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覺自己以令人吃驚的速度走紅,捎帶上與我形影不離的貓咪月暈。

我可沒有因此感到哪怕一點點的幸福,有小女生攆著我簽名,傷個風感個冒都會轟動,哇,封面明星居然會打噴嚏,居然也流鼻涕耶!

月暈卻得意:妙呀,我的約會已經排到三個月以後了。

我笑:“呵呵,你們也看《新週刊》?”

月暈白我一眼:笨,你以為我們貓就不看報紙?“嘉偉”貓糧又出海鮮新口味了,快到超市裡買去!

咦,哪裡呢?我開始“嘩啦嘩啦”翻報紙。

月暈跳到我膝蓋上:喏,第15版右下角。“嘉偉”的形象代言貓帥不帥?

我一眼看去,那隻小公貓黑黝黝的,戴金色領結,目光閃閃,像非洲王子。

他要請我吃三文魚大餐。月暈頭頸一搖,鬍鬚都要飛到天花板上去了。

我們這個城市有一份用漂亮的拎袋裝好的《新週刊》,每週四下午,街上到處有拎著一袋報紙窸窸窣窣走路的人。週報的版面排滿了時髦有趣的人,比如北京第一個會跳Balans Prals舞的女孩,比如梅河鎮廣場新年度的青春大使,比如最新款跑車的外形設計師,比如時尚雜誌的封面女孩選秀大會。

我們班的女生情願不吃午飯也要跑到報亭搶購新鮮出爐的《新週刊》,她們不惜下血本到“絕色”“愛曼達”之類的影樓把自己包裝得完美無暇,然後千挑萬選,寄出最最美的一張照片,夢想著成為封面人物,享受萬人矚目的滋味。

大概是我們航空學校的女孩們火力太密集了,《新週刊》

來了倆記者,巴巴地跟了我們一天,掘地三尺,拼命想做好一期封面。女生塗口紅他們也要問幾號色彩的,讓我的女同學們在閃光燈下緊張的呼吸困難,唇線都畫成了波浪形。男生結領結,他倆也要過來摸一下料子:“是真絲的嗎?”吃中午飯時,我們全在閃光燈的掃射範圍裡,可憐的女同學們,沒一個人要炸豬排,人人爭吃豆腐,數著飯粒進食。拍照的那個人轉了一圈,搖了搖頭。我不愛吃刀豆,正一根一根挑出來在蓋子上排隊玩呢,“咔嚓”一下,給照進去了。

我向他招招手:“告訴你,我們家月暈吃餅乾還要好玩呢,她會一塊塊銜到茶几上擺成一長條,然後像收割機一樣,從第一塊咬到最後一塊,一掃而光。”

他們就樂顛顛地跟我回家拍描。月暈一派大家風範,表現得不知道比我的女同學們好多少,在閃光燈的閃爍中若無其事地走貓步、捻鬍鬚、玩絨線球,該幹什麼就幹什麼,自然得不得了,整整“謀求”了記者一卷菲林。

負責寫稿子的那個女孩喜歡得不得了,問月暈是哪兒來的,我說:“自己送上門的。”

可不,月暈不就是在一個神秘的沒有星星的夜晚,摁響門鈴降臨我家的嗎?

報紙出來,女生們驚叫,男生們大跌眼鏡,上了封面的是月暈窩在我懷裡看我上網的鏡頭,標題有些譁眾取寵:《一個優質男生的喜愛》。

開頭幾句難受得我掉了一地雞皮疙瘩——“進航空學校的男生鳳毛麟角,一點也不誇張地說是真正的千里挑一。千里挑一出來的男生傑德只愛神秘降臨的小母貓月暈,一個身材高大帥氣溫柔,一個目光炯炯聰穎無比,他們嘀嘀咕咕總有說不完的話。要形容這樣的絕配,只有一個字:‘妖’”

我被一個“妖”字弄得渾身不自在,嘟嘟囔囔:“會不會用形容詞啊?男女不分!”

笨!月暈美滋滋的:“妖”是現在最火爆的形容詞,不分男女老幼,只要夠特別夠前衛,就是妖。我們當之無愧!

說完她急著出門,去赴三紋魚之約,她那個黑貓王子據說住在昌平區,我特地問要不要我騎車送她去。她瞄我一眼:我從屋頂走,可以抄大大的近路。

哦,我都忘了月暈是一隻出沒在夜雞、會飛簷走壁的貓。

出門前,月暈還不忙把她的幸福勻給我一點:好主人都彆著急,你的豌豆公主會赤著腳來找你的!

月暈的嘴巴真靈,她剛躥上我家屋頂的工夫,電話就叫喚起來,我彈簧一樣跳過去,拿起話筒就講:“公主殿下,要不要我給你準備一雙拖鞋?”

話筒裡傳來一個怯生生的女聲:“哦,我、我是——”對方嚥下了一口口水了慢吞吞吐出兩個,“巧——巧。”

“什麼什麼?”我倒吸一口氣,涼絲絲的。哪裡是什麼豌豆公主呀!我只記得我和這個巧巧之間的最後一句話是——“我再也不理你了,你是一個小魔女!”當時還是小男生的我眼睛裡噙著淚水,嘟囔著。

“你不要掛電話!”那邊的聲音陡然尖亮起來,“‘白胖高’,你忘記我了?小學二年級我們天天坐在一起的。”

“沒忘,你還叫過我‘赤豆粽子’呢!”我毫不客氣地回敬。我永遠都會記得,“白胖高”,是以前一種便宜雪糕的名字。

8歲時我是個好脾氣的小胖子,坐在教室最後一排,戴一副遠視眼鏡,整天被精瘦的小美女巧巧切特。她不知道給我起過多少促狹又形象得要命的外號,那年夏天我被蚊子在臉上咬了幾個大包,巧巧馬上有了新靈感。這就是“赤豆粽子”的來歷。

小胖子傑德覺得“赤豆粽子”比“白胖高”還要難聽,於是大叫:“我要叫‘小貓’!”

“切!”小美女巧巧不屑一顧,“有像小豬一樣的貓嗎?”我當場洩氣,只好眼巴巴地由著她來做小貓。

“對不起!”多年以後的今天,她竟低聲下氣向我道歉,“我小時候實在很囂張,把全班都得罪了!”

巧巧是個很容易高興也很容易不高興的小姑娘,動不動就笑逐顏開動不動就翻臉。她最擅長的一招是突然半路殺出攔截我們男生的乒乓球、羽毛球,塞進她的領子,我們不敢去拉她的衣服,隻眼睜睜看她揚昌而去。班裡沒有人鬥倒過她,巧巧永遠大獲全勝。

和她做同桌的日子實在糟糕,班裡其他人看見他走近,只有一個反應:“巧巧來了,快跑!”我逃不掉,攤上和她同桌。我剛在座位上安頓好,她就搶過我的鉛筆拋到半空,笑嘻嘻地看它在空中開花,鉛筆芯紛紛骨折,鋼筆嚇得當場尿水,橡皮躲在凳腳邊發抖。

春遊時,全班零食大展覽。巧巧居然只帶一包麻辣雞爪,津津有味地啃,啃光了,先在椅套上摁了兩個手印,然後就舉著油膩膩辣蓬蓬的兩隻手,不慌不忙地在車廂裡點菜,想吃什麼就有什麼,因為誰都不想被她當擦手巾,我也乖乖交出半包牛肉乾。

巧巧渾身都是勁,她說自己兩隻眼睛輪流閉著睡覺,這樣她就能把在夢裡進進出出的東西和人看的清清楚楚。我猜她每天要是不變出點花樣來,晚上睡覺都合不上眼。

單是一根綠領巾她就搞出多少造型哦:做繃帶在我的頭頂繞一圈半,也許小姑娘都有做護士的天然慾望吧,我只好做她的傷病員;後來綁在她自己頭頂上,這回是固定平放在頭頂的黃色墊板,她要做皇帝,我得扶著她的袖管喊:“喳!”不過我堅決不肯做噁心的太監。她居然放過我,沒有大吵大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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