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劉泰樂
引起程暮注意的,是這間木牢角落裡的一堆布料。
走近之後,他才發現是一堆衣服。
【破衣爛衫
品階:廢品
道具說明:完全沒用,就是拿來做抹布都嫌太碎。
“周元傑很後悔,如果當初他沒有因為衝動闖進那個房間,他也就不會淪落至此。】
周元傑又是誰?
蹲身的程暮左手舉著火把,右手小臂放在膝蓋上,心中吐槽道:一堆品階廢品的破衣爛衫道具,也能有故事?
起身,轉了一圈之後他發現這個空間已經沒別的東西。
程暮一邊朝著牢門走,一邊隔著木樁牆對劉東平說道:“小丫頭,你看看給你的書冊裡寫的是什麼?是犯人的名冊嗎?”
“啊……我看看……”
程暮彎腰走出木牢,發現此刻的劉東平正蹲在地上,一手舉著火把,一手翻閱擺在地上的書冊。
程暮也沒有催促,繼續往前走。
路過第三間木牢的時候,他看見了老朋友。
那隻被他用來擋門的腫脹喪屍。
這間木牢,就是那個坑道的所在地。
這裡,程暮自然不需要檢視。
那麼現在就只剩下兩間木牢了。
“找到了!找到了!”
就在程暮走到倒數第二間木牢,蹲下身準備試鑰匙的時候,劉東平說道:“還真有一個周元傑耶!”
程暮將一把鐵鑰匙插進鎖眼,問道:“都有什麼資訊?”
“嗯……說這個人是……因為挖掘陵墓被捕的,罪當斬首,花名已經……已經上報朝廷。呃……只要聖人披紅,就秋後問斬。”
“盜墓的?”
程暮手上動作不停,心中想到:難道那個坑道就是周元傑挖的?
不對呀!
如果那堆衣服是周元傑的,那他的牢房就應該是那間,而坑道牢房,可是在他隔壁呀!?
而且那兩間牢房的鎖都是鎖上的。
怎麼滴?
那小子還會穿牆術,白天在隔壁挖地道,晚上回來睡覺?
這顯然不可能呀!
程暮開啟了倒數第二間木牢的銅鎖。
還是一樣的動作,先將火把伸進牢房,然後伸頭往裡檢視。
“你說這些人是咋想的?怎麼就會幹上挖墳盜墓的勾當呢?也不怕墳裡的髒東西找上門來?”
劉東平將書冊合上之後,並沒有立刻起身。
因為她害怕自己起得太猛了會暈過去。
沒辦法。
她本就飢餓,雖然前不久吃了程暮送給她的半張餅子,算是有了七分飽。
但是架不住之前吃得太少,身體虛弱可不是一頓飽就能恢復的。
加之在這惡臭瀰漫的地牢中堵著鼻孔呼吸不暢。
要是她猛地站起,保不齊就會因為暈眩而倒地。
劉東平蹲在地上,一邊慢慢起身,一邊看著同樣蹲在地上的程暮的背影。
“哎,我想到了!爹爹以前說泰山還有一個別名,叫泰嶽。不如,小傢伙就叫劉泰嶽怎麼樣?嗯……不好不好,要把丘山嶽改成樂府的樂!”
劉東平說完,背後的小傢伙忽然發出了笑聲。
這讓她為之一驚。
不過細聽之後,發現小傢伙的笑只是很普通的“呵呵”笑,不尖不刺,不急不促。
這才讓劉東平放下心來。
“劉泰樂!你剛才突然笑起來,都嚇死我了,你知道嗎?”
“呵呵!”
背上的小傢伙更加興奮,一邊笑著,一邊揮舞雙手。
感覺到小傢伙的興奮,已經完全站直起身的劉東平笑了笑:“看你這興奮勁兒,是喜歡這個名字嗎。劉泰樂?”
“哈哈!”
小傢伙變得更加興奮。
“劉泰樂!”
“啊哈哈!”
劉東平已經揹著小傢伙走到了蹲在木牢門前的程暮身後。
她帶著一臉笑意的拍了拍程暮的後背。
“你看,你看,他喜歡這個名字!”
“他喜不喜歡這個名字現在不重要,你來看看這個!”
一直沒有開口的程暮終於說話了。
“怎麼了?”
劉東平一臉疑惑的在程暮身後蹲下。
透過程暮的身體縫隙,劉東平看見了牢籠中的景象。
劉東平也不再說話。
此刻,整個陵水縣衙地牢之中,只剩下剛剛得到名字的劉泰樂的歡喜。
雨,在下著。
它不大。
但是已經足夠清洗這個世界。
陵水縣當鋪中,林曉曉從昏厥中甦醒。
昏迷之前,天空晴朗。
甦醒以後,雨點不斷。
當鋪的破敗,讓它的屋頂和牆壁已經失去遮風擋雨的功能。
雨水從屋頂的破口處落下,落在一塊翹起的木板上。
噠!
噠!
噠!
有節奏的聲音迴盪在當鋪之中。
聽著這聲音,林曉曉心中首先想到的問題是:今天還能走嗎?
她記得,今天應該是那個男人帶她離開縣城的日子。
應該要走的吧。
林曉曉想:天只會越走越好的。
天只會越走越好,天只會越走越亮。
這句話是林曉曉的師傅常常對她說起的。
在七秀坊,邊緣人物並不是只有林曉曉一個。
還有她的師傅。
既然要走,應該帶上一些衣服吧?
想著,林曉曉轉頭看向了當鋪地下室的入口。
我記得,下面有個箱子,裡面裝的都是衣服。
林曉曉開始朝著地下室入口走去。
抬腳,然後摔倒。
麻。
面朝下摔倒在地上的林曉曉只感覺自己全身酥麻,就像盤腿打坐睡著後的那種感覺。
疼。
倒下時,她沒來得及用自己的手臂做支撐,因此臉和胸那叫摔得一個結結實實。
痛……
趴在地上的林曉曉腦子飛轉。
她感覺自己好久沒有感覺到痛了。
雙手前移動至胸的位置,手心朝下,用力撐起之後,林曉曉繼續往地下通道走去。
如果此時程暮在當鋪,一定會一臉驚訝。
因為林曉曉的行走速度很快。
當然,她的快是相對的。
今天的林曉曉比昨天快。
而昏迷之後甦醒的林曉曉,又要比昏迷之前快。
一陣風出過,撩動了她的衣衫。
右腿傷口處的布片飛起。
在其下,是一大片暗紅色的血痂。
在昨天的時候,這裡還是爛肉。
呼吸。
呼吸。
林曉曉從自己所站的位置走到地下室入口,四步的距離用了兩個呼吸的時間。
呼吸、
林曉曉從地下室入口下到地下室,只用了一個呼吸。
因為她是摔下去的。
畢竟,這樣雖然會疼,但是速度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