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指骨

五月二十八日下午,阿德帶人去那三戶曾報過失蹤的人家核查,結果並不意外:

兩戶對不上,第三戶竟然已經回家了!

一無所獲。

作為一國之都,開封府無時無刻不在吸引著無數人前來。而人一多,摩攃也多,幾乎每一年,開封府轄下都會發現那麼幾具無名屍體。

客死異鄉的案子是最難破的,光查明死者身份就是個大難題,故而饒是竭盡全力,至今也還有不少懸案。

但本案卻與以往發現的都不同。

首先,兇手顯然極其謹慎,沒留下任何可以輔助辨認死者身份的東西;

其次,不知是否是兇手有意為之,死者的皮肉內臟完全被鼠群啃光,連為其造像尋人都成了奢望。

謝鈺開始滿城搜尋傳說中的摸骨能人。

據說有些人天生手感奇佳,光靠摸臉,根據骨骼和肌肉的大體起伏和走向,就能畫出對方的長相。

雖說現在肌肉和面板沒了,但骨頭仍在,若能找到那樣的奇人,多少也能有個輪廓。

“這案子,你該辦就辦,但也莫要太上心,若有別的差事,就先擱一擱。”塗爻叫人換了熱茶,對謝鈺推心置腹道。

倒叫他白操心。

人但凡略有了點年紀,難免愛瞎操心,自己圓滿了,便掛念著下頭的小輩,也想看他們有個伴兒。

人命關天,多拖一日,案子就更難破一分。

不多時,塗爻寫完信,待墨跡乾透後裝入信封,又用了官印,交給侍從,“三百里加急,去吧。”

塗爻正鋪紙蘸墨,準備去信給當地官員幫忙尋找,聞言笑道:“哎,話不好這樣講,若果然是個會算命的,便是大才,說不得先叫他給你摸一摸,看此生姻緣在何處。”

謝鈺沒有否認,只是好奇,“他既然眼盲,又怎能畫像?”

當然,這話不能對外說,但實情如此,他們這些當差的必須得分清輕重緩急。

本不是致命的大毛病,卻因未遇良醫,叫他平白遭了十幾年的罪。

他難得玩笑,謝鈺不覺莞爾。

謝鈺說:“算命靈不靈的,倒沒什麼要緊,只要摸骨的本事好。”

“早年我在別處做官時,曾聽說過一位奇人,他幼年因病眼盲,卻生性樂觀,拜一位道士為師,專門在街頭給人摸骨算命。我雖未親身體驗,但民間口口相傳,都說極靈,想來確實有幾分真本事。”

謝鈺聽罷,唏噓不已,“真是造化弄人。”

塗爻聽說後,倒是想起來一個人。

塗爻笑道:“這便是天意了,他五六歲上壞了眼睛,自此拜師學藝,誰知二十來歲時,竟又漸漸好了!後來遇到高明的大夫,說那些年並不是眼睛壞了,可能是哪裡有淤血,若當時能有好大夫及時針灸幾回,大約也就沒事了。不過這麼多年過去,淤血慢慢散去,也就好了。”

只剩一副骷髏架子,這樣的案子世所罕見,卻叫人從哪裡下手嘛!

若不走運,或許幾年都破不了,總不能把人耗在上面。

行不行的,現在也沒有別的法子,死馬當活馬醫吧。

謝鈺端了茶喝,“是,不過還是要派衙役在附近幾個村鎮盤查詢問。”

這小子,瞧著模樣,大約已有了心上人。

塗爻卻盯著他瞧了幾眼,搖頭失笑,“罷了,是我多事。”

如今看來,必然是本地熟人作案,不然兇手不至於做到這個地步。

死者生前頗愛享樂,就不可能沒有親人朋友,就算只有鄰居,突然幾個月見不到,也該覺得蹊蹺了。

但沒人報案。

為什麼?

按照以往的經驗來看,有這麼幾種可能:

要麼他生前經常這樣突然消失很久,大家習慣了,並不覺得奇怪;

要麼他死之前正要出遠門,或是兇手故意讓大家誤以為他要出遠門,所以如今消失了,無人生疑。

塗爻聽著謝鈺的分析,不住點頭,“不錯。”

“還有第三種,”謝鈺將茶杯放回去,“死者生前不受待見,所有人都期望他消失。”

“有理,”塗爻換了個姿勢,“不過這些暫時也只是推測,若沒有新的線索,困難很多啊。”

說白了,現在他們只知道死的是個日子曾過得不錯的男青年。

別的?

沒了!

怎麼找?

如此過了兩天,案件依舊沒有任何進展。

六月初一這日,馬冰買菜回來,在院子裡碰見長吁短嘆的張仵作,順口問怎麼了。

“十全九美,十全九美啊!”

張仵作扼腕嘆道。

卻說張仵作摟著那骷髏架子睡了幾晚,狠狠畫了幾張圖,又漸漸覺得不足:

那骷髏少了幾根指骨!

就非常遺憾。

這幾日衙門內大家都開始猜測,說張仵作是不是瘋了,因為總有人從他屋子那裡經過時,聽見裡面傳來“嘿嘿嘿”的笑聲。

有時大半夜也不睡,就那麼“嘿嘿嘿”,著實詭異。

身為醫者的馬冰倒是有些理解張仵作,別說他,她自己這幾天也沒少過去觀摩,實在是骨架難得啊!

若學習者人手一副,許多疑難雜症也都能找到來源,也敢下手治了。

馬冰就勸道:“知足吧,這就夠難得的了。”

張仵作也知道自己貪心不足,可人心不足嘛!有了一,就想二,想三……

他瞘著兩隻眼睛,不住唸叨,“要不乾脆找個匠人,用另一隻手的骨頭脫模,湊一對,不然看著忒難受。”

張仵作有個毛病,凡事就喜歡弄得整整齊齊,不然渾身不得勁。

馬冰無奈,“您先找著願意幹的匠人再說吧!”

果不其然,問明白之後,沒人願意接這活兒!

張仵作也來了倔勁兒,自己去搗鼓了一堆工具來,準備擼起袖子自己上。

結果六月初四一大早,天還不亮呢,他就灰頭土臉跑去砸謝鈺的門,“大人,大人吶,有發現,有發現!”

一刻鐘後,以謝鈺為首的眾人齊聚藥園,俱都睡眼惺忪,哈欠連天。

馬冰尤其不解:

為什麼現在大家都預設在藥園碰頭?!

這幾日張仵作都忙著琢磨脫模,生生把自己折騰成要飯的,人也憔悴許多,可這會兒瞧著,精神頭好得簡直像極了迴光返照。

他從兜裡掏出那副殘缺的手掌,指著缺口處道:“你們看這裡,因為骷髏架子上全是老鼠啃過的齒痕,所以一開始我並未在意,但是這幾日我反覆脫模,越看越不對勁。你們看這個位置!”

他甚至還給骨頭都打了細細的眼兒,將那些碎骨全都用劈開的細牛筋繩穿起來!

張仵作將手掌骨架猛地往前一送,幾乎就到了元培和霍平臉上。

兩人猛地向後一仰,用全身的力量抗拒著那隻嘩啦啦抖動起來的手掌,叫苦不迭,“看見了看見了,不用這麼近!”

這人真瘋了!

謝鈺忍笑制止了張仵作,讓他將手掌放到油紙上,大家輪著看。

張仵作激動的聲音還在繼續,“你們看這個位置,這明顯就是陳年舊傷,絕不是這幾個月剛剛啃過的痕跡。”

馬冰和謝鈺湊上去看了幾眼,大喜。

“張仵作說的對,這確實是利器所致。”

“切面有明顯癒合的痕跡,應該是陳年舊傷。”

人骨堅硬異常,普通家用的菜刀或鐮刀或許能切斷,但絕做不來這樣整齊的切口,更像斧頭一類的重器。

若真是斧頭,基本可以斷定是故意為之。

對方可能原本只想剁一截,但真下手的時候沒那麼精確,抑或根本不在意,把第二節也剁了一點去,後來長好了,便留下了這一個比正常手指略粗一點的切面。

因為剁去的也不多,又是切面的位置,不仔細看的話,根本不會發現。

而且還有其他幾節小骨頭也丟失了,所以大家一開始都沒往這上面想。

什麼原因會讓一個人丟了指頭?

霍平和元培等幾個常年在街面混跡的人脫口而出,“賭鬼。”

謝鈺皺眉。

朝廷律法明文規定禁賭,那些人當真不知死活。

不過他也知道,想要真正做到全國禁賭,很難。

因為對賭徒而言,天下何處不是賭場?

門一關,炕頭上就是賭場!

甚至根本不需要地方,走在路上,口頭一句話、一個色子,甚至一枚銅板,說賭就賭。

霍平進一步解釋說:“這種活算是私刑,一般常在兩類人身上發現,一類是賭鬼,另一類就是混幫派的。但之前大家就推斷說此人不事勞作,自然也混不得幫派,那麼就是賭鬼了。”

元培用一種很不屑且鄙夷的語氣接道:“賭鬼這種東西已經算不得人了,一進了賭坊,坐到賭桌邊,什麼倫理綱常全都拋到腦後,一夜之間輸得傾家蕩產的比比皆是。他們一旦賭紅了眼就什麼都不顧了,有錢輸錢,沒錢輸命……”

十賭九輸,並不是說普通人運氣就這麼不好,而是莊家會跟人聯合做套,專宰傻子。

就算你輸得精光,全身上下只剩一條褲衩子,只要賭坊的人認為還有油水可榨,甚至會現場幫你借高利貸。

那些賭上頭的賭鬼一聽,不就是現在借幾百兩銀子嗎?轉頭我贏幾把,賺個幾千兩步,一下子就還清,還有的剩嘛!

等這些錢再輸光,賭坊就會拿著借據去家裡搶東西,再不還的,就會剁手指。

得出這個結論之後,大家一下子興奮起來。

不務正業的潑皮閒漢不少,但賭博賭到被人剁手指的青壯年一定不多!

而且這種事肯定不算私密,就算他的家人不主動說,一問,街坊四鄰肯定都是知道的。

“如果死者是這樣的身份的話,那麼已失蹤數月,家人還不來官府報案就很好理解了。”謝鈺道。

這樣的人活著只會是負擔,恐怕在家人看來,還不如死在外面好呢!

那麼問題又來了,是誰殺的?

賭坊的人?

不像。

追債的人都很有分寸,況且對他們才更希望賭鬼活得長長久久,因為只要活著一天就有榨油的希望,死了真是一了百了,雞飛蛋打。

或許死者想去別人家借錢,對方不堪其擾,衝動之下做出了什麼出格的行為?

無論如何,有了剁指這條新線索後,排查範圍瞬間縮小,絕對是大大的好訊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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