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教會的原則

郭康的計劃,得到了神父們的積極響應。

拜上帝教各支,組織的潛力其實都很大,尤其是正教。

雖然很多地方,一個鎮子都未必能輪到一個標準的教堂,但這是因為受訓的神父數量不足,屬於客觀現實產生的限制,而不是理論上的問題。

哪怕沒有紫帳汗國,正教教會本身也有一套比較完善的組織體系。

據神父們說,天兄當年曾經告訴門徒,“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集起來,哪裡就有我在他們當中”,因此按照他們的傳統教義,三個信徒就能建立一座教堂,開始進行組織,舉辦宗教活動了。

這方面的理論和組織方式,教會也一直在嘗試進行探索,甚至比西歐的公教教會都積極。

唯一的問題是,正教之前因為軍事失敗,被人打散了,所以這些工作,也就只能長期停留在紙面上。

第一批新兵還不到一千人,按計劃需要十多位神父和近百名修士。

這個數字看著比例很高,但絕對數量其實也不難滿足。

而且這些修士,不一定就是正式的神職人員,因為郭康認為,既然是試驗性質的樣板軍隊,就一次把各方面都試驗了。

也就是說,這支部隊,不僅是對於新兵源如何組織這方面的探索,也要探索各種配套的部分。

教會如何給軍隊更好地提供支援,也是其中的一類。

加入計劃的普通修士,其實也是受訓者。

按照計劃,等到第二批擴編,填滿三個大隊的編制時,就要把一批見習教士也塞進去。

在軍隊裡接受訓練、進行磨合的,不止是士兵與軍官,也包括這些教士們。

他們也需要適應這個新環境,鍛鍊自己的能力,並且不斷髮現問題,來幫助進行調整。

當然,這個過程中,淘汰率肯定會很高。

教士們平時偏向於文職工作,和軍隊裡的生活,差別還是挺大的。

尤其是這種方式還比較新鮮,適應不了的人可能才是大多數。

這一批教士,最後哪怕篩得只剩下十分之一,都算是成功的。

郭康也不心急。

“你們可以去挑選人手了。

我打算這次去貧民區,就帶上幾位神父,大牧首這邊也已經教士報名了,我也準備讓他們跟著一起來.”

他想了想,最後對米哈伊爾神父說:“您剛才說,希望我能瞭解下普通訊徒的日常生活,我很贊同。

而且我想,大家都應該有這麼個理解才行.”

“我們的教士出身各不相同,有些人在希臘長大,有些人在羅馬尼亞長大,有些人在羅斯長大。

他們平時接觸到的環境,不見得就和這裡一樣.”

“而且,能去學習識字的人,基本都是公民出身;能成為見習教士,也都是各自教區裡比較有文化的人了。

這些人和我們的新兵,生活的環境也不一定相同.”

“如果我們的神父和教士不能理解士兵們,不瞭解他們所處的社會環境和文化背景,不瞭解他們家庭的生活狀態,不瞭解他們的基本想法和樸素欲求,只知道去照著經書念,肯定是不會有什麼效果的。

諸位都在民間傳教多年,應該很清楚吧.”

“確實是這樣.”

安德烈神父也贊同道:“想履行好作為牧者的職責,就得放下傲慢,像當年使徒時代的神父們一樣,盡力與信徒們共融,理解和幫助他們。

我想,其他兄弟也會贊同這個結論的.”

郭康點了點頭。

他覺得安德烈說到點子上了。

傲慢這個問題,確實是教會發展的最大障礙。

這件事在東亞表現得特別明顯。

羅馬公教的失敗,用眼高於頂和欺軟怕硬兩個詞就能概括了。

在傳教早期,利瑪竇和他所在的耶穌會就提出,塞里斯的傳統禮儀合乎教義,可以相容。

他們;但道明會、方濟會認為,這些禮儀和教義衝突,認為利瑪竇等人都在進行異端行為。

雙方彼此爭執不休,牽扯到了一系列關於教義、文化的爭端,以及複雜的政治和教派鬥爭,前後長達數百年,被稱為“中國禮儀之爭”。

然而從頭到尾,教義在其中都不是主要原因。

教會傳教這麼多年,承認的各種習俗、認可的各類本地宗教多了去了,沒必要糾結這種事。

但因為兩個修會的黨爭,導致事情走向了無法通融的地步。

1704年,教宗下令禁止祭祖、祭孔、悼亡等禮儀活動,並派出特使宣佈命令。

次年,特使來到京師,康熙親自出馬,向特使說明情況,解釋說敬天、祭祖等儀式,只是為了表達敬意,和宗教無關。

雙方多次辯經,還招來肇事的教士,現場解釋作證。

但儘管清朝說明禮儀關係重大,願意承認對方的神和自己的天是一個概念,教會依然不願妥協,談判無果而終。

1707年,教宗特使來到南京,單方面宣佈了禁令。

康熙隨即逮捕了特使,命令葡萄牙人把他關在澳門,同時宣告,傳教士必須遵守“利瑪竇規矩”,否則就要被驅逐。

但此時,康熙依然還希望能說服對方,並且數次派遣傳教士,去羅馬給教宗說明情況,辯解經義爭端。

但教廷依然堅持己見,還扣留了擔任清朝代表的法國傳教士,迫使康熙又寫信求情,才答應放人。

1720年,教宗第二次派特使抵達清廷,康熙再次親自出面,解釋了孔子牌位的由來等問題。

然而這次辯解依然無果而終。

1721年,教廷禁令的正式公文送到康熙手中,清政府這才放棄,宣佈禁止傳教。

不過,直到雍正時代,禁令都不太嚴格,耶穌會也做了最後一次妥協的努力,重新制定了一套變通方法取代“利瑪竇規矩”。

但這次嘗試也很快被教會否決。

1742年(乾隆7年),教宗正式下達命令,禁止傳教士再就禮儀之類的問題展開討論,終結了相關議題。

禁令在整個東亞文化圈生效,也基本上終結了傳教的歷史。

而這個禁令的結束,要更加戲劇化。

1932年5月,日本出了件事:在耶穌會創辦的上智大學,一名陸軍軍官帶領一些學生去參拜靖國神廁,其中有信奉天主教的學生,以這是偶像崇拜為由,拒絕行禮。

日本軍部對此極為不滿,事件逐漸發酵。

10月,得到授意的日本媒體開始大幅報道此事,稱“上智大生參拝拒否事件”。

短短一個月後,羅馬教廷就宣佈,參拜神社是表達尊重、敬意的儀式,不算偶像崇拜,允許天主教徒參加。

持續了二百年的禁令,在日本隨之失效。

1934年,在日本控制下,偽滿政府向羅馬教會提出,要求天主教徒也參加祭孔等活動,教會同樣立刻讓步。

東亞大陸地區的禁令也失效了。

在此情況下,原有的規定已經失去了意義。

1939年,教宗正式頒佈檔案,宣佈正式承認祭祖、祭孔等活動。

長達數百年的禮儀之爭宣告結束。

就這樣,康熙雍正多次辯經都沒能成功解決的問題,在溥儀那邊解決了……

這件事算是把教會的臉都抽腫了。

但凡瞭解這段歷史,都毫不意外為什麼近代的東方,教會的名聲如此之差——這都不止是傲慢對待其他文明的問題,它連傲慢都不能堅持傲下去,最後只能成了小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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