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毅並沒有忘記展鵬和王偉去那個“聖地”蹲坑。

他先是忙得抽不出來時間,然後是心情很糟,再然後是兩種情形交織,等他最終空閒下來,已是午夜時分,他看著電腦螢幕上右下角顯示的時間,下意識地拿起電話,但思忖一下,還是放棄了和兩個人聯絡的打算。

“有展鵬帶著呢,出不了什麼亂子。”楊毅想,但很快他又隱隱地擔心,畢竟展鵬剛剛在裡邊呆了一年多出來,雖然他嘴上不說,但楊毅感覺,他繃緊的弦兒還沒有完全放鬆下來。

沒錯兒,他還是有些緊張,但那又如何呢?都那麼大的人了,別人幫不上什麼忙,只能靠自已調整,難道不是嗎?心念及此,楊毅合上膝上型電腦,脫光自已,走進浴室洗澡。

當天下午,展鵬和王偉離開沒多久,楊毅就接到了鄭川的電話,說是有一個十萬火急的案子。

“什麼案子,還談得上十萬火急?”楊毅在電話中和鄭川開起了玩笑。他了解鄭川,知道他比自已還冷靜,既然鄭川說是“十萬火急”,那情勢必然很緊張,所以他需要先開玩笑放鬆一下。

“襲警。”鄭川簡短回答。

聽到這兩個字,楊毅心裡躊躇起來。自從刑法修正案透過,國家明顯加強了對警察執法的保護,莫說對民警人身的直接攻擊——比如撕咬、踢打、抱摔等,以及對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車輛、警械等警用裝備進行打砸等破壞均被視為暴力襲警,間接對民警人身進行攻擊的行為也被納入暴力襲警的範疇,極端情形下,即便只是對正在執行公務的警察進行辱罵,也會被判定觸犯妨害公務罪,這樣的案例比比皆是。所有的公權力機關,思想難得地高度統一,對一切暴力襲警行為均從嚴處理,在這類案件中,刑辯律師幾乎沒有發揮作用的空間,如果介入,極易沒吃到羊肉,反倒惹上一身騷。

見楊毅沉默不語,鄭川近乎咆哮道,“楊毅,我不管你想什麼,這案子咱們必須都得接。”

楊毅甚少見到鄭川如此激動,不禁暗暗驚訝。

“事主是我家的老鄰居,是看著我長大的,別說人家主動找我,就是我自已知道了,我也得管。”鄭川頓了頓,“但是我們兩家太熟了,我直接出面,擔心後續有些事兒不好處理——”

“川子你甭說了,”楊毅心領神會,徑直打斷鄭川,“你的事兒就是我的事兒,這案子我接了。”

“我就知道。”鄭川嘿嘿笑了兩聲。

“事發在你老家?”楊毅腦中略過一絲疑惑。

“沒有,他們全家現在都在北京呢。”

“我說呢,”楊毅吁了口氣,又問道,“你剛說十萬火急,是什麼情況?”

“哦,人當場就被警察帶回去了,然後就刑拘了。”

“都刑拘了,急什麼呢?”楊毅略感詫異。

“首先,事兒不大,其次,事主都六十多了,還有心臟病,這在裡邊呆一天,家屬都捨不得。”鄭川稍作停頓,接著說道,“而且,他們家探了公安的口風,說是要報捕,如果檢察院真的批捕了,羈押時間就會大幅延長,局面就更不好控制,所以——”

“取保候審?”楊毅搶先說了出來。

“對,現在第一時間就得爭取取保候審,這真的是爭分奪秒。”鄭川急迫地說。

“明白了,你說怎麼辦吧。”

“情況我也不十分了解,我剛放下那邊電話,就給你打電話了。”鄭川輕輕嘆了口氣,“這樣吧,咱倆現在去事主家,把情況摸清,反正都這個點兒了,別的什麼事兒都做不了。”

“行,我聽你的。”

一小時後,楊毅和鄭川在事主居住的小區門口碰了頭兒。在小區的花園穿行時,鄭川介紹說,和自已一樣,事主的女兒當年考上了北京的大學,是學醫的,畢業後進了北京的一家三甲醫院,後來結婚生子,鄰居老兩口就來到北京幫著帶孩子。

“我看你那麼著急,該不是年輕時什麼青梅竹馬吧?”楊毅揶揄道。

“青你個頭,”鄭川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我主要是衝著老頭兒和老太太,當年沒少照顧我,他們女兒挺高冷,我從小就敬而遠之。”

“你還對高冷敬而遠之,不是趨之若鶩嗎?”楊毅白了鄭川一眼,“看你們家現在那口子高冷的。”

“人家又哪兒得罪你了?”鄭川苦笑。

“沒,哪兒都沒,”楊毅連忙擺手,笑著說,“得,還是談案子吧,哪天的事兒啊?”

“我想想啊,應該是上禮拜六,對,就是上禮拜六。”

“這都過去三四天了,怎麼才想起找你,這不是耽誤時間嗎?”楊毅皺了皺眉。

“你以為誰出了事兒都會第一時間想到找律師啊,要不咱們的錢怎麼那麼難賺呢?”鄭川說完,訕訕地咧了咧嘴,說道,“這案子可沒錢賺啊。”

楊毅嘿嘿一笑,說,“我又沒想要錢,你緊張什麼?”

“哎,就算我欠你的吧。”

“嗨,咱們兄弟之間,扯這個幹嘛?”

鄭川點點頭,接著說道,“我估計他們家起初也沒太當回事兒,畢竟沒經過什麼事兒,以為好好求情什麼的,就能解決問題,等反應過來才著急,”他不以為然地搖搖頭,“今天他們才向我媽要我的號碼,我媽也給我打了電話,囑咐我無論如何都要幫幫他們。”

“既然老太太都發話了,那更是責無旁貸了。”楊毅鄭重表態。

事主的家住九樓,是一個兩居室,格局和楊毅及鄭川的家都差不多,事主的妻子和女兒在家等待他們。

楊毅冷眼瞥了瞥事主的女兒,面相還算姣好,白白淨淨的,看著就像四川妹子,但一直哭哭啼啼的,所謂的高冷早就沒了影子。

簡單的寒暄過後,女兒向兩人大致介紹了事情經過。

事主是軍人出身,週六晚和幾個老戰友聚餐,喝得不少。酒足飯飽之後,他從飯店獨自一人打車回家,下車時好像是因為車費和出租司機發生了爭執。爭執之後,事主進小區回家,司機卻報了警,聲稱事主打了他,後也駕車離開。

聽到事主是軍人出身,楊毅驀然想到自已的父親,無形中多了一絲親近感。

當晚女兒值班不在家,回家後的事實是由母親描述的。據母親說,見到老伴兒又喝多了,她很生氣,便隨意把他攙扶到餐椅上休息,事主趴到桌子上就睡著了,母親見女婿帶著孩子在房間裡睡覺,就沒折騰,自已也回房間了。過了不久,有人敲門,原來是兩個警察上門調查瞭解情況。有個警察見事主趴在桌上人事不省,就從背後拍打他的肩膀叫他起來配合調查,事主本能地向後揮手,起身後和警察發生了肢體衝突。正因為這個舉動,事主被指控妨害公務罪,當晚就被警察帶走了,後來又被刑拘了。

“肢體衝突?什麼樣的肢體衝突?”楊毅耐著性子詢問。

“也沒啥吧,我當時都有點兒懵了。”母親講,“當時就是那個警察拍了拍他,他好像就是下意識地向後揮了揮手,然後站起身,睡眼惺忪的,之後好像和那個警察撕吧了幾下。”

“撕吧?怎麼撕吧?你仔細回憶一下,這很重要。”楊毅望著母親說。

“重要——”母親凝神思索,搖了搖頭說道,“我真沒看清,就是一眨眼的事兒,他站起來伸出雙手,那個警察馬上就把他架住了,”母親指了指自已腋窩的位置,“就是架著這兒,腦袋躲開了,你明白吧?”

“明白,”楊毅點點頭,問道,“還有嗎?”

“好像他還踢了那個警察兩腳,警察像是沒躲開。”母親惋惜地搖搖頭。

“你確定踢到了?”楊毅問。

“應該是吧,我記得那個警察還喊他同伴過來幫忙。”母親嘆了口氣。

“然後呢?”

“那兩個人把他摁到了椅子上,他喝多了嘛,人就堆了。後來警察打電話,又叫來幾個人,他們就把他帶走了。”

“沒再發生衝突?”

“沒有,他都人事不省了,走的時候都是被兩個人架著出去的。”

楊毅和鄭川交換了一個會意的目光,又問道,“那離開家之後,還發生過沖突嗎?”

“這個就不知道了,不過應該沒有,我女婿追到派出所去,也沒聽他們提起過。”母親蹙蹙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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