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忙碌了幾天,楊毅終於騰出功夫來起草于波案的法律意見書。他坐在辦公室裡,點了根菸,一邊抽一邊醞釀思路,終於,一根菸抽完了,他開啟電腦,新建了一個文件,敲下了標題。

輕車熟路地打完抬頭,剛要轉入正文,他卻走了神兒。

從早晨開始,展鵬和丁峰的名字就不時地在他的腦海中盤桓,對於楊毅而言,那兩個名字這一生都無法在他的記憶中抹去。

正如王可的名字。

楊毅嘆了口氣,抬腕看看手錶,馬上就到十點了。他清楚,在這個普通而又特殊的日子,展鵬應該是去監獄會見丁峰了。按照常理推測,雖然需要排隊,這個時候展鵬應該已經坐到了會見室,或許正拿著話筒隔著玻璃和丁峰交談。一年半後的重逢,現場會是什麼場景?楊毅下意識地把手又摸向了煙盒。

他曾經透過自已的渠道,瞭解過丁峰在監獄的狀況,然後在一個早晨,鬼使神差地驅車近兩個小時,趕到了那所監獄。面對著高高的帶著鐵絲網的圍牆,他接連抽了三支菸,潛藏在心底的復仇的火焰熊熊燃燒。

在那之後的第二天,楊毅又去了地鐵站,坐在車裡遠遠地偷窺展鵬。因為擔心被展鵬發覺,他把車停得很遠,即便是展鵬下了車,站在車旁抽菸,他的臉看起來也很模糊,楊毅根本看不清他的表情。

所以儘管展鵬先後問過兩次,他都無法坦誠自已跑到地鐵站的真實原因。

兩個為自已的罪行付出代價的男人,因為王可的連線,被楊毅視作一個整體。儘管在冷靜下來的時候,很多次他試圖把那兩個令他恨之入骨的人剝離開,但最終都是徒勞。王可躺在冰冷的停屍臺上的形象,以及那一簇泛著幽光的茂盛的蘆葦,永遠鐫刻在他的記憶深處,每次一想到王可那張微笑的臉龐曾在一瞬間凝固,楊毅都痛徹心扉,連帶著對那兩個人的恨意綿綿不絕。

楊毅從未料到自已對王可的懷念會如此強烈,也沒想過心中的仇恨會如此執拗。他終於明白,儘管過去了二十年,他骨子裡仍是把玩伴兒推下樓的冷麵少年。任何人,只要摧殘了他的幸福,他都無法真正原諒,都會讓他們付出代價。

讓仇人接受審判,不僅是獲悉真相的途徑,更是自詡為法律人的楊毅的復仇方式。楊毅相信,一年半和十五年的刑期,就這個個案而言,與他們的罪行是等價的,符合罪刑相適應原則,至少在法律上為王可實現了正義,這完成了他作為一個法律人的使命。但無論對於已經逝去的王可,還是尚在苟活的楊毅,那都是遠遠不夠的,楊毅第一次真切體會到受害者的痛苦,為自已的情感與所受教育理念的衝突而苦苦掙扎。

自從展鵬宣判前兩人在看守所的提訊室見了最後一面,楊毅就開始了作為受害者個人的復仇。雖然展鵬說丁峰已經失去了他,但楊毅從未相信,或許展鵬的確那麼想過,可是就楊毅對展鵬的瞭解,展鵬根本無法輕易斬斷情絲,他不是那麼無情無義的人。十五年沒有情感的生活——楊毅偶爾會為這個近乎天才般的報復手段而洋洋自得,與已然和王可陰陽相隔的楊毅相比,那兩個罪孽深重但只隔著圍牆阻擋的人顯然會更難熬,因為他們雖然還活著,但剩下的不僅是絕望,而且總會有一絲虛無縹緲卻又遙不可及的希望。

所以楊毅一直在期待著這一天,不,那不是展鵬出獄的日子,而是展鵬和丁峰相見的那一刻。

楊毅相信,展鵬會信守那個承諾,或者至少努力去嘗試。當然,這一切都離不開展鵬對他的寬容和體恤,而那一切又源自展鵬深深的負疚感,或許還有那些未明的情愫。公平起見,楊毅決定陪展鵬走完那十五年,哪怕搭上他自已的人生。

這不僅是為了展鵬,更是為了王可。在他的潛意識中,自已就是個罪人,唯有這樣,他才能保持住繼續生活的道德感。

楊毅很好奇,此時此刻,在那個京郊的監獄,到底發生了什麼,結果又會如何。

但很快,楊毅又覺索然無味,無論在這個溫暖的上午發生了什麼,展鵬和丁峰不僅被那道看得見的高牆阻隔,更是被兩個無形的囚籠禁錮著,這是毋庸置疑的。他們所能做的,最多也就是無謂的掙扎。

意識到自已在浮想聯翩,楊毅不禁苦笑。帷幕已然拉開,作為始作俑者,自已難道不該是坐在觀眾席靜靜地欣賞嗎?他的心忽然抽搐了一下,他沒有忘記,或許自已也是那個舞臺上的一個演員。

楊毅掐滅煙,強迫自已靜下心來,開始起草那份已思忖多時的意見書。他從犯罪構成的四個要件方面詳細闡述了意見,又花費了一大段篇幅強調了民法中的自願原則在本案中的適用,敦促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雙手離開鍵盤的那一刻,他盯著螢幕上自已敲出的文字,暗自祈禱檢察官會比刑警更能領會理解普遍適用的法律原則。

抽了一根菸後,楊毅對文件進行了仔細的檢查和潤色,終於定稿。他摸出手機,給檢察官打了電話,檢察官很通情達理,同意下週一下午和楊毅就案情交換意見。

中午吃飯的時候,楊毅有些心不在焉,宋曉輝和王偉都問起展鵬的行蹤,他隨便找了個藉口搪塞過去了。

午飯後,宋曉輝跟著他們回到辦公室,和王偉在外間聊天。楊毅躺在裡間的沙發上,用手機瀏覽新聞。展鵬那張痞痞的面孔不時在他的腦海閃現,以至於他常常盯著螢幕,卻不知道自已在看什麼。

他索性坐起身,到書架上找出那本蘭博約撰寫的《對抗式刑事審判的起源》。那本書利用詳實的史料,探討了17至18世紀英格蘭刑事審判制度的逐步嬗變。重新躺回到沙發上,他把書翻到刑事證據法那一章,徜徉在兩個世紀前的案例中,重溫刑事證據基本原則的演進史。

剛過兩點,鄭川打來電話,說沈立秋被放出來了,沈家人都挺高興,要請他們倆吃飯。

“吃飯就算了吧,不至於。”楊毅懶洋洋地回答。

“別啊,人家可是誠心誠意的。”鄭川在電話裡說。

“誠心誠意?那是對你吧?”楊毅揶揄道。

“別胡扯,人家特地說要感謝你。”鄭川頓了頓,又說道,“對了,他們今天提代理費的事兒了,讓我給拒了。”

“拒了就拒了唄,咱不都說好了嘛。”

“所以請客你更得來啊,不然人家心裡過不去,我更是過不去。”

“你還懂得過不去?真有長進。”

“別扯用不著的,週六還是週日?”

楊毅情知躲不過,思忖一下回答道,“週六吧,週日我得回家。”

“行,那咱們就定週六。”

放下電話,楊毅起身到外間轉了一圈,宋曉輝已經走了,王偉坐在電腦前,不知在鼓搗什麼。王偉打量著楊毅,問是否有什麼事兒,楊毅搖搖頭,又轉身回去了。

一直到下班,展鵬都沒有回辦公室。開車回家的路上,楊毅想,展鵬出獄後向自已“報到”,除了遵守兩個人間的約定,貌似向自已低頭,也未嘗不是一種“挑釁”。他的嘴角浮出淡淡的笑意,暗自感嘆,人啊,人。

第二天早上,來到辦公室的展鵬看起來沒什麼異狀,與平常一樣先到裡間和楊毅打了招呼,只是在臨出門的時候,稍稍停頓一下,回身盯著楊毅看了看,卻什麼也沒說。

王偉上了班,興高采烈,擁著展鵬進了裡間,笑嘻嘻地對楊毅說,“晚上別安排別的事兒了,咱們聚餐吧。”

“聚餐?”楊毅挑了挑眉,“有什麼喜事兒嗎?”

“什麼喜事兒不喜事兒的,羅娟說挺長時間沒見你了,正好也認識認識展哥。”

“羅娟也去?”楊毅問。

“對啊。”

“家屬區發話了,我們必須參加啊。”楊毅咧嘴笑了,又問展鵬,“你今天有啥安排嗎?”

“我想會會丁祥,文峰嘴嚴,我去他那兒套套話。”展鵬的眼中閃過狡黠,“我可以安排在中午,晚上不耽誤。”

“我看行。”楊毅意味深長地點點頭,然後對王偉說,“那晚上就聚唄。”

“那咱就說好了,”王偉頓了頓,指了指楊毅,又指了指展鵬,“你們把車就扔在這兒吧,坐我的車回去,咱們今晚喝個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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