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

哪來的朋友?

鍾煙煙百思不得其解。

入上京這麼久,她還從未見過裴清許身邊有朋友。

畢竟原著裡對裴清許的描述是這樣的。

看似溫潤,實則冷淡。

一副對所有人都好的樣子,卻極少有人真的能進入他心中。

這便是原劇情中的她會瘋狂迷戀上裴清許。

卻又慘遭拋棄的原因。

不過……

原劇情裡,裴清許會是未來的新科狀元。

他早晚是要入官場的。

會提前結識一些朋友也不例外。

至於切磋……

大概是切磋詩詞吧。

鍾煙煙並未多想。

只是維持著她對裴清許痴迷的人設,體貼的囑咐道:“那你記得儘早切磋完,早點休息。”

裴清許眼睫輕顫,微微垂眸。

小姑娘小小一隻。

生得纖弱漂亮,眉眼穠麗精巧。

因嘴挑嬌氣,不怎麼愛正經吃飯的緣故,個子只達他胸口。

這麼小一隻……

好像很容易頂壞的樣子。

裴清許眸光晦澀。

緊接著,腦海中不可自抑的浮現出許多不應該的畫面。

喉結上下輕滾。

裴清許強行壓下眼中妄念,伸手揉了揉小姑娘的腦袋。

“知道了。”

“煙煙也要早些休息。”

哄三歲小孩似的語氣。

鍾煙煙捂著腦袋,擰眉道:“說了多少次了,不許摸我的腦袋。”

摸多了,會長不高的。

裴清許唇角微勾。

卻並未承諾下次不再這樣。

只是道:“夜很深了,還是早些回房休息吧,如果不快些回去……”

裴清許故意道:“是會被狐狸精叼走吃掉的。”

話落,鍾煙煙身形一僵。

她自幼怕鬼,尤其怕聊齋裡的精怪狐妖。

只有裴清許知道這點。

她小時候鬧著不肯回家時,家裡的下人便會偷偷拿這個嚇唬她。

如今她已經長大。

鬼怪和狐妖,她知道是假的。

偏偏,哪怕知道是假的,她也還是會怕。

鍾煙煙四下望了一圈。

確認這裡沒有狐狸的影子後,才放心的收回視線。

胡亂的擺手道:“那你快點切磋完,我先回房休息了。”

言畢,鍾煙煙一溜煙的跑遠。

看著小姑娘離開的背影,裴清許薄唇微揚,輕笑了一聲。

可很快,隨著髮梢揚起,少女後頸的痕跡露了出來。

瓷白肌膚上,紅色印記鮮明。

裴清許唇角瞬間壓平。

長睫下,眸色幽深。

不對勁。

他是昨日晚上去的少女房中。

算算時間……

已經快一日過去了。

按理來說,證據應該早就消失了。

但此刻,後頸的印記非但沒有褪去,反而變得越發穠豔。

剛剛有人褻瀆了少女。

而在戒備森嚴的府邸內,能這麼幹的只有一個人。

怒意在心尖翻湧。

裴清許面上無悲無喜,一副淡定自若的模樣。

藏在衣袖下的手卻不受控制的攥緊。

手背青筋蹦起。

不知過了多久,裴清許才垂眸,看了眼自己手中被攥的變形的書籍。

春畫集……

府內下人大多由他管轄。

小姑娘每次出府時,所花銀子下人都會如實稟告給他。

是絕不可能有餘錢買這些東西的。

且少女生性單純,不通男女之事。

也沒可能會去買這樣下九流的東西來看。

所以便只有一種可能了。

須臾,裴清許抬眸。

隨即沉著臉,朝另一處院子走去。

……

院牆下,謝與歌單手支著牆。

臉上的面巾已經扯下,露出那張恣意張揚的臉。

脖頸上的齒痕紅腫。

估摸著沒個兩三天不會消。

但話雖如此,謝與歌卻也不怎麼想這痕跡消失。

既是煙煙咬的,那便是煙煙送他的獨一份的禮物。

他要留著,同另外兩個人炫耀。

想著炫耀時的畫面,謝與歌唇角不受控制的上揚。

心裡說不出的輕快。

可下一秒——

肩上一涼。

一隻冷白瘦削的手,不聲不響的搭在了他的肩上。

危險氣息撲面而來。

謝與歌動作一頓,本能的側身去看。

結果——

“砰——”

還未看清身後的人是誰,一拳便毫不留情的打在了他的身上。

謝與歌捂著下顎,踉蹌的後退。

心裡憋了滿肚子的髒話。

謝與歌正要罵街。

卻意外看到了一張熟悉的臉。

月色下。

裴清許一身白衣。

隨著動作,繡著暗色雲紋的衣袍輕晃。

愈發襯得他恍然若仙。

猶如神明般,高高在上,纖塵不染。

腕上一串漆黑佛珠更是襯得他腕骨清瘦,自帶神性。

但此刻,裴清許冷著臉。

眸中溫潤不在,只餘下滿滿漠然。

正滿臉厭惡的看著他,眼神活像是在看什麼上不得檯面的垃圾。

謝與歌只想罵街。

他就說吧?這廝就是個偽君子。

總在煙煙面前裝出一副溫潤如玉淡漠自持的樣子矇蔽煙煙。

可實際上。

脾氣最差,性格最糟的就是裴清許。

他們剛來上京的第一年,正逢七夕,煙煙心心念念想去街上看花燈。

結果路上,一個喝醉酒的登徒子試圖調戲煙煙。

還膽大包天的摸了煙煙的手!

他氣得滿肚子火。

可惜煙煙心軟,看不得血腥畫面。

他才只是打了那個登徒子一拳,打斷了那個登徒子區區五顆牙和三條肋骨。

煙煙就被嚇得小臉慘白。

撲過來拉住他的手讓他別打,還說再打容易打出人命。

看在煙煙的面子上,他收了手。

卻沒打算真的放過那個登徒子。

在陪煙煙逛完花燈會,哄煙煙睡著後,他準備去找那個登徒子算賬。

卻意外碰到了裴清許。

除了煙煙外,他那時與共處屋簷下的另外兩人並不熟悉。

裴清許看著斯文,克己守禮。

平日裡,腕上總掛著串佛珠,手裡捧著本書卷。

一副清心寡慾的模樣。

他被表象矇蔽,只當裴清許是個樂忠於吃齋唸佛的書呆子。

肩不能挑手不能扛的那種。

可那一夜,裴清許的表現顛覆了他的認知。

陰暗小巷內,登徒子渾身是血。

清冷淡漠,宛若神祇的少年用漆黑的靴子踩著那人的手腕。

緊接著,一點點,一點點碾碎了那人的指骨。

十指連心。

那登徒子被踩得疼暈過去,又被疼的生生驚醒。

到最後。

已經差不多隻有進的氣,沒有出的氣。

而他全程呆滯,連聲音都發不出來。

把那登徒子折騰的人不人鬼不鬼後,佛面蛇心的少年漫不經心的抬頭。

正巧與躲在牆上偷看的他對視。

他本以為裴清許會害怕。

畢竟煙煙心軟,最討厭的就是滿手血腥之人。

可誰曾想,裴清許神色未變。

只抬手,用那隻帶著佛珠的手對他做了個“噓”的手勢。

輕聲道:“別告訴煙煙。”

卻半句沒提他。

似是完全不擔心他會去告狀一般。

生著張清冷神性的臉,偏偏本人又瘋又病。

是的。

裴清許是個瘋子。

一個披著佛相的瘋子。

在這世間,他唯一在意的就是煙煙。

除煙煙外,這世間萬物於裴清許而言皆是螻蟻。

謝與歌偶爾甚至會覺得。

如果不是煙煙記得他,他突然消失會惹得煙煙不安。

裴清許說不定會在那一夜裡,如殺了那個登徒子一般,悄無聲息的用同樣的方式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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