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以女子為尊的天下,男人雖不必為僕為奴,但若想要考取功名,在朝中謀求高位,並不是件容易的事。
因此我自小就打定主意,長大以後絕不求學,絕不與宮中扯上半分關係。我想去家族在蜀中的分店當個小掌櫃,衣食無憂,瀟灑快活。
我是林家最小的兒子,上面有兩位姐姐和一位哥哥。
長姐林許,年長我七歲,拜了寄星樓樓主為師,學了無雙劍法,至今仍然是武朝排名第一的劍使,入宮後當了長公主的貼身侍衛,是她的左右手,也是皇上跟前的大紅人。
二哥林揚,年長我五歲,成年以後就被皇上點名,與二公主韶遇瀟成婚,之後遠去家族在北邊的魁石礦地,幫二公主打點為武朝提供兵器製造的原材料。
三姐林芙,與我同胞出生,今年十六歲,是去年皇考的第二名,也是武朝史上最年輕的武凰。
武凰是皇上的近衛軍,名義上是保衛宮廷安全,實際上行事成謎。
林芙被召進去後整整一年,我總共只見過她三次。每次我好奇她在裡面做些什麼事,她總是簡短兩個字“別問”,我再問,她便會急到動手。
我被她打了兩次,學乖了。也更加堅定要遠離這個是非之地。
躲不起就再躲,跑不了就更要跑。這是我在這林家,在這世間的生存之道。
母親本來是不同意我入蜀的,她討厭沒有志氣的人。但我爹求了她兩天,她終於鬆了口:“去也不是不可以,但得過了長公主的生辰宴再走。”
長公主韶還音,十惡不赦。我對她只有這一個評價。
像什麼秀髮如墨,眉橫丹鳳。什麼蘊藉內修,心不放逸。什麼舉止動步,皆具威儀。這些世人給的評價,我統統不認。
他們可太抬舉她了,她在外人面前,倒是一副皇太女的做派,行事沉穩,滴水不漏。
可她私下愛做什麼呢?
她最喜抓一群生得白嫩清俊的少年,去她的府邸作鼠,她便是那隻嗜血如命的貓兒。
她設計了一個遊戲,以她府邸為中心,以整個京城三十平方公里為界,這些鼠兒哥,但凡能從她府邸逃出,並且躲起來不被發現,一月之後,她便會放了他們。
否則……其實也沒有人知道,最後這些鼠兒哥是什麼下場。
也許有人會好奇,鼠兒哥為何一定要當鼠,為何一定要逃,為何不能安心在韶還音身邊找個事做?
那你可知道,為何韶還音一定要抓那些生得白嫩的少年,而不去抓那些醜陋的莽夫呢?
韶還音的癖好,不足為外人道,外人知道了,只徒增鼠兒哥的羞恥罷了。
韶還音二十歲生辰宴那天,舉國歡慶。連二哥都早早從邊境趕回來,隨二公主一同赴宴。
那天我特別開心,倒不是因為可以見到天下聞名的長公主。
而是我林肆,終於,可以離開京城,遠去蜀中過快活日子了!
我幻想著午時醒來,喝杯小茶,花一個時辰打點生意,然後上街溜達,傍晚回家,美酒佳餚,糊塗睡去。
長姐林許,就是在我心想著糊塗睡去,還沒想好做什麼夢的時候,把我喚醒的。
彼時,我拿著一壺酒,喝了三分之一,有些微醺。
宴席已過半,我大致是唯一一個沒有去瞧長公主的人。我在末席,前面坐了一堆人,我也不全認識,也無人向我問候。我便樂得自在,別人站我站,別人跪拜,我跪拜,別人落座,我落座,依樣畫葫蘆學了個全套。
可自始至終,我都未向上看過一眼。
我真的不在意。
但林許的話,我還是聽的,所以她喚我,我便走了過去。我沒有注意她身邊坐著的人。
直到我抬眼的時候,看到了韶還音。
我一眼就知道她是長公主,那時她的氣勢還端著,冷著一張臉。
我立即將酒壺放下,深深鞠了一躬。再起身時,韶還音已經站了起來。
林許看起來比我輕鬆多了,她將我拉近了一步,笑著跟韶還音說:“你不是好奇芙兒的胞弟長什麼樣?你看,他們長得像不像?”
林許的語氣,完全不像是韶還音的侍衛,但韶還音不以為意。她甚至都沒有看林許,只盯著我,越盯我越心虛,腿也莫名開始發軟,最後被盯得沒辦法,只好順勢跪了下去。
我這一跪,惹得韶還音哈哈大笑。眾人被她的笑聲吸引,都轉頭看了過來。
然後韶還音跟變臉似的,又換上了冷臉。林許對韶還音這樣似乎見怪不怪,她把我拉起來,低罵一句:“你在做什麼?!”
我看了林許一眼,但不敢看韶還音,只低聲道:“剛剛喝多了些,禮數不周,讓長公主見笑了。”
我與林芙生得很像,若單看五官,我甚至比林芙還秀氣一些。小時候林芙最愛將我當姑娘打扮,給我穿她的衣裙,抱著我一同睡,還叫我妹妹。
等我年長一些,懂得男女之別後,她才與我分開,改口叫我林肆。
而自從我開始梳男子的髮髻,著男子的袍衫,林芙便與我疏遠了些。我一臉委屈,林許見狀笑我倒像個真妹妹,又被母親說教一番。
總之,尋常姑娘見我,都沒有看郎官那般羞怯,待我像個姐妹。因為即使我年滿十六,面板也不似別的男子那般生出鬚髯,仍是光滑潔淨,與女子無異。
所以我初次見韶還音時,只當她笑我,是像林許笑我那般,或者笑我不知禮節,並沒有多想。
直到第二天,我邊哼著小曲,坐上馬車準備離開。遠遠便看著林芙走在前頭,後面隨行了七八個女子,與她服飾一致,皆是黑袍金邊,裙襬處有鳳凰長尾作飾。
我沒有想到,林芙是帶人來抓我的。
也沒想到,她是武凰中專門配給韶還音的那支衛隊的副統領。
我只記得她將我從馬車中,拎了出來。
隨即向一臉驚慌的我爹,和從院中緩步出來的母親,讀出了皇上的詔書。
我不是韶還音平日捉的鼠兒哥,我是正經八百的御賜駙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