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了開門的事情,顧菀心情大好,回去的路上就在琢磨辦完溫柔的辭工,吃點什麼慶祝好。卻不料還沒走到牛背街,回頭又看到金光閃閃的金庭軒,頓時心道晦氣,直接轉身,想從側門出城。

不料這次金庭軒卻眼尖的很,遠遠的瞧見他,當下就甩了隨從跑過來,一邊跑還一邊喊,“等等,阿菀,等等我。”

他這一路上動靜鬧得極大,顧菀不想引起轟動,只能站住腳,在屋簷下看他跑來。

“阿菀。”路上遇到她,金庭軒心情極好,一張粉白的臉跑的紅撲撲的,仰著頭看她時,眼中是掩不住的笑意,“你出城啊?到哪兒去?我送你?”

“你沒有把我的下落說給別人吧。”顧菀籠著袖子站在那裡,神情冷漠,仿若陌生。

“沒有啊。”金庭軒下意識的回答道,先是一愣,然後大驚,接著就有些倉惶起來,“他們找到你了。”

“還沒有,不過是早晚的事。”顧菀神情淡淡的說道,看上去有些疲倦,“不過你再這麼引人注意,他們就能早點找到我了。”

“阿菀,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看到你太高興了。”金庭軒低著頭,可憐巴巴的說道,像是被人踢了一腳的小狗。

“庭軒,我們跟以前不一樣了。”顧菀看著他,有些殘忍的說道,“你心裡頭清楚,只是還在裝傻而已。”

“不,在我眼中,阿菀永遠是當初的阿菀。”金庭軒不服氣的反駁,但是在跟顧菀的長久對陣中輸了下來。

“你還記得如意嗎?”顧菀苦笑了一下,倒不是她故意要對金庭軒不假辭色,只是他的天真,有時候對其它人是殘忍。

金庭軒一愣,然後瑟縮了一下。

如意原名不叫如意,而叫柳意,是他們童年的一個小夥伴。只是後來她父親因為犯罪被斬,全家女眷被充作官奴發賣,這才成了跟她們身份不一樣的人。

當年金庭軒撿到她,純屬是為了幫童年好友,才將其買回家,名義上當做丫鬟,其實還是以朋友相待。

但誰知道,就是這不屬於丫鬟的“優待”,最終卻害了她。

他最終發現如意時,她已經成為了湖中的一具浮屍。

沒有人能責怪,因為想要一個人自己去死的辦法太多了,更何況這個人還是已經被踩到泥沼裡的孤女?他的母親壓根兒不用自己動手,就能達成。

那是他第一次感覺到身份的鴻溝所帶來的巨大差距。

柳意小名叫奴奴,童年時他娘經常笑著開玩笑,說“奴奴長大了給我們家庭軒做媳婦兒好不好”,金庭軒無法想象,那麼慈愛的逗弄著柳意玩耍的母親,在多年後,是以怎樣的面孔,去逼那個她看著長大的孩子去死的。

“我當初就說過,你就算救了她,也不該帶她回去。是什麼身份,就該過什麼日子。”顧菀冷淡的說道,“你救不了我,也解決不了我的問題,大家就此別過,你就當我死了吧。”

這一次金庭軒沒有阻攔,任她輕輕走過自己的身邊。

只是,當她朝著人潮湧動的城門口走出去時,金庭軒卻忽然出聲。

“阿菀,讓我再最後送你一次吧。”

顧菀回頭,只看見屋簷下的他蔫噠噠的,卻仍然充滿希冀的看著她。

顧菀原本是想要硬著胸膛拒絕的,但話到嘴邊轉了一圈,最後卻只吐出一句,“好吧。”

**

溫柔看著顧菀從金家的馬車上下來,沒有敢出聲,知道金庭軒等人離開後,才半是驚歎半是擔憂的說道,“又是那個大少爺!”

“放心,我不會跟他跑的。”顧菀看穿她的擔憂,打趣了一句,然後搭著溫柔的肩膀往裡頭走,“後院大門的事情我已經辦妥了,順利的話,等裝修完就可以營業了。”

“為什麼不呢?”溫柔的頭拗過去,看著那遠去的馬車,在夕陽下美的像個童話。

那是她們這種人一輩子都買不起的。

溫柔在牛背街那種地方長大,見多了不顧一切往上爬的人。別的不說,就是最近,吳嬸要不是想讓她孫子去給權貴當跟班,會捨得到嘴裡的肥肉。

所以顧菀這種往外推的人,就格外不可思議了。

再說,她也不是一個能吃苦的人,來到她家賒賬都買那麼多無用小玩意兒就知道,她有多耽於享樂。

而金庭軒的出現,讓這一切都唾手可得。

金大少爺人如其姓,渾身金光燦燦,玉冠紫佩,金線銀絲,活像個行走的金元寶,每個毛孔都在叫囂著“我有錢”。

而且生性單純,對顧菀的用心也不是偽裝的,憑顧菀的聰明,哪怕有個難纏的婆婆,想必日子也能過的逍遙自在,所以幹嘛對這送上來任由搓扁揉圓的肥羊如此不假辭色?

點點頭就能重歸原本錦衣玉食的生活,不好嗎?

“我也想答應他啊,只要一點頭,就可以衣來伸手飯來張口,”顧菀露出一絲嚮往的神色,“想想就心動。”

“那為什麼拒絕?難道是因為他娘?”溫柔好奇的問,顧菀卻不屑的嗤笑一聲,“那樣的人,我一根手指能按死十個。”

“既然如此,那還有什麼顧慮?”溫柔之前只聽人說過婆母磋磨兒媳的可怕,既然顧菀不在乎這個,似乎就更沒有理由拒絕了。

“因為我不喜歡他啊。”顧菀懶洋洋的說道。

“嗯?”溫柔第一次聽到這種拒婚的理由。

“我若喜歡他,家財萬金都願意嫁。”顧菀對溫柔眨眨眼,然後露出一個俏皮的笑容,“我若不喜歡,家財千金也不嫁。”

溫柔無言以對。

“而且,他是個好人。”顧菀按了按自己的胸口,“我雖然不太善良,但欺負那種人,還是會心虛的。”

“所以,我可能更適合一些壞傢伙吧。”顧菀漫不經心的岔開話題,“這就是你工作的地方?怎麼那麼多牛車?”

兩人約好了在莊門口相見,溫柔也是偷空鑽出來的,原本想著下午人少些,卻沒想到莊口仍然熙熙攘攘的擠滿了牛車。

“這些車是來拉肉的。”溫柔帶著顧菀避開人群進去,邊走邊解釋,“殺豬是個髒活計,數年前京兆尹便令人將這些買賣移到城外,只允許分好的豬肉入城,所以城裡的肉鋪都只能來這裡拉肉了。”

“那為什麼這會兒就來了?”顧菀看著天色,“不該早上來嗎?”

“早上哪裡趕得及。”溫柔苦笑,“城裡的早市三更天就開了,貴人們一早醒來就要吃飯,等到天亮出發,黃花菜都涼了。所以都是臨入夜了殺好,走上幾十裡的地,趁新鮮送過去。”

說完,她看了一眼顧菀,“要真照你說的,早上出發,那下午才能到,肉都不值錢了。”

“真辛苦。”顧菀感嘆了一句,卻是掩住了鼻子,“這是什麼味兒,好臭。”

“積年的血腥味……這些車常年裝肉,哪怕再用水潑洗,味道也已經滲入了木頭裡,洗不掉了。”

“哦。”顧菀應了一聲,眼睛滴溜溜的在那些車上打轉,也不知道在想什麼。

“不止是車,人也是。”溫柔拉了拉自己的衣襟,“我們常年殺豬的人,也會有這些味兒。”

怪不得,顧菀在心裡想到她第一次見溫柔時,便疑惑這人身上的氣味為何如此奇怪,但現在想來,卻是滿滿的心疼。

就別進來了。”溫柔看了一眼顧菀,有些自卑的說道,“你要是嫌臭,

“臭?怎麼會!”顧菀一邊用手在鼻子尖扇著,一邊一把將溫柔攬在懷裡,“我們小溫柔可香著呢,比桂花糕都香。”

“你瞎說什麼。”溫柔被她摟的喘不過氣來,但臉卻悄悄紅了起來,臉上的笑容也多了幾分。

**

莊口的車子很多,溫柔說這是離城門最近的一個,莊主又善於經營,所以生意比別的地方都好,屠夫們賺的也多。

莊主是蜀中來的豪商,產業眾多,這莊子不過是其中之一,平常也不會來這裡,都是一個叫花夫人的女人掌管一切。

這次卡著不肯放人的,便是花夫人。

“原本我早就跟管事說定了,但誰想到管事報到夫人那裡時,夫人卻說,今天允了我,明天又有別人要走怎麼辦?壞了規矩,到時候夥計們全跑了怎麼辦!”溫柔說起花夫人時,忍不住撇了撇嘴,“她也是多慮,這裡的工錢是方圓十幾裡最高的一家,大家平時擠破頭進來都不夠,又怎麼會走。”

看來溫柔與花夫人相處的並不愉快,顧菀在心裡頭思忖道,但她又不笨,自然沒在溫柔面前追根究底,而是聰明的將話題轉到了她最驕傲的殺豬上,“這也是因為你能幹。對了,你雖然力氣大些,可終究比不過男人吧?再說了,那豬綁起來比你還大,要怎麼殺?”

“這你就不懂了。”溫柔說起這個來,眉飛色舞,“我爺爺當年就教過我,說力氣並不是越大越好,關鍵是要會運用自己的力量,該大時大,該小時小。玉石和牲畜是一樣的,薄厚軟硬並不均勻,而金屬胚胎雖然能捶打的一樣,但鏤空鏨刻也是有輕有重,如果能掌握這個訣竅,剝石琢玉可以,庖丁解牛也易如反掌。”

“真有這麼神奇?”顧菀原本也是隨便問問,如今聽溫柔解說,倒是真的生起一些好奇之心。

“不行我殺給看。”溫柔原本還想任顧菀在莊子裡逛,這會兒聽到這發自靈魂的問話,忍不住興致勃勃的把她帶到了屠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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