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幹完了活,陳家三個男人從排水溝裡爬出來。

“陳豪,三爺爺,你見過的。這位是陳鏡,我堂弟。”陳旭向林虹介紹。

“三爺爺好。”林虹伸出手去,要跟他們握手。

“就不那麼見外了,我們一手泥巴,待會兒麻煩你洗手。”陳豪笑著說。

“既然說不見外,一點泥巴又沒什麼。”林虹繼續伸著手,頗有點傲嬌的看了眼陳旭,“我其實在一旁光看著,很過意不去,想跟你們一塊,又怕有人捨不得。”

“……”陳旭覺得林虹這話說得實在突兀,但又想不明白用意。

陳豪挺爽朗,見林虹這麼說,滿手泥巴的跟她握了下手,接過她的話茬,“他必須捨不得,要真捨得你幹髒活累活,我非得代表陳家長輩,好好教育教育他。”

“謝謝三爺爺。”林虹又看了眼陳旭。

“原來是這麼回事!”陳旭苦笑,算是懂了林虹突然提幹活的事幹嘛。

她這是算準了陳豪會這麼回答啊!

要說陳豪不虧是輩分高兩倍,年紀不大,通透無比,這接話的水準,實在是離譜!

高手過招,就是不一樣!

他完全想象不到!

“弟弟好。我叫林虹,你可以叫我虹姐,或者,叫嫂子,我也不會介意的。”林虹又把手伸向陳鏡。

陳鏡表情淡然,但耳根子有點紅,蜻蜓點水的握了下,“嫂子好。”

“你們家人都好聰明。”林虹對陳鏡的選擇非常滿意,又看向了陳旭。

“那肯定啊,基因一脈相承。”陳旭也很滿意,林虹這一句主動的自稱嫂子,簡直撩進他心裡去了。

“我說的是你家人,又沒說你。”林虹話鋒轉回來。

陳豪聳肩大笑,陳鏡也彎了彎嘴角。

“……”陳旭幽怨的看向林虹,相當無語。

“對了,你們衣服都汗溼了,我這正好買了幾件夏天穿的衣服,可以拿去換一下。”林虹假裝沒看見,從旁邊地上拿起袋子,送到兩人手中,“不過我不確定尺碼是否合身,我照著陳旭的尺碼買的。”

“肯定合身,讓你破費了。”陳豪知道這是林虹買的禮物,但沒多講客套,接過去,帶著陳鏡去換衣服。

兩人走遠了,陳旭垂著眉頭,朝林虹伸手。

“什麼?”林虹故意裝作沒明白。

“不會光顧著跟我親戚搞好關係,忘了我這個正主吧?”陳旭輕哼。

“還真忘了,給他們就挑花眼了,沒顧上。”林虹認真點頭。

陳旭深呼吸,大喘氣。

林虹趁著四周無人貼了過來,輕聲說,“大不了晚上補償你。”

陳旭連忙退後兩步,雙臂交叉捂住上半身,“你管那叫補償?確定不是我更吃虧嗎?”

“那要不要嗎?”林虹不耐煩了,語氣嚴肅起來。

陳旭思想鬥陣了一會兒,敗下陣來,“沒說不要。”

又給自己找補一句,“但也沒那麼心甘情願,你反正輕點是最好。”

……

另一邊,陳豪和陳鏡去洗了手,找了個地方換衣服。

陳豪三下五除二的換好了,陳鏡低著頭在林虹新買的衣服上找什麼。

“不用找了,你大嫂肯定已經將標籤剪掉了。”陳豪一眼看明白他在幹嘛。

“摸著料子很好,肯定很貴。”陳鏡這才放棄,將襯衫往身上穿,一絲不苟的扣好釦子。

“反正便宜不了。收買你的,安心接受就好了,回頭他倆的事,你多出出力不就行了。”陳豪說。

“你這是完全肯定我會留下來了。”陳鏡說。

“哈哈。”陳豪笑了聲,“那不是百分之百的事嗎?不過我問了你哥,他現在缺個做宣傳推廣的人,這塊跟你沉默寡言的性格倒是不太符合。”

“努力學唄,未必能難到哪去。”陳鏡說。

“前期你哥會教你,再則他定好方向,你幫著具體實施,我覺得問題也不大。”陳豪點頭。

“恩,他說什麼,我做什麼。”陳鏡說。

各自收拾完,陳豪找到陳旭,決定請林虹的這頓飯,就在月亮山柴火院吃。

紅辣椒炒臘肉,紅燒排骨,西紅柿炒蛋,板栗燉雞……

陳豪點的菜,因為吃在開業之前,幾道家常菜,多少有點小講究,顏色以紅色為主,燉雞則乾脆還上了個小火爐,反正就是要紅紅火火。

特意沒點魚。

飯館嘛,跟家裡不同,一年到頭,倉庫裡最好就不能多餘出什麼。

當然,這也只是陳豪自己的一個小講究,其他人倒沒怎麼在乎,也未必是風俗,反正美好的祝願在這裡頭了。

幾道熱騰騰的菜端上來,香味撲鼻。

“提前說好,這頓飯我請,另外,大家一定要吃光,爭取鍋裡不剩飯,盤子裡不剩菜,預示往後來柴火院的客人,那就是覺得好吃,吃得什麼都不剩!”陳豪對桌上的其他三人說道。

“這麼一說,還真必須吃完。”陳旭笑了,“待會兒吃完了,我還加兩個菜。”

“有道理!”陳豪衝陳旭豎了下大拇指,“這個兆頭更好,只要能吃完,隨便你加。”

大家都笑了。

剛乾完活,加上於招娣的手藝,四個人很快吃完了這頓飯,還真加了兩道菜,也吃完了,味道實在太好,並沒給大家造成任何壓力。

“廚師手藝真不知道怎麼形容了。”陳豪打了個飽嗝,忍不住誇讚,“這比鄉里媳婦做得還好吃。”

“御廚後人,可不是開玩笑的,所以,這柴火院做不起來,那絕對沒理由啊。現在你應該很放心把你朋友推薦給我了吧。”陳旭眉開眼笑,他知道陳豪走村串鄉,以前在沿海,各種飯店也進出過,評判飯菜的口味絕對有話語權。

陳鏡難得非常主動的站了起來,“哥,你看我怎麼樣?”

陳旭恍然大悟,原來陳豪說的人是陳鏡,“你要是願意,我肯定一百個同意,就怕你不喜歡待城裡。”

陳鏡一直喜歡待在農村,這點他是知道的。

而且,他也清楚陳鏡其實很聰明,小學的時候成績也不錯,對陳鏡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喜歡看書,但凡去任何親戚家裡,就會到處找書看,拿到書能安靜的坐一下午,哪怕周圍再喧囂,也能渾然忘我,沉浸其中,可惜的就是後來選擇輟學。

“也還好,其實待在哪,對我來說都一樣。”陳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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