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是時候。”笑笑吐了口氣,收回目光,“老闆給你的,你就先拿著,等哪一天時機到了,我再找你拿不遲。”

“一個破銅錢而已,還要看時機,平時看你挺冷傲一妹子,這會兒變得神叨叨的,行吧,那我先收著,你要想要隨時找我拿。”我無奈搖搖頭,隨手踹進兜裡。

“等我要找你拿的時候……”笑笑看了我一眼,表情有些古怪,聲音也輕飄飄的,“希望到時候局面不會太糟糕。”

“什麼意思?”我懵。

“沒什麼意思,時間不早了,明兒見。”笑笑擺擺手,終結了話題。

我踩著老式單車回到出租房,天氣越來越冷,一雙手都凍快僵了,上樓的過程中,直哈氣,估摸著今年的冬天,要比以往任何一年,都要來得寒冷。

在樓下,我特意看了眼林虹平時的停車位,熟悉的跑車停在那裡,顯然林虹此刻在家。

以前我看到這一幕總是很安心,然後一溜小跑上樓,對看到林虹有很強的期待,

現如今,我卻是特意放慢了腳步,慢騰騰的往上走,更希望這會兒林虹已經洗完澡回房休息了。

不用跟她打照面,我會更輕鬆一點。

自從老家回來之後,我跟她之間的關係,不可避免的發生了微妙的變化。雖然我盡力的裝出沒事人的樣子,可我還是忍不住,儘量的減少了跟她的接觸。

不跟她同一時間的上下班,她出去晨練,我也故意睡會兒懶覺,不跟著一塊去了,然後哪怕不得不面對面共處,說話的時候,也注意了很多分寸,控制著玩笑話的輸出。

倒不是因為在得知她有多重人格之後,不再喜歡她或者不想再繼續追求她,相反,我對她的感情,在我心裡已經非常的明朗。

只是,我感覺,她多出來的那一重人格,就好像是多了另外一個女人在她身邊,自然而言的,會多很多顧忌。

很簡單的比喻,假設我跟林虹已經是情侶關係,兩人單獨相處時,我要對她動手動腳,那肯定隨心所欲而為,情到濃時,甚至還能做點更出格的事,但如果我們約會的同時,身邊她有個閨蜜在當電燈泡,那我只能十分的剋制,極力的保持分寸。

畢竟情侶之間那些隱私的話還有行為,是不能有第三人在場的。

然後,事實上,我們之間現在的情況,比中間多個電燈泡還要複雜一點。

更像什麼呢,更像我本來喜歡林虹,卻陰差陽錯的,跟林虹的閨蜜確定了戀愛關係,然後,她倆又天天在一塊,我既無法跟這個閨蜜解釋我表白錯了人,又無法跟林虹以之前的親近姿態相處,免得刺激到閨蜜,傷害我倒是其次,如果傷害到林虹,那我會覺得自己罪孽深重。

從七七(林虹的第二重人格)在老家的表現來看,她是既敏感脆弱,又很極端,像極了一個刁蠻的小女孩兒,惹毛了她,傷害到林虹這個主人格,或是林虹的這具身體,在我是極有可能發生的事。

所以,我控制著跟林虹的距離,更多的是替林虹考慮。

在她沒有處理好多重人格的這件事之前,我恐怕都只能這樣相對淡漠的跟她相處了。

我開啟門,進到客廳,燈亮著,林虹坐在沙發上,穿著卡通圖案的棉睡衣,用一條手臂撐著腦袋睡得正香,一條原本應該蓋在身上的攤子,滑落在地上,看樣子已經睡了挺久。

我猶豫了下,躡手躡腳的準備回自己房間,走到臥房門口,還是沒忍住,又轉身回去,來到林虹跟前。

林虹的臉龐在燈光的照耀下,如同價值連城的玉石雕刻成的雕塑,充滿了高貴的美感,我的手伸向她,很想摸摸看,在老家,我的手曾經貼在這張臉上,感受過它的溫度,遺憾的是,那時一定要枕著我的手掌入眠的女人,卻不是林姐,而是七七。

不然,大冬天的,跟眼前這具軟軟糯糯的身體,依偎取暖,該是多麼幸福的事。

我最終沒有觸碰到林虹的臉龐,只是仔細端詳了良久,隨後碰向她的肩膀,輕輕的喊了聲,“林姐……”

林虹動了動,睜開睡意迷濛的眼睛,坐正了些說,“我睡著了嗎?”

“怎麼不到房裡睡,睡在這會感冒的。”我的靈魂,險些要墜入在她那雙星辰般的眸子裡。

“還不是為了等你。”林虹打了個哈欠。

“怎麼還擔心起我來了,我一個大男人能出什麼事。”我心裡暖暖的,卻又莫名的湧起一陣酸澀。

如果不是冒出來一個神乎其神的第二人格,我跟她,現在已經是情侶了。

家裡有親愛的另一半,等著我回家的場景,是我多麼期待發生的事。

“別臭美。”林虹一笑,“我在公司聽說了一些關於你的傳聞,想跟你聊聊而已。”

“什麼傳聞?”我眉頭微微一沉。

不會是鬧出什麼緋聞八卦吧?

回想了下,我最近應該沒跟哪個女同事走得很近,哪怕是許曉音,也頂多上班期間打個招呼,下班後個忙個的,接觸得比較少了。

“很多人說,你在跟黎耀在做私單。”林虹沒賣關子,直接說道。

“很多人?”我一愣,隨即也沒隱瞞的說,“公司裡面還真是沒什麼秘密。我之前的確是想做私單來著,但發現他們做得很不厚道,做了一單之後,就再沒跟他們湊在一起。”

“恩,然後,你就把他跟洪坤向公司法務部舉報了?”林虹說。

“你從哪聽來的?”我苦笑,“雖然我還比較年輕,正義感爆棚,但也不至於絕了自己後路,去做這種容易挨悶棍的傻事。”

之前洪坤找過來要揍我,原因就是公司那邊接到有人告狀,懲罰了他們做私單的事,扣了他們當月的提成獎勵,本以為是巧合來著,可林虹在公司的訊息很靈通,連她也來詢問是不是我舉報的,多半她聽到的訊息,就是我舉報的,那這事恐怕就沒那麼簡單了。

“我在公司法務部有熟人。”林虹遞給我一張A4紙,“你先看看這封舉報信。”

我接過一看,是一份影印件,舉報信的內容,是關於黎耀跟洪坤做私單的事實,前面所有的文字,都是電腦錄入,只是結尾處,有我的手寫簽名。

那簽名,確實是我的字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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