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來,最使田春達頭疼的是那可怕的星期五正分分秒秒地逼來。儘管田春達他們已竭盡全力,那個飄忽不定的魔鬼無論怎樣查訪也找不到新的線索。唯一的目擊者——那名男職員也沒有提供出很具體、很有價值的證據來。刑警已經幾次拜訪他,讓他儘量提供出些什麼,但終未能奏效。

市民們也向警方反映了不少情況。有人在電話中模稜兩可地說,自家住宅附近常有一個男人徘徊,用異樣的目光打量年輕女人,他們懷疑是強姦殺人的兇手,要求警方去查辦。有的人更肯定地說,住在某處公寓的男子就是兇手……

田春達一一派人去調查了報告人提供的地址,結果都與此案無關,其中還有女人跟男友吵翻,氣憤不平打電話指控男友是殺人兇手,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在一無所獲中,隨著時間的流逝,兇手預告的可怕的星期五——19日來臨了。

這一天從清晨就開始下雨。田春達因睡眠不足,紅著眼睛注視著窗外濛濛的雨絲,心裡暗想,如果那兇手是討厭雨的人就好了。如果討厭雨,他可能一整天都悶在家中,這樣第三個受害者在今天就倖免了。可天不隨人願,也好像有意嘲笑田春達一樣,中午剛過天就晴了。前兩件案件都發生在夜裡10時到12時之間。田春達仍認為這是個最危險的時間段。因此,南山市的各派出所在今晚都增加了巡邏人員的次數,還專門派人的在黑暗的巷道里蹲守。

時鐘無情地走動著,時間一小時一小時地向前推進著。

沒有任何跡象表明兇手住在第一現場和第二現場一帶,也沒有任何證明判定兇手仍在上述兩個地點作案。但對第一第二現場還是不能忽視的。

留在搜查總部值班的只有田春達和郝東兩個人。他倆心似油煎,因為不安的等待比外出巡查更令人心焦。

“9時30分了。”

田春達看看手錶輕聲說道,又點燃了一支菸。他辦公桌上的菸缸裡已堆積如山了。郝東默默地為田春達倒掉了菸灰,又順手推開窗戶,深深吸了一口空氣,望著長空說道:“好美的月夜呀!”

田春達心境不佳,凝望著蒼白的月光,彷彿看著不祥之物一樣。前兩個案件發生的晚上,也是這樣的月夜呀!尤其是第一件案件,兇手把尤美雲扒光,可能就是在月光下欣賞她那曬黑面板上明顯的泳裝痕跡的。

今晚兇手是否正在暗夜中到處走動,尋找新的犧牲者呢?

過了10時,又過了11時,仍沒有任何報告傳來。

雖然沒有報告傳來,田春達沉重的心情並沒減輕。

電話鈴突然響起來,田春達拿起聽筒臉色頓時驟變。

第三起案件終於發生了。

案件發生在一幢出售中的住宅的二樓。

這裡有三幢樣式相同的二層小型住宅。樓邊豎立一塊廣告牌,上面寫著“高階住宅出售中”的字樣。

安居住宅公司的職員邊慶,每天早上7時都要來檢查一次住宅。一般在上午10時後向顧客舉行住宅情況說明會。因為常有野狗在夜間鑽進住宅,所以他檢視住宅已成慣例。

由於昨夜下雨,住宅區一片溼氣。邊慶從右邊的房子看去,沒發現什麼異樣。當他檢視第二棟中間的二號樓時,嘴裡喊了一聲“糟糕”。因為接近後門的窗玻璃被打破,窗鎖也被卸掉了。他腦中立即閃過一個念頭“是否是一對無房的情侶來這裡過夜”?

邊慶開啟後門走進樓房,發現地板上有淡淡的腳印。腳印沿樓梯向上,邊慶也追蹤上了樓梯。

在二樓一間敞開的房間裡,邊慶又“啊”地喊出聲來——一個全身赤裸的年輕姑娘,躺在地上。

她已死了。

這起案件同前兩起一樣,被勒死的年輕姑娘全身赤裸。

她的身高約米,體態苗條勻稱。雙腿叉開得很大,有明顯被姦汙的跡象。死者全身曬得很黑,比基尼泳裝的白痕非常清晰,被扒下的衣物揉成一團,扔在房間的一角。

田春達和郝東俯視著腳邊的女屍。

田春達神情悽然地問道:“知道被害人的身份嗎?”

警察郝東回答道:“查過死者的皮包,她是一家叫‘月光’的夜間俱樂部的女招待袁麗,年齡30歲。她住在附近的高階公寓,我可以帶您去。”

袁麗住的高階公寓是座七層建築的富麗堂皇的大樓,離殺人現場只有幾分鐘的路程。

如果受害人不是從店裡回來遭到不測,那她本來很快就可以回到住處的。她住是二室二廳的房間。

作為夜間俱樂部的女招待,田春達認為房間佈置得一定很華麗,但想不到竟相當樸實,三面鏡和衣櫥似乎也不十分昂貴。

“看來她的儲蓄也許不少。”郝東說。

他們開啟衣櫥的小抽屜,彷彿要印證郝東的話一樣,竟找到將近30萬元的定期存款折。

在房間裡還找到了出租保險櫃的鑰匙,看來她連珠寶也寄存了。

“不管存多少,被兇手殺了,一切都沒有用了。”郝東聳了聳肩說道。

“你認為是流竄作案嗎?”

田春達打量著房間問郝東。

“我認為和前兩案是同一個兇手。可形式不是和流竄殺人一樣嗎?我不認為這次的受害人和兇手彼此認識。可能在夜裡很晚的時候被殺,受害人和兇手是偶然遭遇。”

“你是說,對兇手而言,第三個犧牲者不管是什麼人都行嗎?”

田春達沉穩地反問道。

田春達喜歡聽部下的意見;而且喜歡聽跟自己想法相反的意見,因為這樣可以避免主觀武斷。一般案件負責人喜歡聽和自己意見一致的,這種人也許較普遍,但田春達認為對案件或兇手有幾種不同說法反而比較有參考意義。

“不錯。”年輕的郝東警察明確地答道。

田春達笑了笑,他喜歡明確表態的人。

“能談談你的理由嗎?”

“三件案件的兇手顯然是同一個人。”

“你再說下去。”

“我有兩個想法,一是兇手認識這三個受害人,出於某種原因接連殺害。但我覺得這種想法沒有說服力。”

“為什麼?”

“前兩個受害人是女大學生和公司職員;和這次的俱樂部女招待比起來看,身份不大相同;而且三人的住處也不在同一個地方,所以很難認為兇手和這三個姑娘有什麼必須殺害的關係。如果憎恨到要接連殺害三個認識的女人,那麼先奸後殺又很不合邏輯。”

“還有呢?”

“我的另一種想法是兇手根本不認識受害人。這個想法和這次案件完合符合。我想兇手是一個年輕人,孤獨,不善言辭,所以沒有女朋友,也許曾被女人背叛過。”

田春達點了點頭,“剛才你說有兇手認識被害人和完全不認識的兩種假設,還有另一種假設吧?”

“什麼假設?”

“你想想看吧。”

田春達拍了拍郝東的肩膀。田春達又說:“這次的受害人的面板也是曬得很黑;比基尼泳裝的痕跡看著很明顯。”

郝東說:“我也有同感。不過這可能是偶然的一致。現在是9月,夏天時的女孩都到海邊去,不被陽光曬黑那才怪呢!”

田春達說:“可這次的受害人是夜間俱樂部的女招待。一般來說這種職業的女人都不喜歡曬太陽。當然也有例外。個別女招待以曬黑的面板自豪。但是這種為數很少的女招待竟然被殺,似乎太偶然了。”

“那麼,你認為兇手早就知道被害人的面板曬得很黑了嗎?”郝東問。

“就因為我不能斷定才覺得為難呢!”

田春達心裡並不認為兇手與被害人認識。殺害認識的人,兇手會用手帕或衣物蓋住死者的臉部,屍體也會被掩埋起來。因為屍體一旦被發現,她的周圍人會首先被懷疑的。可這次的兇手卻不同,既沒有隱藏屍體,也沒有掩蓋臉部的做法。看來兇手和受害人不可能有親密來往。但兇手又是怎麼知道三個女人都被曬黑的呢?因為臉部曬黑嗎?可三個女人都是夜間遭到襲擊的,夜裡怎能看清臉部呢?尤其是這次的受害人職業是俱樂部的女招待,已將臉部進行了化妝。也許兇手是公共浴池的工作人員。但說到公共浴池也不合情理,因為三個被害者的家裡都有洗浴條件,而且三個人居住得相去甚遠,很難同時到一個浴池裡洗澡。

這些結論都是否定的。但田春達仍然沒有放棄兇手知道被害人面板曬黑的想法,因為這三個年輕女人的裸體都曬得那麼黑是確鑿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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