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本章的話。

身為作者,先做一個百萬字總結吧。

這本書到四月份,應該就寫了兩年了,最早開始跟讀的讀者,應該都已經放棄跟讀了,零星的應該還有幾個,真的非常感激,也非常抱歉。

在這個網文比較發達的時代,一天寫兩三萬字的人,大把的存在,我這算下來,一天就寫了一千多字,實在對不起網路寫手的稱呼,浪費了你們的熱情,更耽誤了你們的時間。

先說說自己。

我是一個普通到扔進人群裡就找不出來的人,農村人,只是跟祖輩不同,讀了點書,進了城市打工,一去將近十五六年。

說到底,我是三十多歲的人了,但依舊還只是個普通的上班族罷了,沒什麼能力,勉強的過好一個普通人的日子。

寫開頭的時候我寫得挺快的,每天寫個六千字到八千字,因為很多劇情,都是自己親身經歷,或者是身邊人的經歷,信手拈來,自然就寫得快。

當然了,文裡的人物基本都是虛構,沒有人是真實存在的。

包括林虹。

林虹只是我的一個幻想,甚至這種愛情也是我的一種幻想,我實際的生活並非這樣,我跟我另一半的感情,平淡如水,多年朋友水到渠成的那種,彼此的家庭背景也很普通,生活中彼此扶持,彼此照顧,相濡以沫,一直走了很多年了,現在也有了孩子。

而陳旭跟林虹的這種感情,是我的一種假設,一個出身極低的農村孩子,和一個出走的豪門千金的愛情,我透過自己的推演,想看看這樣的事情是不是在現實裡可以發生。

越寫到後面,發現越難。

難點一,我無法寫好權貴家庭。

因為自身認知的侷限,我甚至不知道有錢人家的生活到底是什麼樣的,雖然我們生活在同一個世界,甚至我每天上班,或許都會跟這樣的階層擦肩而過,當然,我坐公交車,地鐵,而他們坐在我認不出車牌的豪車裡。

我要去繼續往後寫,就要去寫一個我所不熟知的世界,就只能完全憑想象力,難免就要出糗,鬧出那種農夫假想如果當了皇帝,要用金子打一把鋤頭去挖地的笑話。

類似的因為我本人認知侷限所導致的,還有創業的劇情。

難點二:透過上一點,我越來越意識到,不同的人,生活的世界其實是割裂的。

陳旭和林虹,別看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其實並不在同一個世界。

所以前期他們不用考慮兩個人的未來時,劇情可以輕鬆隨意,但如果要結婚,要生孩子,要構建兩人的未來,劇情就很難推進,因為基於我們的現實,似乎沒有了任何的可能性。

憑愛情,似乎真的不夠。更何況他們的愛情,也並那麼的深。

難點三:第一人稱,讓我無法對文中除了主角之外的其他人物進行剖析,其實每個人物都很複雜,也很有故事,但我只能將著眼點,放在主角一人身上,表達自然就有限,隨著篇幅越來越大,人物越來越多,要想構建一個很好看的故事橋段,用第一人稱寫,就變得很吃力(當然這並不是說第一人稱不適合寫長篇,我看到不少作者用第一人稱寫幾百萬字都輕鬆自如,主要還是我自己的駕馭能力太弱)。

我非常清楚,這文要再不撿起來,就只能爛尾了。

所以基於此,我打算改變掉這文的寫法,以後用第三人稱來寫。

用第三人稱至少可以解決我第三個難點,而第一個和第二個難點,透過第三人稱視角也能讓身為作者的我在文中能使上一些力氣,構建得比透過陳旭的視角去觀察,更真實一些。

當然,這是個很冒險的操作,畢竟大家看了一百萬字,已經習慣了第一人稱,突然轉換寫法,可能很難適應,甚至會感覺像在看另外一個故事了。

但故事寫完更重要吧。

再次說聲抱歉。

從這裡開始的新章節,我就用第三人稱來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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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借錢這種事,陳旭秉承的一貫原則就是,自己有多少就花多少,沒錢就不花,長這麼大,除了特殊情況應急,向外人借錢的次數不超過三次。

而且每回借了,會一直記掛在心上,只要自己有了錢,總是會第一時間還回去。

這一次,為了把苗巧巧的土菜館盤活,錢要得比較急,他暫時實在拿不出,不得不找人開口借錢。

但他心裡有數,有於招娣在,土菜館一定能像滷菜店一樣,很快做起來,這個借的錢,絕不會白白打了水漂,三個月之內肯定能還上。

哪怕出現意外情況,他在滷菜店每個月的分紅也不少,靠著這個收入,最遲六個月也能還得起。

這是陳旭在打電話借錢之前,全都盤算好了的。

如果還不出,那他絕不會開這個口。

站在出租房頂樓的陽臺上,陳旭捏著電話先彩排了幾遍,伴著微涼的晚風,身體有些發抖。

彷彿每次面試一般,內心難免忐忑,還有些許的緊張。

第一個電話打給了遠在深圳的好朋友,龍逸。

陳旭跟龍逸讀初中的時候就認識了,但在不同的班級,龍逸屬於那種天生的學霸,讀書對於他而言,跟吃飯喝水一樣簡單,在初中的時候,一直都是年級第一,初中畢業考高中的當天,因為腸胃炎,又吐又拉肚子的情況下,還考了全縣的前二十名,被幾所重點中學搶著要。

不過初中的時候,陳旭和龍逸的關係並不好,兩人都是桀驁不馴的性格,少年熱血,脾氣火爆,在初一的一次班級籃球賽上,發生過肢體衝突,賽場上兩人還沒打夠,誰也不服誰,約到校外的河灘上,又幹了一架。

兩人火氣倒是打沒了,本以為這事到此結束,打完後各回各家。

但不知道被哪個同學給舉報到了校領導那裡。

校領導幹了一件很牛皮的事,當著陳旭和龍逸兩個班主任的面,讓這兩個小子自己選,一是握手三分鐘言和,二是全校通報,記大過,然後叫家長。

龍逸和陳旭都不傻,全校通報記大過算不上什麼,可叫家長難免還要挨頓胖揍,只好扭扭捏捏的同時選了第一個。

兩個大男人在校領導的威脅下,握了三分鐘的手。

他倆還是太年輕了,沒想到這三分鐘會這麼煎熬,握同性的手,原來真的會起一身雞皮疙瘩!

比挨老爸的一頓皮帶炒肉還痛苦!

兩人更沒想到,這件本以為只有五個人知道的事,會從校領導辦公室傳揚出來,全校皆知!

從那之後,陳旭和龍逸除了全校大會,幾乎就不會再打照面了,沒別的原因,就是兩人都會很不自在。

為此,龍逸在初中階段,甚至放棄了自己很喜歡的籃球。

因為如果打籃球,難免會跟陳旭在籃球場上碰見。

到了高中,龍逸進了市一中,而陳旭則進了縣一中,同樣都是重點中學,本以為這輩子都不會再遭遇,誰知道,一場高中之間的籃球賽,兩人作為主力隊員,又見著了。

雖然握手三分鐘那事已經過去三年,可到底在兩人心底裡留下了陰影,一場球賽下來,兩人本能的隔得遠遠的。

但高中這種學校和學校之間的球賽,激烈程度遠比初中,陳旭和龍逸兩大主力,最終還是為了各自學校的榮耀,必須對抗爭搶。

在賽後的隊員握手上,陳旭率先打破僵局,誇讚龍逸打得不錯,龍逸淡然一笑,算是解開了這個莫名其妙的疙瘩。

兩人自那之後算成了朋友,至於感情進一步加深成為好朋友,則是在省城。

陳旭高考落敗,進了大專,而龍逸考上本省最好的重點大學,卻因為迷上電腦遊戲,甚至靠著自己的程式設計技術,做了一款遊戲,把時間精力都用在了上面,以至於掛科嚴重,在大三那年被學校要求退學了。

退學後的他無處可去,又不敢回家,跟陳旭同租在了一間出租房。

合租的那段時間,龍逸晚上通宵給人在網咖做網管賺生活費,白天上午睡覺,下午則靠著用網咖廢棄電腦組裝的一臺電腦,在出租房繼續做自己開發的遊戲。

龍逸跟陳旭不同,是個典型的生活白痴,不僅不會做飯,有時候忙得太投入,連飯都會忘了吃。

基本上都是陳旭從外面給他帶飯回來,盯著他把飯吃完,不然餓死了都有可能。

等自己那款遊戲開發得差不多,龍逸四處找遊戲公司推銷,無奈省城遊戲公司少,也沒哪家公司看得上,還說他做的遊戲狗屎一樣,他十分挫敗,但還是不甘心,說要去沿海一帶,去找個慧眼識珠的伯樂。

陳旭雖然不太能看懂龍逸的那款遊戲,但相信他的智商,知道他窩在內地,哪怕是省城也不容易出頭,去沿海或許真能找到機會,便沒有勸阻。

臨走前,陳旭知道龍逸自己身上沒什麼錢,只留了三百塊錢生活費,把好不容易攢下的八百塊都給了他,這錢陳旭沒提過要還,龍逸也沒從來沒提起過。

電話過了好一陣才接通。

聽著龍逸慵懶的聲音,陳旭知道這小子估計剛在睡覺。

“什麼情況,這才半夜十二點,你就睡了?”陳旭率先調侃了一句。

龍逸剛去深圳那會兒,他們偶爾會通一次電話,聊聊彼此近期的一些情況,但後來聯絡越來越少,因為龍逸在一家遊戲公司做程式設計師,經常日夜顛倒,加班到凌晨兩三點是常態,趕專案的時候,甚至要加通宵。

“剛做完一個專案,幹了兩天兩夜,才躺下……”龍逸打著哈欠回道,滿是倦意。

“那我長話短說了,身上有閒錢沒?”陳旭有些不好意思,深吸一口氣說。

“你等會兒,公司來電話,估計又出什麼BUG了,我先處理一下。”龍逸說著,也沒管陳旭,掐斷了電話。

陳旭聽著電話裡的一陣忙音,捏了捏手指,也沒想太多,又撥出了下一個。

這也是當時合租的一個好朋友,他去的是北京,不過之前斷了聯絡,陳旭打過幾回,每次不是停機就是關機,不知道他到底在幹什麼,還是已經換了電話號碼。

陳旭這次打,只是碰碰運氣,沒想到,這次客服回覆是,您撥打的是空號。

打完這兩個好朋友的電話,陳旭都沒能借到錢,而能借錢的名單,已經沒幾個了。

畢竟能借錢的物件,一般人都沒幾個。

除了這兩個,陳旭敢大半夜的打電話之外,其餘沒那麼要好的朋友,只能等第二天白天再打。

出師不利。

陳旭收起手機,輕嘆了口氣,準備回房睡覺。

樓梯口,一個嬌小的身影,趕在他轉身之前,快步的跑下樓去。

在陳旭打電話借錢的時候,她就已經站在那了,整個過程,她都看在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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