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了?”張玉芳好像發現她抖了一下,關切地問道。

“噢,我忽然想起了小狗皮皮的事,它真可憐,是條什麼品種的小狗?”

“博美。”

凌翔的腦海裡出現一張俏麗可愛的棕色小尖嘴臉。想到這機靈的小傢伙被砸碎了腦袋丟在一個紙箱裡,她的眼淚都快下來了。到底是誰這麼狠心?真是太殘忍了!

“是誰幹的?”她衝口而出。

“我也不知道。唉,皮皮真是條很討人喜歡的小狗。”張玉芳嘆了口氣,“它會做很多怪動作,雲杉經常叫它表演給大家看。我也經常拿東西給它吃,小傢伙又饞又調皮,它最喜歡叼人家的鞋子了,一不留神就被它叼去了。”

張玉芳開始跟凌翔一起剝起毛豆來,凌翔發現自己真不利索,光顧著說話,毛豆才剝了一半。

“狗好像都是這樣的,我們家隔壁以前有個伯伯也養了條博美犬,老愛叼東西,還特別愛叫呢。很多人不喜歡它,覺得它兇。那個伯伯告訴我,小狗叫的時候其實是因為它心裡害怕,不過,它對我挺好的,我給它吃過肉絲。”凌翔小時候特別喜歡跟隔壁的小狗玩,可惜後來那個伯伯搬走後,小狗也一起走了。

張玉芳拍了一下大腿。

“就是,皮皮就是特別愛叫!而且,對不喜歡的人特別兇,所以惹人嫌了,也不知道得罪誰了。”

“聽雲杉說,好像是方大姐。”凌翔輕聲提醒道。

“這我不太相信。她能有那膽子?她平時就特別怕那隻狗,討厭狗的人多半都怕狗。她怕皮皮,皮皮當然也不喜歡她,有段時間老愛在她門口撒尿,為這事她跟雲杉吵過好多次,後來太太出面跟雲杉談了,雲杉才教皮皮定點撒尿。”

“那皮皮的尿盆一般放在哪裡?”

“在樓梯下面,那裡正好有個空地。也不能把狗尿盆擺在路中間吧。”張玉芳嘆了口氣,“皮皮死得真慘。我這輩子都忘不了啊。”

凌翔知道,皮皮的屍體是張玉芳找到的。對平常人來說,一連兩次發現腐屍的滋味的確不好受。

“那皮皮是什麼時候不見的?”

“就是在太太摔傷的第二天早晨,大家那天亂作一團,一開始也沒注意,後來到了晚上才發現皮皮不見了。雲杉很著急,到處找,一直沒找到。”

“那麼,小皮皮晚上一般睡在哪裡?”凌翔問道。

“它當然睡在雲杉的房間,不過小傢伙皮得很,晚上也經常到處轉。”

“那洪縵雲摔跤會不會是踩到了小狗?”凌翔猜測道。

“不會,踩到了小狗,它還不得哇哇亂叫啊。那天太太摔下來,沒聽見狗叫。”

有道理。

“那……家裡除了方大姐討厭皮皮外,還有誰討厭它?”

“其實方曉晨也不喜歡,說它有一次咬壞了她的鞋。”

“那方其呢?”

“方其很喜歡小狗,那條小狗還是她陪雲杉一起買回來的。”張玉芳說起方其,話語中總是充滿了感情,還帶著點溺愛的味道。凌翔覺得,跟洪縵雲相比,張玉芳好像更像方其的母親。

“那洪縵雲呢?”

“太太喜歡乾淨,覺得狗很髒。不過,只要雲杉能管好小狗,她也不在乎。太太很忙,每天忙公司的事就夠了,才沒那閒心管這種小事。”

“最近洪縵雲精神不太好啊。”凌翔想到前一晚吃烤肉時,洪縵雲幾乎沒動筷子,只吃了一點青菜和幾勺蛋羹。

“男人死了,誰都高興不起來,再說太太蠻喜歡他的。”

毛豆剝好了,張玉芳將毛豆粒倒在一個簍裡沖洗起來。

這時候,凌翔的手機忽然傳來收簡訊的聲音,難道他這麼快就回來了?!現在才下午三點。凌翔迫不及待地開啟手機,一看果然是伍東盛來的簡訊:“我回來了,在商丘路28號同光大廈160a室等你。”

“我出去一下,玉芳阿姨。”她垂頭喪氣地說。

“那你回來吃晚飯嗎?”張玉芳揹著身子正在洗菜。

“我去去就回來。”她決定跟他談完公事就回來,這樣應該還趕得及吃晚飯。

凌翔同光大廈。

電梯正好停在16樓。她走到160a室門口,忽然覺得今天自己穿得特別難看,那件紅色t恤已經洗得發白了,下面的半截裙還是五年前的式樣,買來的時候是白色的現在都已經快發黃了。涼鞋也是舊的。她為自己在這種時候竟然找不出一件像樣的衣服感到萬分沮喪!

她站在門口還在磨蹭,門忽然開了,一條長長的手臂抓住她的胳膊一把將她拉了進去。她一看,不是別人,正是伍東盛。他怎麼知道我到了呢?我還沒按鈴呢,難道剛才一直在貓眼那裡等著?

“你在門口乾什麼,等你半天不按鈴。”他放開她的手臂,說道。

跟往常一樣,他打扮得山青水綠,又幹淨又舒服。今天他穿了件暗綠色的短袖襯衫,下面隨意搭了條只到膝蓋下面一點點的,式樣古怪的時尚米色中褲。要命,今天他看起來可真帥。她看見他穿了雙拖鞋,問道:“要換鞋嗎?”

“換吧。”門口有一排拖鞋,他說,“隨便穿哪雙。”

“進來,進來,別客氣。“他一邊說,一邊笑著回頭看她。

跟著他來到客廳,她才發現這是一套很大的房子。

“我們到沙發那裡去坐吧。”他指指客廳裡側的沙發,首先走了過去。

“這是哪兒啊?”她跟在後面問道。

“是我一個朋友家,他和家人出門旅遊了。”他笑嘻嘻地回頭看她。

他開啟冰箱,從裡面拿出一個紅橙和一小盒香草冰激凌走回到沙發前。她還注意到他的目光朝她的腳掃過來,天氣熱,她沒穿襪子直接套了雙涼鞋就出來了,現在她正把自己的腳放在拖鞋上面,被他這一瞧,她的臉立刻紅了,趕緊把腳塞回到拖鞋裡。

他的這一瞥又讓她想起了她住在伍家第一夜發生的事。

那天晚上,她剛洗完澡回到房間,他就過來了,穿著一身白,白色汗衫加白色運動短褲,看上去心急火燎的,好像在找什麼東西,在房間裡東翻西翻,一會兒拉開抽屜,一會兒又鑽到書桌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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