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彭村的案發現場,記者正在報道那起在短影片平臺上瘋傳的碎屍案。在案件的偵查階段,有一些屬於暫不宜公開的案件細節,媒體卻也掌握了。

李元稹對這種情況早已習以為常,因為金錢和權力總能窺探到秘密。

鏡頭前,記者正說著屍體是被手術刀分割的,旁邊一位嗑著瓜子看熱鬧的胖婦人走了過來。

“你說那人是被手術刀分屍的?”胖婦人好奇地問道,語氣似乎知道些什麼。

胖婦人的語氣引起了記者的注意,他趕忙靠了過去,“您是住在這裡的嗎?”

見鏡頭一併過來,胖婦人整了整衣服,將手中沒吃完的半把瓜子塞進了口袋。對於能上鏡,她顯得格外興奮。

這位胖婦人是彭村的村民,在村口開了個快遞站。店裡人來人往,她本就喜歡打聽閒事,訊息自然也很靈通。

楊仁勇兩次找過彭三翔,而同村的彭春曼又失蹤了。起初,村裡傳言被害的是彭春曼,可彭三翔認過屍後回來否認了。

接著,又傳言被害的是在彭村開農家樂的老闆娘嚴晨月。胖婦人見過彭春曼和嚴晨月常在一起,所以她比李元稹更早懷疑是彭春曼行兇。

因為嚴晨月出事的那幾天,彭春曼的行為有些奇怪。

“怎麼奇怪了?”記者追問道。

“她整天精神恍惚,而且……”胖婦人有些猶豫,不知道該不該說。

彷彿抓住了重大秘密的記者,不停追問,胖婦人最終還是開口說道:“你剛剛說手術刀,我見彭春曼那丫頭買過手術刀。”

就是這句話,引起了李元稹的注意。

他沒有打擾二人的談話,而是不動聲色地悄悄靠近,生怕錯過任何一個細節。

胖婦說,十多天前,彭春曼曾到她的快遞站拿過快遞,取了快遞後是當著她的面開啟的,那裡面就是手術刀片。

“我還問過她買這玩意幹嘛,她說買回來刮眉毛的。當時我也沒在意,現在想起來……”

這可能是破案的關鍵,記者欲再追問,卻被李元稹打斷。

“有些話說出來會成為將來法庭上的證據的,而亂說話對刑事案件有影響的,是要坐牢的。”李元稹在二人身旁平靜說道。

胖婦聽到這話,驟然閉嘴,記者用不耐煩的表情瞟了李元稹一眼。胖婦人聽聞要坐牢,轉身便走。

正當記者正要追上去,不遠處將這一幕看在眼裡的楊仁勇,帶著兩位身穿制服的警察將他攔住,並且語氣很嚴肅的說道:“對於你剛剛所說的這案件中的一些細節,涉及到了案件秘密,我現在依法傳喚你。”

記者當然不怵這些,他們有的是人脈。只不過不可和警察正面硬剛,只能先跟隨他們一同前去。

見李元稹早已不知所蹤,楊仁勇笑了笑,轉身看向那胖婦離去的方向。

李元稹隨胖婦來到快遞店,故意露出腰間的手銬與配槍,接下來的談話進行的無比順暢。

胖婦配合的調出店裡的監控,在監控中確實有她說的那一幕。而隨手丟棄的快遞盒,是李元稹所要尋找的重點。

在得知店裡的快遞盒半個月賣一次時,李元稹面帶微笑的讓胖婦同他一起去尋找。找了近一個小時,在數百件被丟棄在快遞站的快遞盒中,找到了寫著彭春曼名字的快遞盒。

果不其然,上面寫的就是手術刀。

警局裡,楊仁勇在接到一通電話後,放了帶回來的記者。

而外出的隊員也都陸陸續續的回來了,大家此時的心情都很開心,因為所有人尋找的證據匯總在一起,基本確定了彭春曼便是殺人兇手。

不到72小時,案子便破了。

李元稹高興的喊來秦義國局長,聽說案子破了,秦局長邁著優雅的步伐來到刑偵一隊的案情分析室。

朱欣姚嘗試著聯絡過彭春曼,並未得到回應。在告知彭春曼自已是警察時,對方也沒有理會。

去找王珂的董敬思從她那裡瞭解到,這彭春曼不僅有些小偷小摸的習慣,嚴晨月還告訴過她,聽說彭春曼還借過高利貸。

王珂還透露,三人有一次在一起吃飯時,聊天中不小心說漏了嘴,將嚴晨月與鋼琴家吳笛的事說了出來,當時彭春曼的表情便有些怪異。

而收穫最大的要數張文浩了,他在手機運營廠商和技術部門的幫助下。發現這彭春曼在十多天前,去過吳笛的經紀公司,最後在一週前透過邊境去了緬甸。

張文浩一改平日嘻嘻哈哈的風格,一本正經的說道:“我們查過彭春曼的身份資訊,她並沒有出入境的記錄,看來可能是偷渡過去的。而一個月前,她還用自已的身份證租過車,去過東川省。調取南雅醫院、吳笛的經紀公司和租車公司的監控,雖然彭春曼包裹嚴實,可從身形上來看,不難認出那個扎著麻花辮子的她。”

本是李元稹做案情總結,可他卻讓董敬思說出整個案件發生的過程。

農村出身的彭春曼,在施方磊的農家樂裡結識了嚴晨月。而嚴晨月平日裡珠光寶氣的,從她的短影片平臺上不難看出,即便房子都被當了,可生活質量依然不減。

彭春曼家境貧寒,為了能讓自已匹配上嚴晨月這樣的朋友,所以花錢也變得大手大腳了。

最後心理失衡,偷了嚴晨月的錢。被嚴晨月知道後,惱羞成怒殺害了嚴晨月,並且用在網上買的手術刀進行了分屍。

這偷錢和分屍的手術刀都有證據。

而為了混淆警察的偵查方向,她將與嚴晨月相關的人,都想辦法弄走了。

將放言要將嚴晨月打死的小女孩父親弄到了東川。

而鋼琴家吳笛,肯定是彭春曼知道他與嚴晨月之間的秘密後,威脅了他,所以他才倉促出國的。

分析到這裡時,劉象升打來電話,那塊從彭村池塘邊帶回來的石頭,上面的血跡,也證明就是嚴晨月的。

看來彭春曼是用石頭砸暈了嚴晨月,然後再將其殺害分屍,最後逃到緬甸的。

各個環節做的嚴絲合縫,確實足夠混淆警方的偵查方向。

而最後刑偵支隊的偵查,也迅速準確,第一時間確定了死者身份,而且快速的破了案。整個案件的證據鏈完整,分析的合理。

秦義國欣慰的鼓了鼓掌,“各位這幾天辛苦了,等這案子結案後我請大家吃大餐。李元稹,等下你將案情的細節交給我,我下午去趟法院。緬甸與我們有引渡條約,只要彭春曼還活著,她就跑不了,你們準備結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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