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昭平點了好幾道菜,因為客人很多,直到過去了四刻鐘才上菜。

“竹子,你在看啥呢?”

“沒看什麼。”

閻昭平自顧自的夾了道菜,不動聲色的說道:“想男人了?”

“嗯。”崔夢竹倒是大大方方的承認了。

“喲,天底下有哪位男子,有幸獲得我們崔娘子的芳心呀?”

崔夢竹目光沒有離開過街上的人群,淡淡道:“他,是個很特別的男人。”

“有多特別?”

“特別愛我。”

“......”這話把閻昭平的小腦都給幹萎縮了,“天天都見你畫著同一個男子,是他嗎?”

“嗯,他叫宋真。”

閻昭平託著腮疑惑問道:“你尚未出閣,所見男子屈指可數,哪來的戀人?”

崔夢竹夾菜的手頓了一下,她的眼中,情不自禁流露出哀傷的思緒。

“那是一場夢,夢中,我與他相親相愛。”

“夢嗎?”

“嗯。”上輩子發生的一切,不就是黃粱一夢嗎?

恍若昨日,卻又遙不可及。

所以,她將過去的美好臨摹一遍,覺得我們又相愛了一遍。

閻昭平扯了扯嘴角:“夢,不太靠譜吧?”

“很真實的夢,只是過去了。”

“唉,不懂如何說教你。但你要知曉,在這個時代,自由戀愛就是作無勞之功。男女婚姻,聽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當為首任。”

“你倒是看得通透,但你為何單身至今?”崔夢竹抬頭望著她。

閻昭平見說到了自己,她臉色不太平靜。

“我,只是不願意辜負自己。”

人的一生很漫長,婚姻可以稱得上女子的第二次投胎。

如果說第一次投胎無法選擇,那第二次能夠自選,必須要慎之又慎。

閻昭平一直沒遇到心動之人,便不願意委屈妥協。

如果命中遇不到那個騎著高頭大馬來風風光光迎娶她的威武男子,她打算孤獨終老。

在古代,能有如此先進思想的女子,實屬罕見。

崔夢竹很佩服她,同為女子,知道她身上揹負著多大的壓力。

不僅是來自家庭的壓力,還有外界的流言蜚語。

二十三歲的閻昭平,在唐朝已經是大齡剩女,拖到現在,就算她想嫁,也無人願意娶她。

到最後,她看上了人家,但人家卻不願,就難辦了。

“那你,想嫁給什麼樣的男子?”崔夢竹忍不住問了一嘴。

閻昭平忍不住望向窗外,緩緩開口道。

“我希望他能像項羽一般,力拔山兮,威猛蓋世。”

“我希望他能像韓信一般,兵法韜略,指點沙場。”

“我希望他能像李靖一般,披堅執銳,建功立業。”

末了,她自嘲一笑:“你說,我是不是太過異想天開了?”

崔夢竹沉默了,這麼完美無缺的男子,天下罕見,即便是翻遍史書,都難以尋覓。

要是放在後世,閻昭平多少會被指指點點,說她是普信女。

但,聯想到她的家境,好像又不算。

出身高貴,阿耶是當朝工部尚書,三品大臣。

武力超群,即便是將門之子尉遲峻俊,都不是她的敵手。

假如女子能參軍,她自己就能建功立業。

崔夢竹曾經去過閻昭平的閨房參觀過,裡面擺滿了兵書,她將能收集到的兵法,全都找來了。

並且,倒背如流,能運用至實際。

閨房之中,有一個沙盤,她時常模擬戰場動向,調兵遣將。

她還會十八般武器,當然,最喜歡的還是“鞭”。

不是那種軟質皮鞭,而是水磨竹節鞭,共有九節,一把重達五公斤。

她平日裡的訓練,就是雙手持雙鞭揮舞。

雖然沒有實戰機會,但她依舊沒有鬆懈。

她堅信,終有一天會用得上的。

由於常年練武,導致她肌肉發達,全身都是腱子肉,並不肥胖。

閻昭平說,她曾經一拳將某個士族子弟打成傻子,害得家裡賠了不少錢。

從此下手便輕了點,這也是她最為虧欠阿耶的地方。

出事後,閻立本並沒有責怪她,裝作沒事人一般,而是默默地賣畫湊錢,一共賠了人家一萬貫。

唐朝一個三品大臣的年俸祿,才二百餘貫。

一拳就把老爸未來五十年的工資,給幹廢了。

幸虧閻立本的畫作值點錢,不然真經不起女兒這麼造。

這些事,閻昭平一開始不知道,後來才得知,她埋在被褥裡哭了許久。

......

兩人相顧無言,各懷心思,崔夢竹繼續將目光望向窗外。

她在寬闊的長安街上,看見的每一個背影都像他,卻又不是他。

有時候,她想過放棄,放棄的話,感覺很可惜,很遺憾。

但,有些事情堅持下去,又感覺好像毫無意義。

回顧過往,讓她學會,戀人之間應該如何相處。

她不再刁蠻任性,不再自以為是,不再無理取鬧......

她學會善解人意,學會體貼關心,學會溫柔以待。

可惜,她的懂事並沒有讓她內心好受些。

反而,愧疚、自責、不甘......種種不良心緒湧上心頭。

人只有醒來後,才知道自己睡了一覺。

失去方知悔,人散方知惜。

“竹子,我覺得你如此尋人,是在做無用功。”

“怎麼說?”

“我先問你,你每月碎錢多少?”

“一百貫。存了許多年,當我發現原......來已經存上萬貫。”

崔夢竹差點說錯話,她原本是想說“原身”的,趕緊改口。

“......”不愧是五姓七望子弟,一個月的零花錢就有百貫,已經趕上五品大臣們的年收入。

這些錢,崔夢竹不知道,其實都是她的嫁妝。

到成親那天,就會如數帶去夫家。

古代女子的嫁妝,通常遠高於彩禮,最少兩倍。

《宗法條目》規定:“嫁女費用一百貫,娶婦五十貫,嫁資倍於娶費。”

難怪古人會認為,女兒是賠錢貨。

不過,如果離婚後,這筆錢是可以如數歸還女方的。

並且,婆家用媳婦的嫁妝,會被視為丟臉的事。

當然啦,上萬貫的嫁妝,也只有大戶人家才給得起。

閻昭平略微思考,開口說道:“我覺得,你可以招一批能人異士,為你全國尋人。”

“???”崔夢竹神色一滯,好像——

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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