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紅按照大弟弟的描述,很快就找到了魏東的住處。

果然如魏東所說,這一片兒的房子相對較好,而且門口前面的街巷比較寬敞。

魏紅開著車直接進來,停在門前,另一邊還能讓出足以過車的寬度。

她熄火下車,才看到大門上掛著一把大鎖。

很明顯,魏東媳婦高燕玲這是去接孩子還沒回來。

自從搬到鎮上,魏東的大女兒就上了學前班,明年就能上小學了。

幼兒園放學早,一般十一點來鍾就接孩子。

魏紅看看錶,剛剛十一點多一點,高燕玲沒回來,也許是買菜去了。

就想上車,坐在車上等等。

可是剛拉開車門子,還沒上車,就見東邊緊挨著魏東住處的門樓下,閃出一個人來。

並且叫了一聲:“小紅——”

聽到叫聲,看著那人,魏紅身體一震,腦袋嗡的一聲,整個人就僵在那裡了。

閃出來的不是別人,正是她的前夫鍾振軍。

魏東搬到鎮上,還是大表哥大倉的主意。

因為大倉看到老孃村裡有石子場、石灰窯,弄得空氣灰茫茫太過渾濁,實在不適宜人類居住。

就讓姥娘姥爺他們都暫時搬到梁家河來住。

又打電話讓魏東把老婆孩子也弄到鎮上住。

還安排魏東去找批發門市的孫業富,讓孫業富幫著在鎮上租一處民房。

孫業富這個慫貨一聽是梁叔安排的,那肯定是盡他的最大努力去把事情辦好。

只不過他實在是太努力了,只想著房子要好,交通也得便利,租金還不能貴了,等等。

唯獨沒有把左鄰右舍的祖宗十八代給排查一遍。

紕漏偏偏就出在這裡。

魏東的東邊隔壁,就是他的前姐夫鍾振軍的住處。

只不過魏東發現這個問題的時候,他已經搬過來好幾天了。

只是早上出門的時候,偶爾遇上了鍾振軍從家裡出來。

這真是仇人相見分外眼紅!

魏東當時的眼睛就紅了。

想當初,當剛剛得知姐夫在外面有女人了,然後跟姐姐離了婚的時候。

魏東那是揮舞著一把砍柴刀,嚎叫著要去把姓鐘的剁了。

倒不是說魏東生性暴力,相反他本來是個性格平和的青年。

可是當他的姐姐遭到最大的傷害的時候,魏東受不了了,他只能去跟仇人拼命。

因為他知道姐姐對姓鐘的感情有多深。

一旦遭受背叛,姐姐絕對是死路一條。

姐弟情深的魏東,肯定要瘋了一般地去給姐姐報仇。

幸好家裡人叫上左鄰右舍,一直追到村外才把他給弄回來。

從那以後,魏東再也沒有見過姓鐘的。

可是今天,居然是以這樣的方式遇見了。

倆人竟然成了隔壁的鄰居。

四目相對的那一瞬間,一個是血貫瞳仁的怒火中燒,另一個則是滿臉的驚慌膽怯。

看著前小舅子那憤怒的表情,血紅的眼睛,鍾振軍想朝著對方笑,還在想要不要打個招呼。

可是他的嘴唇只是囁嚅了幾下,什麼都沒說出來。

勉強擠出來的所謂“笑容”,簡直比哭都難看,一張臉都抽搐了。

正在這時,他後面走出一個女人:“振軍你站這裡幹嘛,怎麼還不走?”

一聽這口氣,魏東就知道,這個女人應該就是那個勾引鍾振軍的狗女人。

狗女人走出來,隨著鍾振軍的目光,看到了滿面怒容的魏東。

她認的這個人,是西鄰剛剛搬過來的租戶,據說是在鎮上開了一家小小的機械廠。

算是個小老闆吧。

前幾天剛搬過來的時候她看見過,雖然沒說話,但是感覺性格應該還算隨和吧。

為什麼今天突然變臉,就像被狂犬咬了一樣,血紅的眼睛死死盯著自己的男人?

“振軍,怎麼回事?”吳新麗沉下臉問道。

“沒——哪有事!”鍾振軍那是相當慌亂,拉上老婆,慌慌張張走了。

轉過街角,鍾振軍才把對方的身份告訴了老婆。

剛剛那不是別人,是自己的前小舅子,魏東。

吳新麗一聽就火了:“我管他姓魏的是東還是西,還是不是東西,他跟你什麼關係?

他有什麼資格朝你那個狗熊樣兒!

他哪來的棵蔥?

到了這夏山街,還反了他了!

我回去問問他!

不知天高地厚了——”

吳新麗說著,轉身就往回走。

鍾振軍慌了,要死要活的好容易才把老婆拉住:

“他又沒把我怎麼著,什麼都沒說,你找他幹什麼?

現在誰跟誰一點關係都沒有了。

他過他的,咱過咱的日子

你理他幹嘛!”

好說歹說,說了好多寬慰的話,總算把老婆給勸住了。

被勸住歸勸住,但是吳新麗依然餘怒未熄:“他是什麼都沒說。

可我看他那副死樣子就來氣。

我跟你說,以後他再見到你,要是還是這副死樣子,你別跟他客氣。

他要是敢朝我這樣兒,我讓他躺著從夏山街出去!”

嗯嗯嗯。

是是是!

鍾振軍只能胡亂答應著。

老婆發狠的時候,他順著說就是了,也不敢反駁。

以前倆人背後搞婚外情的時候,吳新麗對振軍愛得那可是要死要活。

真的,她發自內心的,狂熱地愛著振軍。

而且堅定不移地認為,這才是真愛!

哪怕她知道鍾振軍是有老婆孩子的人,哪怕她不是沒想過破壞別人的家庭是不道德的。

但是她實在是太愛振軍了。

書上不是說了嘛,愛情是自私的。

為了愛情,她管不了別人,顧不了其他的。

她這一生只愛振軍一個人。

只要能得到振軍,只要能跟他天長地久永相廝守,讓她幹什麼都可以。

哪怕去住茅草屋,天天只能喝露水吃野果,只要倆人能朝朝暮暮不分離,她都無怨無悔。

倆人的私情,其間也是頗多波折。

分分合合的好幾次。

對於鍾振軍來說,雖然吳新麗讓他體驗到了前所有唯有的快樂。

可畢竟離婚不是那麼容易的事,一旦離婚,好好的幸福家庭就破裂了。

孩子不是沒有爸爸就是沒有媽媽。

而且鍾振軍是公職人員,離婚還可能影響他的工作。

最嚴重的是,他們的私情被魏紅的表弟大倉給發現了。

鍾振軍早就知道魏紅跟她大姑,跟她的表弟表妹們感情極深。

自從他個吳新麗的私情被大倉發現,他深深體驗到了人家表姐弟之間的感情到底有多深。

大倉的手段讓他深深恐懼。

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下決心跟吳新麗分手。

可婚外情就像吸食鴉片一樣,戒了無數次,卻總是不知不覺又開始復吸。

到了最後,鍾振軍終於還是義無反顧地離婚,跟吳新麗結婚,過到了一起。

剛剛真正擁有振軍的那時候,吳新麗幸福極了。

她感覺自己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上天對自己實在是太眷顧了。

天隨人願,從此跟振軍朝朝暮暮長相廝守,日子每天都是泡在蜜罐裡的。

這麼幸福的人生,她還有什麼其他奢望呢!

只不過,結婚前夕,振軍被她的兄弟媳婦給坑了五千塊錢。

那可不是一筆小數目啊!

對於吳新麗來說,實在是甜蜜生活裡面美中不足的小瑕疵。

這五千塊錢是振軍欠債才湊齊的。

為了還債,吳新麗連自己的積蓄都搭上了。

也是為此,吳新麗跟自己的孃家幾乎斷絕了來往。

根本沒有再來往的必要了。

尤其跟兄弟和兄弟媳婦,那就是仇人。

振軍拿出去的那五千塊錢,三千給父親還了債,另外的兩千讓兄弟媳婦黃秋豔給私吞了。

這些錢都要不回來了。

而且她父親因為承包木器廠欠下一屁股的饑荒,家裡整天人流如織是討債的。

吳新麗趁著五千塊錢的理由,跟孃家斷絕來往,其實也很不錯。

因為這就有了充足的理由遠離孃家人那群欠債鬼。

後來她的大姐和二姐見孃家眼看著無以為繼,於是商量著三姐妹湊錢,幫助父親和兄弟去縣城開一間木匠鋪子。

吳新麗無情地把倆姐姐擺了一道。

一分錢沒出。

即使做得如此無情,吳新麗依然自認為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

對外公開宣稱,當初兄弟媳婦騙了自己男人的鉅款,跟自己父親私分了。

到現在還沒還給自己呢。

自己怎麼可能再出錢給孃家!

遠離窮鬼,他們一家三口的小日子過得挺滋潤。

只不過,書上好像有句話說,幸福的日子總是很短暫。

這句話應該對任何人都適用,包括吳新麗。

當然,日子老是泡在蜜罐裡,時間長了,也就感覺不到甜了。

剛剛名正言順成了夫妻,吳新麗當然每天都泡在蜜罐了。

可是時間一長,味蕾產生審美疲勞,甜度一天比一天變淡。

只不過,沒有那麼甜,至少還算幸福。

可是,幸福也是一天比一天變淡。

尤其是生活在一天比一天變糟糕之後,漸漸的日子不再幸福。

近一段時間以來,吳新麗感覺,日子不但不再幸福,怎麼感覺有些痛苦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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