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靜靜地側臥在離路邊不遠的一根路燈下,雙目圓睜。

路燈在那張挺漂亮的臉上投射出一大片陰影,精心漂染過的長髮在路面上披成一個扇面。

扇面的左半部分被鮮血凝固住,上面粘著星星點點的雪花。

她的一隻手壓在身下,另一隻手繃得筆直向前伸出。小巧的手腕上一隻玉鐲磕碎在地上。雙腿屈膝交叉著,左腳皮靴的鞋跟上掛著一隻骯髒不堪的塑膠袋。白色的大衣上除了雪花,纖塵不染,領子上一大片醒目的紅色。

她的後腦上有一個洞,不大,仔細去看的話,能分辨出白色的頭骨。

刑警開車巡街的時候發現了杜梅的屍體。她的坤包扔在離屍體不遠的地方。用對講機向值班領導彙報了案發地點之後,兩名刑警奉命保護現場。

技術鑑定室的人用一根繩子圈住現場,程式化的裡裡外外一通忙乎,閃光燈咔嚓個不停。

南山市刑偵支隊隊長田春達觀察著現場說:“從地面大片的血跡和噴射狀血痕就能斷定,這裡是第一現場。兇手從死者背後一擊致命,因為現場沒有任何打鬥的痕跡,死者的衣著整齊。”

刑警郝東在街角的垃圾桶裡發現了杜梅的錢包,除了現金,其餘的東西都在。

此外,在離現場一百米左右的一個陰暗角落裡,發現了7枚三五牌香菸的菸頭。天寒地凍的深夜,肯定不會有人在這裡練抽菸玩,除了等人,不會有別的原因。杜梅屍體側後方3米處,也採集到了一枚同樣的菸頭。

技術鑑定人員忙活完了,給田春達一份簡單的現場情況記錄,說正式的勘察報告明天才能出來。

屍體運走後,刑警們回到刑偵支隊,大家簡單議論了一下,認為案件性質還不好說,初步定為搶劫殺人,因為死者的錢包都被掏空了。

刑警檢查了杜梅的揹包。裡面有手機,紙巾,電話本,小手電,還有口紅、粉餅之類的女性用品。

杜梅的錢包也在,刑警沒從上面提取到指紋。兇手一定是戴了手套,或者乾脆擦拭過。

錢包裡的東西已經被取出,有身份證,幾張銀行卡,IC公交月票。

揹包裡還發現一張白色的紙片,是一張水電費收據,只寫了房號403,沒有地址。這引起了田春達隊長的注意,因為杜蘭家是在三樓。這肯定是另一住處的收據。

刑警懷疑作案人是個年輕力壯的青年男子,因為一擊致命。還頂風冒雪的一口氣抽掉小半盒三五煙。

至於作案時間,巡查的刑警說,11點他巡邏時路過梧桐路,平安無事,2個小時後他又轉悠回去才發現杜梅的屍體。

第二天法醫檢查屍體後得出結論:杜梅的枕骨受到外部機械力的直接打擊,死於顱腦損傷和嚴重失血。兇器為某種帶有尖銳凸起的鈍器。透過對屍體肝臟溫度的檢測,考慮到案發時的氣溫情況,死亡時間可以確認為午夜0時左右,前後誤差30分鐘。

田春達一頁一頁的翻閱屍檢報告,又注意到幾個細節。

一、死者死亡前4個小時內有過性行為。

二、死者的傷口在後腦偏左的部分。說明兇手可能是左撇子。

三、死者頸部的白金項鍊和腕上的手錶均儲存完好。

四、死者大衣上沾有很多青灰色纖維,經鑑定,系經過染色處理的羊毛。

五、案發現場發現一隻濺有血跡的一次性打火機,上面印有進口百威啤酒的商標,但在打火機上沒有采集到指紋。

六、在案發現場的血跡中,發現一道較為模糊的腳踏車車輪印痕,根據印痕寬度,可以確定是一輛山地車。

刑警調閱了當日晚23時至次日凌晨1時,也就是案發時段,梧桐路北口十字路口的交通監控錄影。錄影顯示,那一時段裡,沒有腳踏車從梧桐路北口駛出。

由於梧桐路南口遠離幹道,交警部門未在該處設立電子監控探頭。

第二天晚上,田春達重複了一次白天做過的角色帶入式假想,這次加入了三點新內容,兇手是左撇子,匆忙中跌落的打火機,和用來逃離案發現場的交通工具——山地腳踏車。

然後沿著窄窄的梧桐路,一路南行直至路口,遠處杜梅家所在的那座居民樓遙遙在望。

環顧四周,田春達很快就發現了此行尋找的目標。

十字路口西南角就有一個烤串攤。老闆正準備收攤,見有人來了,又開啟了鼓風機。

田春達感覺這頓夜宵吃得很有收穫,除了不停地打滿嘴羊肉味的飽嗝,還捎帶著整明白一件事。

昨天夜裡老闆收攤的時候,一輛山地腳踏車從梧桐路南口疾馳而出。騎車人身穿黑色皮夾克。儘管沒留意那個騎車人的去向,但烤串攤老闆清楚地記得當時的時間,凌晨0時10分。

因為他每天都在同一個時間收攤。

翌日的案情討論中,田春達又提出了幾個疑點。

1、兇手的動機。

如果兇手單純以搶劫為目的,那為什麼會忽略了杜梅的手錶和項鍊。

儘管梧桐路偏僻安靜適合作案,但那裡絕對不是本市富人云集的高階住宅區。

按照同事的敘述,杜梅的確屬於那種消費慾強烈,在穿著和娛樂上很捨得花錢的女人,但她根本算不上富婆。怎麼看也不值得讓一個抽三五煙的搶劫犯在寒風中苦等半夜後痛下殺手。

是偶發性還是有預謀?如果在界定梧桐路殺人案的性質時,一定要在上述兩者間做出一個非此即彼的選擇,田春達傾向於後者。根據是:同事描述,杜梅在單位是個性格開朗、熱情大方的女人,頗受大家的歡迎,基本上可以排除同事作案的可能。

在此基礎上,可以推定,杜梅被殺的直接誘因,很可能是私生活的某個方面。

一個從未在單位同事面前表露過戀愛苗頭的未婚女性,在她生命的最後4個小時裡,究竟跟誰在春風一度?

杜梅為什麼會深夜獨自出現在案發地點?

刑警向全市四個公交分公司求證過,共有6條公交線路在梧桐路北口設站。其中4條的末班車到站時間為晚22時。另外兩條線路的規定到站時間雖然與案發時間吻合,但由於當夜氣溫驟降,基本沒有乘客,司機根本就沒開到梧桐路北口,半路就折返回車隊,提前下班了。

那麼杜梅究竟是怎麼來到梧桐路的呢,如果是打的,為什麼不直接開到家門口?

3

刑警詢問了幾個涉及杜梅私生活的問題。杜梅妹妹杜蘭強打精神講了一些事情。

杜梅是那種漂亮、驕傲的女孩,活潑開朗但也倔強任性,這跟她妹妹迥然不同。通常這種女孩追求者如雲,杜梅也不例外,從某種角度看,她似乎更享受這種被眾人追逐的感覺,而不是從中挑選佼佼者。

大約一年前,杜蘭覺得這個視異性追求者如糞土的姐姐發生了某種微妙的變化。晚上躲在房間裡煲電話粥,或者在深夜的時候悄悄離開,玩那種愛情小說中常見的,夜半來天明去的把戲。

半年前杜梅向妹妹求助,做了一次人流,但拒不透露任何關於那個夭折生命的父親的資訊。儘管杜蘭對此憂心忡忡,但她無能為力,一方面因為她從小習慣了對姐姐言聽計從,另一方面因為她是個年輕的實習醫生,這意味著無休無止的加班和夜班。

2個月前,杜梅向父親透露了出國的意向,寥寥數語,引發了幾句爭執,很快就平息了,誰也沒再提起。

案發當夜,吃過晚飯姐妹倆同時出門,杜梅說要去看一個朋友,杜蘭是去醫院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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