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技術條件問題。

公元808年,《太上聖祖金丹秘訣》一書中記載了黑火藥的配方。這足以說明在此之前的一段時間就已經有人制造和使用黑火藥了,而要得到正式的記載,必須要極度成熟,否則沒有資格被錄入書中。

公元904年,《九國志》記載,鄭璠進攻豫章(南昌)應用了火藥彈。這說明在此之前,火藥製造和應用極為普遍,否則他不可能應用到戰爭中。

公元1132年,南宋《守城錄》記載,用竹筒噴發火藥燃氣的噴火筒。

這是熱兵器的起點。

公元1259年,宋理宗開慶元年,《宋史兵志》記載,在壽春府出現了突火槍。

“以巨竹為筒,內安子窠,如燒放,焰絕,然後子窠發出,如炮聲,遠聞百五十步。”

這裡還透露了一個訊息,再此之前,已有炮。否則怎麼會形容如炮聲?!

公元1219年至1260年,蒙古三次西征,把中原的火藥和噴火筒實物及技術傳去了阿拉伯。

阿拉伯人制造了木質突火槍——馬大發(Mardafa),阿拉伯語火器的意思。

以上足以說明,在唐末火藥成熟了。

金屬冶煉工藝問題。

我國現存五件漢魏時期的球墨鐵材質農具,有力的證明了,在公元8年至公元534年這段歷史時期內,我國古代勞動人民,大量使用了含有球墨和稀土材質的生鐵農具和生活用具。

南陽鐵钁:1959年,在南陽瓦房莊漢代冶鐵作坊出土。面積有十二萬平方米,有三個鑄造區,一個鍛造區。出土了大量鐵渣,耐火磚,木炭,風管殘段,鐵器等。部分鐵器有“河一”銘文,應既漢代河南郡鐵官所屬第一號作坊。

鐵钁出土為東漢土層,器形完整,經金相考察,有分佈較均勻的球狀石墨和稀土。與現代鎂球墨鑄鐵標準的二級石墨相近。

澠池鐵斧:1974年,出自澠池漢魏窖,從器型和銘文判斷是曹魏至北魏時期。此斧經北京鋼鐵學院檢測,已經過脫碳處理,大部分金屬相當於含碳量%的碳鋼。在斧子的銎(qióng)部(斧子安柄的孔)發現了直徑20微米的球狀石墨三十顆。

鞏縣鐵钁:1959年,發掘鞏縣生鐵溝漢代冶鐵作坊遺址時出土。位於嵩山北麓,面積兩萬多平方,有煉爐十八座,熔爐一座,和大量冶鐵遺物。部分鐵器有“河三”銘文。說明它是漢河南郡鐵官所屬第三號作坊。出土時,器形完整,腐蝕較少。

檢測發現,具有典型的球墨鐵特徵,和現代球墨鐵標準中的1至2級石墨相當。遺址斷代為西漢至新莽時期。

澠池鐵鏟:兩件。

1979年,由佛山球鐵研究所、科學院自然史所、河南省博物館組成的古代鑄鐵普查研究小組在已發掘的澠池窖藏鐵器中,發現了兩個鐵鏟,其金屬組織中,都有球狀、球團狀石墨。

一件有“山”字銘文,山東來蕪1971年出土漢代鐵範中,便有“山”字銘文的鏟範,兩器上的“山”字銘文形體相近,彼此似乎有關。

另一件有“絳邑左”銘文。“絳邑”為縣邑名,今山西省曲沃縣,絳山有鐵,漢代及以後在這裡設鐵官。

銘文中的“左、右、軍”等都是曹魏時期,按農事編制管理作坊的官營標誌。其金屬中檢出球狀、球團狀石墨。

以上五件球墨鐵器,出自漢魏時期的五個不同作坊,說明早在漢魏時期就已經普遍使用了以球墨鑄鐵為材料的各種農具和生活用具。

本書中,唐末使用球墨鑄鐵生產三十厘米長的槍管,有什麼問題?

關於六轉燧發手槍與騎兵對陣問題。

本槍依然是前裝槍,只是他的彈藥不是裝在槍管裡,而是提前裝在六個轉輪彈巢裡。

擊發為燧發打火。

燧發槍是需要引藥的。

也就是說,燧石打出火花,先點燃引藥,然後由引藥去點燃槍膛或者彈巢內的火藥,這才算擊發完成。

本文中的六轉槍是燧石打火引燃引藥,引藥燃燒,點燃彈巢內的火藥。

六轉槍在射擊時,省去了頻繁填裝彈藥的程式,六槍間隔時間不大。

因此,在擁有一定數量的情況下,彈藥的火力密度還是可觀的。

至於射程,黑火藥一樣可以達到百米以上。只是有效射程沒有現代槍支遠。但三十米的有效射程是穩穩的,沒有問題。

在與幾百騎兵對戰的情況下,只要火力密度夠,是沒問題的。

如果騎兵數量很多,必須要配合其他武器,比如雷車,就是彈射手榴彈,比如火箭車等等。

還有土地雷。

有了這些武器的配合,打騎兵有問題嗎?

當然作戰需要地利,而不是雙方站在平原上對沖,只有傻子才這麼幹,本書主角是個現代軍人,有現代軍事常識,他會指揮火槍兵與騎兵對沖嗎?

這是我整理這段時間讀者的疑問,做的回答。

如還有疑問可向我提出。

再次感謝讀者的支援。

我就想問問你們,你們一不給我月票,二不給我打賞,三不在我書評區聊天。我就想問你們,爾等是要作甚?!

還好意思提這麼多問題,我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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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色非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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