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區**職員劉建業下班後與兩個同事一起吃了頓新開業飯館的飯菜,嚐了鮮之後,又一起看了場電影。回家的路上三個人分開了。劉建業獨自走進一個街邊公園。這個公園不算太大,但有一處很茂盛的樹林。他走到這想小便,就向樹林裡面走去。他解開褲子紐扣,突然聽到樹林裡面好像有什麼動靜,膽大好冒險的他便又向林子裡面走了幾步。

這時突然林子中衝出一個黑影,將劉建業撞了一下,然後黑影迅速逃奔了。劉建業險些被撞倒,他站穩了身子後罵了一句:“哪來個瘋狗?”又感到肩膀疼痛,仔細一看,流血了。那條黑影用刀刺傷了他。他想到公園外有個派出所,便用手捂住肩膀去報案了。

劉建業疾步奔進附近的派出所,警察忙用止血繃帶給他包紮了傷口,他向警察報告了受傷情況。

警察問他:“那人在林子深處做什麼?”

劉建業說:“不知道,不過好像做什麼壞事了,怕被我看見,衝出來扎傷了我逃跑了。”

兩個警察立即拿起手電筒,和劉建業一同來到現場。

警察打亮著手電,一面照著劉建業受傷的地方一面問:“你看清對方的面孔沒有?”

“沒有,因為那黑影突然衝出來,林子裡又很黑,我沒看清他的臉。”劉建業回答。

“兇手個子高矮?”

“沒看清,也許跟我差不多。”

“你身高多少?”

“173 公分。”

“那人有多大年齡?”

“從他的力氣和奔跑速度來看,不可能是老年人,我的體重150 斤呢,他一下子就把我撞得險些栽倒了。”

警察看看錶,是11點15分。他說:“深更半夜的,他在那林子裡幹什麼呢?”

警察邊用手電照射那林子,邊朝林子深處走去。劉建業也跟隨其後。

在手電光的照射下,突然,高個警察“啊”地叫了一聲,手電筒的光圈停在林子地上躺著的呈大字形的**女人身上。這是個年輕的女人,完完全全的**著身體。她被剝下的衣服扔在旁邊。

劉建業從警察身後屏聲靜息地觀望著。

高個警察彎下身子去按她的脈搏,又用手試了試她的鼻息。

“死了?”劉建業壓低著聲音問。

高個警察低聲回答了一句,“死了。被殺死了。剛死不久,身體還溫熱著呢。”他又說:“這是殺人命案,我必須向公安局報告。”高個警察說著把手電筒交給劉建業,他掏出手機打電話。

劉建業用手電筒的光圈照了照屍體,心想:“好美的身體呀!”

這具女屍身材健美,**高聳,腰細腿長,面板白皙細嫩,很是性感。她的兩腿叉開著,想必是被強姦了。

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重案一組組長田春達在觀察屍體後,很快聯想到一月前在拆遷棚戶區發生的那場命案。兩件強姦案的情況很相似。

“罪犯下手真是兇狠,太可恨了!”同來的刑警郝東憤然說。

掐緊脖子的痛楚,使得被害人臉型扭曲了,舌頭向外伸著,眼球溜圓向外突出。

田春達檢查了死者的皮揹包,皮揹包裡裝的物品有化妝品、手帕和身份證、學生證。被害人名叫谷華,二十歲,她的學生證證明她是師範大學外語系三年級的學生。她應該是返回學生宿舍的途中被害的。

刑警為了確認被害人,立即通知學生宿舍的管理人員前來。

現場的刑警忙著拍照、檢查現場。兇手也許戴了手套,現場沒發現任何指紋。被害人的三角褲衩有被刀割裂的痕跡,可能兇手嫌脫下麻煩,才用刀子割裂了。

學生宿舍管理人員臉色蒼白地趕到現場,她是個微胖的中年婦女。她確認死者是谷華本人。

屍體解剖報告是次日下午做出的。死亡原因確定為掐死,死亡時刻推定為昨日晚上

十一時左右。

受害人遭到姦汙,跟拆遷棚戶區所發生的強姦命案一致,被害人的**內被野蠻地塞入了樹枝。

市公安局刑警大隊重案一組召開了案件分析會。按慣例還是由田春達警長首先發言。

“我們可先確認一下這兩件強姦命案的共同點。”田春達說。

“第一,兇手留下的腳印都是41碼鞋。”他在黑板上寫下這行字。

“第二,根據兇手的腳印和目擊者觀察,兇犯是個身體健壯、動作敏捷、很有力量的年輕人。”

田春達喝了口水繼續說:“第三,這兩起命案兇犯都把被害人的衣服扒光,先奸後殺,都是掐死。然後在死者**內塞入雜物。這點顯露了兇犯的色鬼和殘虐的性格。”

“第四,兇手把死者的手錶和錢物拿走了,雖然死者是學生,手錶很普通,帶的現金也不多。但兇手還是搜刮一空。這表明他生活不太富裕,很貪財。”男春達接著又在黑板上寫下這個情況。

“第五、兇手殺害的都是年輕漂亮、身材苗條的女人。這也是個共同點。”田春達又在黑板上寫下一行字。一

田春達繼續說:“不過,兩案也有不同點,第一件案子發生在城南,第二件案子發生在城北。兩案發生地點相距有十五公里。”

田春達把本市地圖釘在黑板上,在發生命案的兩處畫了圓圈。

刑警們都凝視地圖。

“兇手還在逍遙法外。你們認為兇手究竟是什麼人呢?”田春達問。

“我看有可能是與兩個受害人有關係的男人偽裝成路人,強姦後再殺人滅口。”

郝東思索著說。

“兩個殺人現場相距那麼遠,這一點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注意。”田春達說,“如果說第一個兇手還可以懷疑現場附近的有前科的人員,但經過調查都否定了。可第二個兇手殺人為什麼選擇在城市的另一頭呢?”

孟曉春說:“另外還有疑點,那就是兩個受害人與兇手的關係,這是值得認真考慮的。也許受害者者常去的店鋪的服務人員中有兇手;所以超級市場、美容院、茶館,咖啡館等都是我們緝拿兇手的著眼點,還有就是車站的收票員也值得懷疑。我們可以設想,如果某男人多次見過受害者,並對她起了淫慾之心,受害人卻不搭理他,那男子受到了冷遇,便懷恨在心,以致發展到強姦殺人的地步,你們以為如何?”

大家七嘴八舌地議論開了。

議論結果,莫衷一是。案件還是一團謎。

受害人與兇手究竟有沒有什麼關係?兇手是偶然路遇殺人,還是認識年輕漂亮女人後就起了歹心呢?如果是以強姦為目的,為什麼奸後又非要殺死對方呢?

最後田春達說:“兇手是很猖狂也很兇殘的。在一個月裡連續殺了兩個年輕女子。而且,他很可能繼續作案,所以我們要抓緊追查,爭取早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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