是頸動脈三角區的那一刀,成了致命傷。”

“頸動脈的三角區……”

“是的,那兒是一個大動脈比較淺的地方,兇手夠殘忍的。”

“……”

“死者的頸動脈完完全全地被切斷了,因此導致了大量出血。”

“犯罪現場是游泳池邊上嗎?”

隋芳又問道。

“是的,由於池邊有不少血跡,我們推斷那兒可能是第一現場。也就是說,死者在那兒死後被人扔進了水池,不是從別處運來的。不過,他是被人刺後推入水中,還是他在池邊倒進水中的這一點不太清楚。不過,這一點不太重要了。”

“兇器呢……”

隋芳又接著問下去。

“我們在池子底部找到了,是一把做菜的廚刀。經過鑑定,刀刃與三處刀口的口徑是一致的。後來,我們還從刀柄上查到了血跡和指紋,因此我們就斷定這把刀是兇器了。”

“指紋是誰的?”

“共有兩種指紋。”

“兩種指紋都是誰的?”

“一種是死者的。”

“他接受過這刀做禮品,當然會印上他的指紋。”

“另一種指紋與我們在袁順公寓裡找到的一種指紋一致。這種指紋在他的公寓裡到處可見,雖然還沒有最後確認,不過,我認為是方綾的。”

“可這樣也不能把她當成殺人兇手嗎?”

“是的,因為還沒有人證,她也不會承認的。刑偵支隊全體都是這樣認為的。另外,作為物證,能拿到法庭上還有一段距離呢。”

“不過,她的‘不在現場證明’不也沒有證實嗎?當時她丈夫和保姆都不在……”

隋芳有些急了。

“是的。但是,這個‘不在現場證明’不能成為是唯一的證據,除此之外,還沒有找到對她來說是致命的證明。”

“那怎麼辦?”

隋芳又問道。

“有一個證明,對她非常不利。”

“什麼?”

“11月1日凌晨1點左右,當地派出所的巡邏車曾在袁順住所附近的大街上看到過方綾,並把此事報告了刑偵支隊。”

說到這兒,田春達好像一下子又想起了什麼似的,馬上站了起來。

“當時,這兩名巡警在車上一直盯著方綾。因為那麼晚了,一個女人單獨在街上行動,這對警方來說是十分反常的線索。雖然他們不認識方綾,但由於這個女人一直走到方綾的住宅門口,掏出鑰匙,開啟門走了進去,因此認定那個女人肯定是她了。當時她還穿了一件大衣,裡面還有一件結婚禮服。”

說到這兒,田春達兩手一攤、兩肩一聳。

“方綾穿著結婚禮服?!”

隋芳突然大聲地重複了一遍。

頓時,她感到心中湧起了一股無名怒火。方綾穿著結婚禮服殺死了袁順!

這意味著死亡婚姻。這樣一來,從形式上看,雖然袁順死了,但他永遠屬於方綾了。她絕對地獨佔了袁順,任何人也無法將他奪走了。

從形式上看,方綾是作為新娘和袁順見面的。而正是在這一點上,袁順受到了欺騙,被方綾殺害了,同時也滿足了她的願望,任何人也不能從她的手中奪走袁順了,因為他臨死前是方綾的丈夫了。

隋芳想到這兒,氣憤地幾乎要咬碎自己的牙。她永遠地失去了袁順,而且,永遠地失去了在10天后要和袁順舉行結婚釋出會的可能了。

僅以這一點,方綾就足以是隋芳不共戴天的死敵!

6

11月12日到了。

如果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的話,那麼這一天對隋芳來說將是她一生中一個非常值得紀念的日子。

袁順將和隋芳在這一天公開訂下終身大事。可以說,這件事的可能性是99%的。

不、不能說是99%的,不可能認為還有1%是不可能的。

任何人都相信這一點。直到11月1日這個釋出會都在順利地準備著。按照事先的計劃,釋出會是從中午開始進行的。

從下午1點開始,會有500名的客人來到大廳。在飯店的宴會廳裡,隋芳將在這個人生最高的歡慶舞臺上度過她那幸福的時光。

釋出宴會結束後,幾位朋友將分別乘坐十幾輛汽車,把新娘新郎送到南山機場。他們將乘坐當夜的航班,去國外歡度蜜月。

這些都是當時的計劃。

但是,此時,11月12日的夜裡,隋芳仍舊呆在家中自己的房間裡。袁順,她的未婚夫,將再也不會來了。這是袁順死後的第11天了。7天的忌日早已過去,隋芳出院也已6天了。

夜色朦朧。

晚秋的寒雨毫無聲響地下個不停,像是怕打擾了隋芳的思緒。

這場秋雨是從傍晚才開始下的。假如釋出會能按計劃進行,那天氣是不會有什麼影響的。想到這兒,隋芳的心裡又是一陣苦楚。

她的胸中湧動著各種各樣的感慨,但只是沒有悲傷。大概是心中的淚水已經哭幹了吧。

結婚釋出會和新婚旅行都沒有了,都取消了。

袁順死了。這一切都如同夢一般,來的那麼快。

然而,殺人兇手還沒有被逮捕。

隋芳覺得這一切都來得那麼不可思議。袁順的確死了,而殺人兇手方綾還沒有被逮捕。她應當被抓起來,袁順是被方綾殺死的——

這些天來,隋芳經常在夢中夢到各種各樣的場面。只有在夢中,她才可以見到活動的袁順,因此她不希望自己醒過來。

在夢中,她還夢見了若無其事的方綾。為什麼她還沒有成為囚徒?而且據說這兩三天裡,刑警再也沒有去她家找過她,也沒有把她叫到刑偵支隊去。

也許刑偵支隊想讓方綾再自由幾天吧。隋芳只能做出這樣的判斷。

為什麼刑偵支隊對這個案件如此慎重?

答案是簡單而明確的:警方目前還沒有找到方綾是兇手的致命證據。儘管她有殺死袁順的動機,然而這一切都僅僅是推斷而已。

她的“不在現場證明”也是如此。因為雖然沒有她可以說明當時自己身在何處和在幹什麼的證明,但也沒有找到當時她在殺人現場的證據。

而且,關於這個案件,至今沒有找到一個目擊者,當然更不會有人在殺人現場看到方綾的了。

雖然從兇器上查驗出了方綾的指紋,但這一條也不能成為決定性的證據,因為這是她送給袁順的禮品,上面當然可以有她的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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