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雲棲這種駐唱可以說是酒吧裡的一股清流,但並不是誰都會認同她的作法。

有人說她高冷,也有人說她裝。

但酒吧裡不止她一個歌手,她只不過整晚演出當中的一小部分,臺下的觀眾是來消遣的客人,不是專程來看演唱會的,所以並沒有人太過在意。

偶爾有客人點歌或是敬酒,也會有老闆或服務員出來打圓場,把事兒給掩過去。

而且剛開始的時候,丁洋挺欣賞雲棲的這種做派。

覺得她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青蓮,與眾不同。

男人都有徵服欲,尤其是象丁洋這種換女朋友比換衣服還勤的人。

在雲棲面前連連碰壁,讓他第一次嚐到了挫敗的滋味,由此產生了非得把人拿下的念頭。

丁洋愛玩,卻跟社會上的混混不同,那種直接當面糾纏的事兒他幹不出來。

他跟酒吧裡的人旁敲側擊打聽雲棲的個人情況,想看看有沒有下手的突破點。

可不知道是老闆授意,還是別的原因,從酒保到服務員都說跟雲棲不熟,不知道她的底細。

一來二去,丁洋失去了耐心,他在酒吧後門堵人,這讓他發現了一個天大的秘密。

雲棲是個盲人。

這個發現讓他更為惱火,被一個酒吧駐唱拒絕已經夠沒面子了,還是個瞎子,他覺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丁洋咽不下這口氣,在雲棲喝水的杯子裡下了藥,把人帶走糟蹋了。

聽了黑子的講述,監控室裡的江漁恨得直咬牙。

對一個盲女都下得去手,簡直是禽獸不如!這時,就見監控螢幕裡的葉展舟問:“你在這個過程當中起到了什麼作用?”

如果沒做虧心事兒,也不可能在丁洋失蹤後跑回老家躲著去了。

眼睛快速眨巴了幾下,黑子囁喏道:“我……混進休息室,把藥放進了雲棲的杯子。

後來丁洋把她帶去了……我家.”

江漁一拳擂在監控臺上,就聽旁邊的值班警員罵道:“這個為虎作倀的畜生,真特麼該死!”

丁宣指著黑子怒道:“你特麼膽子真夠大的!什麼人都往家招!”

如果不是礙於監控開著,他能一個大嘴巴子呼上去。

黑子縮著脖子不敢吭聲,他知道現在什麼都沒用,只能讓對面的警察更火大。

“你就不怕雲棲報警把你也牽連進去?”

葉展舟眉毛都快豎起來了,他最膈應這種事兒。

“不……不會.”

黑子低著頭說,“丁洋給了她兩千塊錢,還說如果她敢把事兒說出去,就……就把影片髮網上.”

丁宣狠拍了下桌子:“還特麼錄了影片?存哪兒了?”

黑子再次往後躲,結結巴巴地說:“沒……沒……沒有,就是嚇唬她的.”

遇到被侵犯這種事兒,顧忌到名聲,不報警的人不在少數。

尤其是聽說對方有影片或是照片,更是會選擇妥協。

正是因為抓住了被害人的這種心理,才使得此類案例時有發生。

問雲棲的本名和個人資訊,黑子一概不知。

再問是否還有其他人參與,黑子說他沒跟丁洋一起,只是把鑰匙給了他,不知道丁洋有沒有叫別人過去。

至此,三號骸骨的身份仍然是個迷。

象黑子這樣經常出入公安局、看守所的人,熟知如何避重就輕與警方周旋,一次審訊根本不可能讓他將所有知道的都和盤托出。

再問下去也是徒勞,至少今天他不會再說出什麼有用的資訊。

只有反覆地審,才會有新的內容。

雖然得到了重要線索,但每個人的心情卻是沉重的。

怕的就是這樣,案子調查來調查去,最終查出兇手是曾經的被害人。

雖然被同情,卻終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替天行道只存在於虛構的世界中,所謂法制,最重要的原則就是法律至上,只有法律擁有判決和制裁的權力。

任何人的任何行為,都不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

以暴制暴只會讓社會戾氣重重,更加混亂。

……一大清早,葉展舟臉還沒來得及洗,就被叫到了喬明山的辦公室。

“什麼事兒啊,喬副局?”

凌晨四點多才睡,不到兩個小時就被強行從沙發上拖起來,擱誰身上都會不爽。

“自己幹了啥不知道?”

喬明山的怒火隔著辦公桌噴發過來,“當街打人,長本事了是吧?人家把你告到省廳去了!”

一大早在電話裡被領導訓,這滋味不好受。

調動全部腦細胞,葉展舟才想起前兩天的事兒。

“嘿!那孫子撞了人還想動粗,他倒有理了?還反咬一口?”

他吼得比對面副局長聲音還大,“交警身上的執法記錄儀可開著呢,是他是先動手,老子才把丫按那的!”

另外,那孫子當著他的面出言調戲小丫頭,能忍著沒直接把丫打成豬頭,已經算他葉展舟有涵養了。

“你特麼跟誰老子老子的?!”

喬明山把桌上的檔案摔得啪啪直響。

“不是,我沒跟您。

那孫……”葉展舟擺了下手,“那小子是毒駕,車裡搜出來那麼一大袋麻果,人交肖易了……”話說一半,他突然想到什麼:“誒?不會只投訴我一個人吧?肖易呢?一起被投訴了?”

喬明山冷哼一聲:“還就只投訴你了.”

葉展舟這火氣騰騰往上躥:“有特麼這樣的嗎?我只不過把人控制住了,肖易那可是按在地上摩擦!”

當時他已經夠注意了,把那小子激怒動了手,才把人按住。

被人投訴也就算了,又不是第一次,可只投訴他一個,肖易嘛事兒沒有,這著實讓他火大。

喬明山瞪眼拍桌子:“你敢說你沒趁機踹人家?”

“沒有,絕對沒有!”

葉展舟梗著脖子不承認,反正他能確定,下腳的時候,執法記錄儀拍不到。

喬明山知道他不可能承認,說道:“交通肇事歸交警,吸毒歸禁毒支隊,用你顯大眼?”

“喬副局,您這話就不對了。

我這怎麼能是顯大眼呢?身為人民警察,上要維護國家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下要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您不也在早市裡抓過小偷嘛,還不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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