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第一次有了想要保護的人
前面說到過,我的養父有兩個兒子,其中小兒子在養父入獄後,就被養母帶走了,留下大兒子還在家裡,由小叔在撫養著,而我則由奶奶在撫養。
我的哥哥比我年長7歲,這也是為什麼嬸嬸願意收養他的原因,因為剛接手過去,他已經有了自理能力,也會幹很多體力活了,而且過不了幾年又可以出去打工掙錢了。
在最貪玩,也最需要父母陪伴的年紀,他卻因為寄人籬下,早早就變得成熟穩重起來,但即便如此,也還是會常常因為事情做的不好被嬸嬸鞭打,好幾次都被我親眼目睹到。
原本就骨瘦如柴的他,每往他身上下去一鞭,我彷彿都聽到了骨頭被打的聲音,從小就聖母心爆棚的我,真的我很心疼他,但卻不敢上前去制止,只會沒用地跟著在那哭。
反而每次捱打,哥哥他都會忍著不哭,不過又正是因為如此,嬸嬸總覺得是力道不夠大,越打越狠,所以從小我就把嬸嬸視為童話故事裡面的巫婆。
記憶中每次哥哥捱打完後,不是想著平復自已的心情,而是趁嬸嬸走開後,過來安撫我,逗我笑,讓我別哭。
我覺得哥哥實在是太慘了,所以在心底默默發誓,以後我一定要保護他!
再到後來,每當被我撞見哥哥被打,我開始不再是隻會替他哭泣,反而是學聰明瞭,懂得去搬救兵,有的時候是找奶奶,有的時候是找伯伯們。
就此,我們一對難兄難妹在一次次的惺惺相惜下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
偷偷說一句,我甚至想過長大後我們會結婚呢!
只是世事難料。
自從奶奶去世後,我也順勢被交給了小叔。
暫住在小叔家的我,雖然嬸嬸被仙婆“警告”過後不敢虐待我了,但她對我也始終沒有好感,畢竟我的存在確實讓他們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她跟小叔坦言道,如果不解決我這個累贅,他們必將走向離婚。
即使我的小叔很心疼我,但他實在沒法為了我一個外人而拋妻棄女,這說不過去。
所以最後,我又被同村的另一戶人家領養了。
那時並不懂得這意味著什麼,只知道有個陌生人總讓我喊他爸爸,每叫一句,就會獎勵一個新玩具,或者是一顆糖、一包零食等。
而每當收穫了好東西,我就總喜歡帶著它們往小叔家跑,去跟哥哥分享。
小孩子都是很現實的,只要給好東西,哪怕是讓你跟著他走,也毫不費勁。但如果沒有東西來做誘餌,那就難以如願了。
久而久之,被新養父發現了我就是個養不熟的白眼狼,不僅老把家裡東西往外搬,還不給東西就不喊他爸爸,一氣之下衝我大喊:“再不主動叫我爸爸,就給我滾出去!”
場面相當震撼,足以讓我記憶深刻到現在。
讓我驕傲的是,當時我竟然很有骨氣的拿起自已脫在客廳的外套,就往小叔家跑去了。
現在想想,原來我性格那麼倔,是從小養成的。
只不過啊,當初領養我的第二戶人家,家境挺富裕的,在當地村裡排名都數一數二,哎,看來我還是沒有做富貴人家兒女的命,想來也是有些無奈。
3-2 最後一次被領養
截止至這時候,我的人生都是在被遺棄與被領養中輾轉。
在經歷過第一任養父、奶奶、小叔、第二任養父後,我還是沒能安定下來,又迎來了一次被遺棄。
而這一次,就沒有那麼幸運了,並不像前幾次一樣都能順利找到下家。
這回是所有人都在把我往外推,emmm……所以我小時候確實當了一回乞丐。
在那個下雨天,無論我站在誰家門口躲雨,都是被人嫌棄的,大家好像在玩一個比比誰會心軟的遊戲,每個人看到我走過來,都會不約而同地讓我站遠點,生怕我要鑽進他們屋子裡去。
這一幕,到現在我也是記憶猶新。
最後,我要流落街頭的風聲還是傳到了我的親外婆家。
出於沒辦法,他們終於打算把我收回去了。但在我們當地有個習俗,如果自家孩子被人領養過,想再要回去,就得用錢來贖。
當年嚴格來算,我還不滿5週歲,所以就說按照整4年來算,一年一百的成本,需要湊齊四百才能把我贖回去。
在90年代的普通人家裡,四百塊錢算得上是鉅額了,最終我外婆家出兩百、大舅二舅家分別出了一百,湊齊了四百塊錢把我領回去了。
果然是花了錢的就不一樣,這一次過後,我就真的沒有再被遺棄了。
也正因此,我從小便欠下了要用一輩子來償還的“債”。
我的外婆無時無刻不在提醒我,我是被買回去的,如果再不聽話就要回去當乞丐;我的母親無時無刻不在提醒我,我是被外婆一家、兩個舅舅一家救下來的,他們幾家人對我的恩情,我要一輩子謹記!
大家都在反覆強調,反覆洗腦,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Pua,說他們本可以不這麼做,多少人被送出去就不管了,多少人又被活活餓si的,我讓他們已經夠折騰了,所以我不能辜負他們,我要懂得感恩,要懂得珍惜現在的一切,要乖,要聽話。
而被遺棄怕了的我,也絲毫不覺得大人們說的話有任何不對。
我慢慢變成了像哥哥當初一樣,寄人籬下,忍氣吞聲,不敢哭泣,不敢反抗、不敢鬧脾氣,甚至連話都不敢說,只會默默幹活的人了。
有一段時間我特別想念那個與我同病相憐的哥哥,特別迫切地想知道他過的好不好,有沒有再捱打……但是我不知道他在哪裡,也不知道該怎麼走外婆家這個小村子,主要是也沒有能力,那種無力感讓我明白了在現實面前,自已原來是這麼的弱小。
關於我的哥哥,在後來的好多年裡,我們也都斷了聯絡,而他也只在我的夢裡出現過了。
漸漸地,在認清現實後,我的性格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轉變。把開朗愛玩的天性藏了起來,成為了一個內向膽小的乖乖女。
很多人連同我自已都會覺得可惜,其實幼時的我還算是有點好運氣的,比如當初被第二任養父領養的時候,如果嘴甜一點,懂事一點,完全可以過上衣食無憂的好日子,但誰讓我這麼作呢。
另外,至今我也想不明白,當初自已為何會如此“討人厭”,或許是我真做了什麼令人厭惡的事吧,只是被我遺忘了。
雖然長大後再回去那裡,偶遇到很多舊人,大多數見了我都紛紛說道“哎呀,早知道這孩子長得這麼水靈,當時我就領回家去了。”每次聽到這樣的話,我的心裡就越加難受,越加不理解,那當初為什麼沒有一個人願意收留我呢?是我太醜了?脾氣太差了?還是都覺得我是個剋星?
我沒敢多問,只能笑笑。
沒有人知道,就因為這樣的不理解,我後來很多年很多年都是活在自卑的陰影下,久久不能釋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