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提到大東院,在它的南頭兒有棵高大的老槐樹,象一把巨大的綠傘,它為我們遮擋烈日的暴曬。在老槐樹下我們玩各種遊戲,捉迷藏、求人、猜果子名、丟手絹、跳房子等等。最好玩的是“官兵捉賊”。官兵和賊可以輪流做,但官兵的司令不換,總是聞小弟。他比我們大,是我們公認的領袖。這聞司令就是聞家駟伯伯的公子,大名聞立荃。那時候,院裡無論大人小孩統統喊他聞小弟。他手下總有幾個官兵,有時候我弟弟陳光光也在他手下當差。陳光光這個名字是院裡的人叫起來的,因為他總把東西丟得光光的。我弟弟的大名本叫陳重光,因為出生於1944年10月,小日本快完蛋了,全中國都盼望早日驅逐日寇,使大地重光,故而我父親為他取了重光這個名字,臨上學時,改成了陳重華。

剛才說到陳光光做過聞司令的部下,而陳瑩和我卻是敵方(賊)那頭兒的。官兵叫我們賊,我們自稱游擊隊。那一天,我和陳瑩結伴給自己人送飯,手挽小竹籃,內盛樹葉枯草,上面苫一塊小手帕。我們儘量小心提防官兵,還是不幸被捕。押到老槐樹下,聞司令好不威風,審也不審就一揮手,說“拖出去斃了”。我和陳瑩正感不妙,只聽司令身邊“哇”的一聲大哭,原來陳光光不幹了。他大哭著抗議:“要是槍斃阿姐她們,我就不玩了。”“不玩了”這三個字說得斬釘截鐵。“只槍斃五分鐘,行嗎?”聞司令和他商量。“那也不行!”回答得很乾脆。碰到這樣棘手的難題,聞司令思考片刻,當下作出“英明”決定:“天快黑了,今天就玩到這裡。”軍令如山倒,敵我雙方全都服從,小夥伴們一溜煙地跑回了家。

門房老趙敢吃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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