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

一場車禍,又怎麼能殺死那樣優秀的先行者。

很少有人能得到孟博遠的認可。

他生在命運之鐘最頂尖的世家,父親是十二哲之一,他雖說排行第六,依舊備受關注,是孟家這一代最有希望入聖的。

他比孟三小了十二歲,是聽著他的“傳說”長大的。

從小到大,孟博遠都想超越他,想贏過他,同時也打心底裡敬服他。

孟三對家族的“叛離”,像根針一樣扎進了正值青春期的孟博遠心中。

他開始討厭自己的“偶像”,質疑自己這麼多年的堅持,同時也積累了無數的不甘。

方向沒了,勝之不武,就像一拳狠狠打在了棉花上,只有濃濃的無奈。

大概,還有一層孟博遠不肯承認的心情——三哥不在乎。

在虛擬場,他百無聊賴地拿下第一,只覺無趣。

孟博遠更加目中無人,再加上一群倒貼過來的旁支,他心生厭惡,脾氣越來越差,名聲越來越臭,然而這都無所謂,他更加不在乎。

“你瞧瞧你,像個什麼樣子?”

是他父親的標籤。

一群廢物,全是廢物。

【絕天地通】。

孟博音給他一爆慄:“三叔是把你慣壞了!能別這麼天真嗎,要真把三哥做的事公之於眾,等‘人間世’頂著三哥的身體回到樂土,先行者們要怎麼辦,打還是不打,戰還是不戰!”

孟博遠再度醒來時,已經被帶回北城,關在了祖宅。

直到一個代打的出現,用實力告訴他,他不過是個“井底之蛙”。

這行為如同以卵擊石,然而他哪怕粉身碎骨,也無所畏懼。

“你以為【萬家燈火】為什麼只是搖搖欲墜?是三哥護住了最後的火苗!”

接著是集訓地的變故。

當時的孟博遠,想都沒想就衝了過去,衝向了“人間世”,衝向了祂身後的七情。

“你二十歲了,不是十二歲,能別這麼幼稚嗎!”

一道無形的牆攔住了他,將他困在了原地。

可惜,在這件事中,宋儀輕是外人,他知道的甚至沒有孟博遠多,而孟博遠無法對外人說出半個字。

孟博遠啞著嗓子開口:“我們都知道的事,大伯和大哥……”

那一刻孟博遠有了新的方向。

陸陸續續有些人來見過他,包括宋儀輕。

在他面前,被人間權杖的光芒擊中,絕無生還的可能。

再後來,孟家的四小姐孟博音過來,把他劈頭蓋臉罵了一頓。

孟博遠抿緊了薄唇:“三哥……”

這足以讓青春期的少年,偏激叛逆。

“平時讓你多看點書,你就知道打架!”

這是他母親給他的【禁言】。

孟博遠只覺血氣翻湧,他試圖逃出去,然而以他的位階,哪裡出得去。

他努力追逐的人,根本沒看見他。

“他不可能是叛黨!”

“就這樣,還想超過三哥?”

“三哥的情況,別人不知道,你不知道?”

孟博音說得這些,孟博遠都知道。

這就是“聖人”之威,哪怕只是半聖,也已遠超人類,堪比神明瞭。

他身處海城,親眼目睹了那照亮全程的白日夢,哪裡會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然後,她死了。

哪怕是遙遙數千裡,也能隔天裂地,將他擋在外面。

孟博音神態黯然:“他很強,但無論多強,又怎麼抵抗得了一位半聖。”

面臨那樣的災難,最冷靜的反而是個瘦小的女孩,那麼小一隻,卻蘊含著巨大的能量,在絕境中帶著大家殺出一條血路,尋到了一線生機。

只是……只是……

他父親沒來見他,母親也只給他留了個信:讓他別鬧。

“小六你能不能動動榆木腦袋,好好想想海城的情況,那鋪天蓋地的白日夢,是說收就能收的?”

“那枚伴聖標籤可沒有‘人性’,祂可不會主動收了【白日夢】。”

越是瞭解這其中的差距,越是明白孟博斐已經不在了。

他犧牲了自己,拯救了海城。

但是,從喚醒“人間世”的那一刻,他不再是他。

“哲學家”和“幻想家”本就一脈相承。

以“人間世”的位格,能輕輕鬆鬆洗掉他的【自省】和【堅定】。

沒有融納七情的孟博斐,如果沒了【自省】和【堅定】,那他就是“人間世”,一位“幻想家”半聖。

孟博音又道:“你以為大伯不難過嗎,那可是他的親生兒子。”

孟博遠低著頭,悶不出聲。

孟博音輕嘆口氣,溫聲對他說道:“小遠,你真正在乎三哥的話,就不要讓他白白犧牲。”

這話點醒了孟博遠。

孟博音句句戳他心窩:“他雖說離開了孟家,但從沒背離過自己的理想,直到最後,也在堅定地守護著海城。”

“那麼,你呢?”

“是不是也該尋找自己的【堅定】了。”

孟博遠安靜了,他老老實實地在家中安排下,歷練了數個情緒場,等到情緒平復,他主動提出:“我要融納【堅定】。”

原以為父親不會同意,誰知他輕嘆口氣,擺擺手道:“去吧。”

不只是他,宋儀然、宋儀羌,蘇絮兒、蘇瑛瑛,康懷和康柔也都在融納各自的四階標籤。

原本該等上數年,等他們性情更加平滑,情緒更加穩定,才會讓他們晉升的長輩,全都默許了他們挑戰人格場。

不只是命運之鐘的六大世家,無界之界和規則聖殿也都放寬了條件,這意味著會有很多年輕子弟迷失,卻不得不如此。

平衡已破,“深淵”將至。

虛假的安逸,終將失去。

孟博遠對人格場早有耳聞,他自然知道“哲學家”有極大機率遇到“歷史”,然而,他睜開眼時,看到了熟悉又陌生的街道和房屋,看到了海城。

這是“歷史”?

不算。

這最多是他的回憶,他的渴望,他的意難平……

【堅定】……

他到底該堅持什麼。

孟博遠怔怔地出著神,秦步月沒有打擾他。

她沒再繼續盯著他看,人都醒了,再看就不禮貌了。

沒想到她不看他了,孟博遠卻微微轉頭,直勾勾地盯著她。這視線頗為複雜,好像知道自己在夢中,知道對面是個“假人”,所以看得肆無忌憚。

你才是假人!

秦步月主動開口,把他從“夢中”驚醒:“孟先生,沒人來照顧你嗎?”

出了這麼大事故,過了這麼久,怎麼都沒個家人來探望他。

孟博遠似是沒想到她會說話,怔了下後,回道:“沒有。”

秦步月也愣了愣,她又問:“你的家人呢?”

孟博遠:“……沒有家人。”

“你是孤兒?”

“嗯。”

這麼巧,秦步月沒想到自己車禍住個院,病友都和自己一樣慘。

秦步月原本就不討厭他,這會兒更有種同病相憐的感慨,她主動提出:“需要我幫你聯絡個護工嗎?”

孟博遠都包成粽子了,一個人是肯定不行的,估計護士那邊還沒忙完,等忙完了也會來讓他找護工。

孟博遠生硬道:“不用。”

秦步月詫異:“為什麼?”

孟博遠:“沒錢。”

秦步月:“……”

收回前言,他比她還慘,她雖說沒有家人,好歹有存款。

到了晚餐時候,楊姨出去拿飯。

秦步月是在手機上下的單,不是外賣,而是醫院這邊的餐廳,自己做了個小程式,方便病人們自主下單,到了時間,會直接送到病區。

楊姨大袋小袋提進來一堆。秦步月昏迷半個月,剛剛醒了,按理說不該吃這麼多,楊姨小聲建議:“秦小姐,您還是吃點清淡流食吧。”

秦步月:“哦對,我現在還不能吃……”

她話鋒一轉,看向孟博遠:“你能吃嗎?”

她之前看他都自己坐起來了,想必搖一搖病床,人是能起來的,就是不知道醫囑如何。

孟博遠沒出聲。

秦步月道:“我點多了,吃不完,扔了也可惜……”

孟博遠哪有什麼胃口,哪裡吃得下飯。

秦步月怕傷及他自尊,努力發揮著“演技”:“浪費是可恥的,你要是餓的話,就吃點吧。”

孟博遠:“……好。”

明明想拒絕,到了嘴邊只剩下一個字了。

秦步月明顯鬆了口氣,道:“楊姨,把這些都給孟先生吧,我喝碗小米粥就行。”

楊姨忙道:“好的。”

孟博遠看著眼前的家常菜,猶豫了半天,才動了動筷子。

含著金鑰匙出生的少爺,哪裡吃過這樣的飯菜,他甚至都認不出這炒的是什麼……茄子土豆和青椒?白菜豆腐和粉條?

醫院的飯菜,味道很淡,為了病人健康,少油少鹽,還為了好消化,煮的很爛。

孟博遠最討厭吃軟爛的食物,平日裡看到都噁心,這會兒……

秦步月見他吃乾淨,輕籲口氣:總不能讓見義勇為的大英雄,餓著肚子。

孟博遠頓了頓,悶聲道:“……味道一般。”

他其實想說謝謝,可是話到嘴邊,變了樣,尤其是語氣,挑三揀四。

秦步月倒沒覺得怎樣,她說:“沒辦法啦,畢竟是醫院的餐廳……”

她話說到一半,被外頭的聲音給打斷:“孟院長,您弟弟在三號床。”

秦步月一愣,病房門開了,走進來四五位醫生,為首的男人身量頎長,穿著乾淨的白大褂,內裡是黑色襯衣,寬鬆的外衣也沒能擋住完美的身體比例,肩膀挺括,雙腿長且直。

秦步月緩慢抬頭,順著那一排深黑色的襯衣衣釦,看到了緊束的領口,乾淨的喉結,瘦削的下顎線和清俊的五官,以及那架在高挺鼻樑上的眼鏡和微微垂下的鏡鏈。

更加強烈的熟悉感,撲面而至。

她認識他,一定認識。

(本章完)

都市小說相關閱讀More+

我?居然成為了夢境之主

臥雞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